从传统到现代:网络犯罪刑事规制对策的建立与完善
2016-02-12
政治与法律 2016年9期
从传统到现代:网络犯罪刑事规制对策的建立与完善
编者按:技术变革会对旧的法律规范造成冲击,产生新的法律规范需求,自然科学和技术的变动性与法律规范相对静止性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和冲突,需要充分挖掘既有的传统刑法理论智识资源,整合妥适的归责路径,并在传统理论难于应对现实的情况下,创造与论证新的理论。网络的技术架构与规则架构是互联网赖以维系的两个支柱。互联网技术已日臻成熟,而互联网规则建设仍需在创新保护与规则约束间权衡抉择。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法律责任在多大范围内、多大程度上引入,对互联网的发展至关重要。我国需要在《刑法修正案(九)》规制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刑事责任的基础上,继续合理建构网络犯罪的刑事责任体系,以引导网络技术的发展有所为、有所不为。在“互联网+”背景下,对互联网技术及发展趋势的了解是刑事立法活动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也是司法者谨慎解释和适用相关法律必须考量的因素。本刊特组专题,探讨信息技术与刑事法律体系的融合,以求在权衡中找到最佳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