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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1
陕西: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
日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陕西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交易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办法》规定,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经营许可有关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相关信息。
第三方平台应建立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档案,规范和加强入网餐饮经营服务者主体资质审查,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地址、食品安全制度等关键项目进行核实,并建立定期巡查制度。
第三方平台发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存在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存在无许可证经营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并报告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
山东:集中整治非法添加药物
为打击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非法添加药物和非法宣称功效的行为,从2016年7月起,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发现27批次非法添加产品,抓获100多名涉案人员。
这次专项整治共检查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生产企业150家,经营单位16143家,通过抽检发现非法添加产品27批次,立案72件,取缔保健食品无证经营单位3家,向工商部门移送非法宣传案件3件。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共侦破犯罪案件70起,捣毁制售窝点8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01名,行政拘留1人。
据了解,专项整治发现的27批次非法添加产品,主要涉及缓解体力疲劳、减肥、辅助降血糖等保健产品,缓解体力疲劳类产品主要检出西地那非,减肥类产品主要检出酚酞、西布曲明,辅助降血糖类产品主要检出盐酸苯乙双胍、格列本脲。截至目前,已有25个批次产品被确认为假冒产品。这些产品均已被下架查封扣押或责令召回。
(新华社)
江西:检查校园食堂并通报存在的问题
近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了对全省110家学校食堂、4家集体配餐单位的校园餐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此次检查共发现问题517个,下达责令整改91份,建议立案32起。
检查发现,13家校园餐饮单位无证经营,主要表现为不能出示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及时延续;21家校园餐饮单位存有标签上无保质期、生产日期或来源不明的“三无”食品;27家校园餐饮单位消毒保洁设施欠缺、容量不足或使用不当,不能满足餐饮具、加工用具和容器的消毒保洁需求;6家校园餐饮单位后厨功能分区不合理,不能按照生进熟出单一流向合理布局,功能分区设置不足;5家校园餐饮单位食品处理区油污、油烟、积水、灰尘较多,物品杂乱,有墙皮脱落、天花板漆黑和霉变现象;14家校园餐饮单位原料和半成品生熟混放,加工工具和容器无标识。
(新华社)
新疆:开展食品安全在线监管培训
近日,新疆食品安全在线监管系统培训班在乌鲁木齐市举办。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业务骨干,各县(市、区)操作人员共130余人参加。
此次培训班紧密结合当前基层监管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多、监管力量相对不足、不合格食品溯源难、流向不清等问题,重点培训了食品安全在线监管系统(简称“一单通”系统)操作及使用、生产经营账户申请流程、监管用户权限划分及使用等内容。该系统的应用方便了食品经营者建立电子购销台账,发挥了流通环节食品来源流向可追溯、基本信息全程共享、监管部门网上实时监控的作用,提高了监管效率。
据悉,新疆区局将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把“一单通”系统使用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构建监管部门监管、生产经营者自律、消费者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
(冯 勇)
大连:严厉打击酒类走私商品
近日,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大连海关、大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部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市内四区为重点,开展治理酒类走私商品专项稽查行动,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酒类走私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连续2天时间,执法人员深入进口酒类批发企业、酒类专卖店、酒类批发市场以及餐饮服务单位等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经营的进口酒类是否按法定要求加贴中文标签,随机抽取进口酒类,要求经营单位提供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报关单以及同批次酒类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此次专项稽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7人次,共计检查酒类批发企业1户次、酒类专卖店6户次、酒类批发市场1户次、餐饮服务单位1户次。发现涉嫌违法经营的单位3家,涉嫌经营无中文标识的进口酒类1954瓶,其中红酒34瓶,啤酒80箱合计1920瓶。执法人员对涉嫌违法经营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美 丽)
红花岗区:开展农贸市场整治工作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市场监管局深入辖区农贸市场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对市场内食品经营户证照、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健康证、进货票据、查验台账和熟食档“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2016年12月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40余人次,执法车辆26台次,检查农贸市场30个,经营户1240余户,食品快检43个批次,督促农贸市场整改发现隐患5处。
检查中发现农贸市场内部分经营户未亮照经营、食肉摊区未保留检疫票据、米皮粉面区“三防”设施不完善,已责令其立即整改处理;活禽宰杀区未安装玻璃门隔离异味、硬件设施老化、破损,已责令其一周内整改完毕。同时,该局强调划片包干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跟进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该局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整治方案,立足部门职能,采取强有力措施,突出整治重点,严格落实整改,提升整治效果。
(韩洪勇 向 婷)
濮阳:部署“双节”食药安全监管工作
日前,为提前应对元旦、春节消费高峰,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濮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打响“双节”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战。
谋划求早。濮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班子扩大会,要求各部门强化责任落实,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自2016年12月1日起全面启动为期3个月的百日攻坚行动,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整治求实。要求有针对性开展肉制品、水饺、糕点、糖果、饼干、米、面、油等节日消费重点、热点产品的监督抽检,开展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制售假劣中药饮片或中药制剂等行为的突击检查,强化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打击力度;检查求全。要求围绕属地管理原则,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质量安全、设备安全、原料安全进行全方位检查,确保行业生产安全。
(濮 文)
元宝山区: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上级总体工作部署,全面开展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努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一是周密部署,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摸清底数、加强宣传、强化监管、发挥示范”,并要求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达到规范要求;二是摸清底数,夯实工作基础。利用两个多月时间基本摸清了全区食品经营者的底数,积极培育和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宣传,提升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与经营者签订承诺书共2500余份,切实提升食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四是强化检查,规范经营行为。采取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经营者予以整改;五是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良好氛围。
(马 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