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法治中国战略的意蕴
2016-02-11陈金钊
中国检察官 2016年13期
文◎陈金钊
实施法治中国战略的意蕴
文◎陈金钊*
就中国社会转型发展来说,法治化既不是照搬西方,也不是向传统中国的回归,而是要找出一条适合中国道路的法治战略,在法治之理的引导下逐步实现法治中国。
第一,法治中国战略的提出源于对中国未来社会发展道路的思考。法治中国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选择;法治中国战略是区分革命与建设阶段的现实选择;法治中国战略是对多元价值竞争的总体性选择。
第二,法治中国是一个长期的战略部署,目标在于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其原因在于:首先,中国放权改革的成功经验提高了建设法治社会的积极性;其次,苏联迅速瓦解的经验教训促成我们建设法治国家的决心;最后,法治是处理权力与权利关系的最佳方式。因此,运用法治方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需要真诚地对待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运用法治方式处理好官民关系。
第三,实施法治中国战略的思想资源包括中外治理的成功经验。法治中国战略的实施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的滋润,也离不开对国外先进法治经验的借鉴,应在中西文化的基础上塑造平衡权力与权利的法治之理。
第四,实施法治中国战略的关键途径是革新社会矛盾之解决方式。当前,社会的基本矛盾已经发生变化,实施法治中国战略,要用法治方式化解权力与权力、权力与权利、权利与权利之间的矛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三位一体同时推进战略措施是解决当下主要社会矛盾的基本思路和方法。实现法治中国战略的宏观思路,要逐步消解革命思维对法治的干扰,确定法治在促进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独特地位,用司法方式推进法治改革的内容,用立法方式确认改革内容。
(摘自《法商研究》,2016年第3期,第27-37页。)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教授[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