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摹仿笔迹”“模仿笔迹”的若干考证
2016-02-11欧阳国亮白晓峰
欧阳国亮 白晓峰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35)
关于“摹仿笔迹”“模仿笔迹”的若干考证
欧阳国亮白晓峰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110035)
针对文件检验界长期存在争议的“摹仿笔迹”“模仿笔迹”这两个表述,从文字学、词汇学、文献学、笔迹学角度,运用汉朝以来的文献资料对“摹仿”一词的语义源流进行了梳理和考证,然后结合笔迹检验实际情况认为应当表述为“摹仿笔迹”而非“模仿笔迹”。
文件检验笔迹摹仿考证
1 引言
长期以来,文件检验界对仿写他人字迹形成的笔迹表述为“摹仿笔迹”还是“模仿笔迹”存在分歧,有些人习惯表述为“模仿笔迹”,而有些人则习惯表述为“摹仿笔迹”。例如西南政法大学邹明理教授主编的《笔迹学》等著作使用的是“模仿笔迹”这一表述,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贾玉文教授主编的《文件检验学导论》《笔迹检验》等著作则使用了“摹仿笔迹”的表述。使用“摹仿笔迹”这一表述的还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黄建同主编的《文件检验》以及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韩丹岩教授主编的《文件检验学》。在中国知网利用篇名检索方式,分别对“摹仿笔迹”“模仿笔迹”这两个词语在标题中的出现情况进行了检索,发现标题中使用前者的共65篇,使用后者的共15篇。由此可见,无论是在教材中还是论文中,这个术语的表述存在着分歧。由于这种分歧客观存在,导致刑事司法界出具鉴定书时在使用这个术语上也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鉴定书的规范性。
国内文件检验专家曾在多个场合就“摹仿笔迹”还是“模仿笔迹”做过辩论,他们主要从笔迹形成的角度进行的,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分歧。实际上,这两个术语所指的对象其实是同一个,这从语言规范的角度来说是没必要的。因此,理应从语言历史源流的角度予以澄清和考证。“模仿”还是“摹仿”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语言学问题,确切来说是一个语义学和词汇学问题,只有从文字学、文献学、词汇学、笔迹学等多个角度进行辨析,并运用历史语言学的基本方法对其进行考证,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之所在。
2 六个基本论据及其解析
2.1历代字典对“摹”的解释
东汉许慎编撰的《说文解字》是我国首部字典,作者对每个字的字义、形体及其意思来源做了详细的论述和考证[1]。其中对“摹”的解释是:“规也,从手,莫声。”“规也”就是根据规本范本进行书写,“从手,莫声”意思是说这个字是个形声字,手字旁,从“莫”字中得的读音。
北宋《集韵》对“摹”的意思进一步解释为:“有所规而仿也。”[2]意思就说“摹”就是根据已有的范本或规本来进行仿写。这也是为什么造字者在创造这个“摹”的时候下边要用“手”来作为这个字的意符(甲骨文、小篆中下面都是个“手”)。
北宋《广韵》对“摹”的解释“以手摹也”[3],意思十分明确,用手进行仿写。
由此可见,“摹”至少从汉代开始就有“用手仿照别人的字书写”的含义了。其他查询结果都将“摹”解释为用手进行仿写的意思,不一一举例,仅列出字书和页码供参阅:
《古文字诂林》:09册,第33部,手部,197。[4]
《故训汇纂》:918卷0996.6。[5]
《说文解字》:编号7983,第12卷上,手部第197。
《康熙字典》:页452第06。[6]
《汉语字典》:卷3页1927第04。
《辞海》:卷5页9040第2。[7]
2.2古代文学家对“摹”的词义的理解与应用
论据一中指出“摹”的意思有根据范本进行仿写的意思,这个词义在历代文献中都出现过,文学家们就用过这个词,应当来说是颇具说服力的。例如下面这些例子:
(1)余之手摹也。——韩愈《画记》
(2)上见其发秃,又所摹画不能称上意。——韩愈《毛颖传》
(3)六朝人尚字学,摹临特盛。——张鼎《琅琊代醉编》
(4)若是,三代不摹,圣人未可师也。——范晔《后汉书》
(5)正定六经文字,邕自书册于,使工镌刻,立于太学门外,其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余两。——范晔《后汉书》
“摹”的意思在历代都没有什么变化,都有用手进行仿写的意思。尤其是在仿写他人字迹或画作时,特别强调用“摹”,如韩愈就说得很明白:“余之手摹也”,意思就说他的那幅字画是自己用手摹仿出来的。
2.3“摹仿”一词在古代汉语中存在并表示“仿写”之义
“摹仿”这个词在古代是否存在呢?答案是肯定的。“摹仿”这个词不但在古代存在,而且意思还是“根据已有的文字或书画样本仿写”的意思。根据CCL语料库(北京大学汉语语料数据库) 检索出现在古代汉语中的例子,根据出现朝代的远近予以排列如下:
(1)摹仿其字,而害黔首。——汉代《汉书》
(2)学书当自成一家之体,其摹仿他人,谓之奴书。——宋欧阳修《学书自成一家说》
(3)刘贡父文字工於摹仿。——宋代《朱子语类》
(4)时传文穆瀚为尚书,以为后世摹仿秦玺所刻。——明代《万历野获编》
(5)舅爷写字乃魏碑,众人皆摹仿。——清代《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6) 洞中笔砚移动,满壁皆摹仿此十四字。——清代《阅微草堂笔记》
(7)平时尝慕先达司马相如,每有著述,辄为摹仿。——民国《后汉演义》
上面引用的这些例句很明确地表明“摹仿”这个词在汉语史上很早就存在,而且对他人字迹或书画的仿写古人都用“摹仿”一词[8]。例如倒数第二个例子“满壁皆摹仿此十四字”是出自清朝文学家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其中“摹仿”一词与后面的“十四字”形成呼应关系。
2.4汉语中有众多由“摹”引出的词语
因为“摹”是多指字画之仿写,故在中国语言上留下了大量含有“摹”的词语。例如“摹临”“摹习”“摹写”“摹刻”“摹印”“摹帖”“摹揣”“摹本”“摹效”“摹拟”“摹捉”“摹拓”“摹书”“摹画”“摹字”“摹打”。这些含有“摹”的字都与用手仿写有关。由此可见,“摹仿”一词的存在是这些词语的根基。上述词语中的“摹”是不能用“模”替代的,因为这是语言传统、语义传承,也是社会的约定俗成。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0年出版的《文件检验》,其中有一节内容,出版发行方将其中本为“摹仿笔迹”的标题更改为“模仿笔迹”,但给这类笔迹进行分类时,又使用了“套摹”“忆摹”“描摹”等词语,导致“模”“摹”前后使用不一,显然违反了语言学上的基本原则。
2.5《现代汉语词典》对“模仿”与“摹仿”有所界定
严格来说“模仿”和“摹仿”有相似之处,不仅仅在于它们的读音相同,而且还在于它们的意思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都有“仿效”之义。不过《现代汉语词典》对“模仿”和“摹仿”在释义上也是有界定的[9]:“模仿”是强调动作的仿效,照着已有的动作去做;“摹仿”是对照字、画、艺术品进行仿写。由此可见,“摹仿”的范围比“模仿”要小得多,仅仅局限在字画艺术方面。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01年国家语委发布了《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该表发布后在社会上引发过很大争议,导致最终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对338组异形词进行了整理。在有关说明中,特别提到“模仿”“摹仿”是近义词,而不是同义词。这表明国家并未认为这两个词的意思是完全相同的,而仅仅是意思相近。
既然2001年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已经明确规定废除“摹仿”保留“模仿”,为什么笔迹学上还要用“摹仿”呢?
第一,2001年国家颁布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不是强制性文件,不是法律法规。它明确规定“对每组异形词只推荐使用第一个,但并不废除第二个”,同时还明确“有关行业和领域可以综合权衡予以采纳,在词语选用上立足现实,尊重历史。”这里特别提到了“尊重历史”。而前文已经提到,历史上“摹仿”这个术语是存在的,而且专指仿照他人的字迹、画作等。因此,笔迹学上使用“摹仿”这个词语有历史依据。
第二,“摹仿”这个词有生命力,某些行业需要保留特定的词汇以满足行业表达的需要,“摹仿”一词就是如此。至今,在书画领域还有笔迹鉴定领域,“摹仿”这个词依旧使用。这也体现了语言的行业性和专业性[10]。
第三,从词根理论和语义理论看,废除“摹仿”会动摇许多词语的根基。因为许多词语的含义都是从“摹仿”一次中派生、衍生而来的,或者说与“摹仿”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例如“摹本”“摹临”“摹拟”“揣摹”“摹楷”“摹绘”“摹调”“摹放”“钩摹”“猜摹”“传摹”“摹窃”“摹习”“彷摹”“摹略”“摹刻”“依摹”“摹捉”“摹帖”“摹神”“摹泐”等等。
2.6“模”“模仿”的语义源流
《说文解字》卷六木部对“模”解释为:“法也。从木莫聲 ,讀若嫫母之嫫。莫胡切。”“法”就是“法式、标准”之义,所以后来才有了“模范”“模型”这些词语,历代文献多将“模”作为一个名词在使用。
“模仿”这个词相比起“摹仿”在古代出现得比较晚。早期的时候,“模仿”多指对某个篇章进行全局性的仿写,例如模仿文章中的口气、话语、结构、段落等,这时候叫做“模仿”。下面这些句子就有这个意思:
古人作诗作文,多是模仿前人之作。——宋代《朱子语类》
扬子云之法言模仿论语。——宋代《朱子语类》
如相如封禅书,模仿极多。——清代《阅微堂笔记》
由此可见,在古代“摹仿”较之“模仿”出现得相对较早,而且在意思及使用方面古人也有意识地对它们做了适当的区分。
3 结论
以上六个论据说明,“摹”是用手仿写的意思,“摹仿”一词出现时间很早,其意思是按照他人样本进行仿写,这个意思在历代书籍中都被沿用。此外,“摹仿”的语义范围没有“模仿”那么广泛,现代汉语中对它们的意思也有一定的区分,对它们的功能也有一定程度的分配。就笔迹鉴定来说,仿写他人的笔迹,从过程上来说是将他人的笔迹当作“规本”进行仿写,这必须用“摹仿”而非“模仿”,这也是尊重历史和行业的需要。因此,在术语的表述上,应当是“摹仿笔迹”,而不是“模仿笔迹”。
[1]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13:512-513.
[2]丁度.集韵[M].北京:中华书局,2005:478.
[3]陈彭年.宋本广韵[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8:320-322.
[4]李圃.古文字诂林[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203.
[5]宗福邦.故训汇纂[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1023-1026.
[6]张玉书.康熙字典[M].北京:中华书局,2010:1065.
[7]陆费逵.辞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6:966.
[8]王力.汉语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88:563.
[9]吕叔湘.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422.
[10]欧阳国亮.剪贴字匿名信的言语特征及检验[J].中国刑警学院学报,2015(3):65-67.
(责任编辑:郭帅)
DF794.2
A
2095-7939(2016)03-0031-03
10.3969/j.issn.2095-7939.2016.03.006
2016-07-04
欧阳国亮(1986-),男,湖南桂阳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文件检验技术系讲师,主要从事言语识别与鉴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