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络游戏领域违法犯罪的特点及防控对策
2016-02-11熊纬辉
熊纬辉 徐 彬
(建宁县公安局 福建 三明 354500)
手机网络游戏领域违法犯罪的特点及防控对策
熊纬辉徐彬
(建宁县公安局福建三明354500)
移动互联科技推动了手机网络游戏行业的迅猛发展,手机网络游戏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也随之滋生蔓延。手机网络游戏违法犯罪具有隐蔽性强、犯罪成本低、打击难度大等特点。当前,该类型违法犯罪已经进一步蔓延,不仅严重侵害公民、游戏公司的合法财产和个人信息安全,还将威胁到手机游戏产业和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分析研究手机网络游戏领域违法犯罪模式、作案手法及其特点,切实加强宣传防范,构建专业侦查打击机制,完善虚拟财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建设,是有效防控其滋生蔓延的应对之策。
手机网络游戏犯罪特点打防对策
手机网络游戏,也称为移动游戏,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手游”,特指在手机等各类手持硬件设备上运行的游戏类应用程序,其需要具备一定硬件环境和一定系统级程序作为运行基础。常见的智能手机系统有MTK(Nucleus OS)、安卓、IOS、Windows Phone、Linux、塞班等系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消费观念逐渐从物质消费转向文化消费,加之智能手机的普及和4G信号的覆盖,手机网络游戏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化生活方式和重要的文化消费方式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青睐。
据《2015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显示,2015年,国内网络游戏玩家高达5.5亿人,与2014年相比增长3.29%。中国网络游戏行业销售收入近1500亿元,同比增长23.6%。其中,中国手机网络游戏行业销售收入达约55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0.1%。另根据2016年3月《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月,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较2014年增加3679万人;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到3.80亿,较去年底增长了1436万人,占整体网民的56.9%,其中手机网络游戏用户规模为2.67亿,较去年底增长了1876万人,占手机网民人数的45%。目前,市面上比较火热的手机网络游戏有《梦话西游》《大话西游》《王者荣耀》《天龙八部3D》《炉石传说》《我叫MT》等。在移动上网设备日益先进普及、移动互联网应用场景逐渐丰富的共同作用下,手机游戏玩家规模随之陡增,也促使手机网络游戏的进一步研发,全球的游戏厂家都在加大对手机网络游戏的投入,一大批PC端游戏正在研发移植到手机端,在未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精品手机游戏出现。可以说,我们已经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中的手机互联网时代。但是,在手机网络游戏繁荣发展的背后,利用手机网络游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也在不断滋生蔓延。该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具有隐蔽性强、犯罪成本低、打击难度大等特点。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监管部门缺位等原因,在该领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不法分子有恃无恐,国内外更是鲜有成功打击该类违法犯罪的案例。因此,分析研究手机网络游戏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提升打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新常态下公安机关整治违法犯罪、净化手机网络环境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1 手机网络游戏领域违法犯罪的主要手法
总体而言,利用手机网络游戏平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手法大都是通过使用非法手段获取游戏玩家以及游戏运营公司的虚拟财产。这些虚拟财产是游戏公司在游戏设定中产出,需要游戏玩家投入时间、精力、金钱等方式来获得,虽然本质上它们都是一堆代码,但是这些虚拟财产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转换成为现实中的财产。例如,《梦幻西游》手游中一个账号可以卖数百元至数万元不等,一只极品宠物或者法宝也可以卖到数百甚至数万元。游戏中的货币、装备等游戏产物可以在玩家与玩家之间通过现实中的货币进行交易,违法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账号、游戏货币、游戏装备等,再把这些东西卖给其他有需要的玩家。类似《梦幻西游》这样的手机网络游戏还有很多。违法犯罪分子非法谋利的手法却大相径庭,其犯罪模式主要有6类。
1.1冒充游戏官方以感恩回馈、积分兑换、游戏礼包等方式种植木马程序
在此类案件中,违法犯罪分子通过注册与官方网站相似的域名建立与官方网站相似的虚假网站,再以官方活动、积分兑换、游戏礼包领取等方式将广告信息在游戏聊天频道、游戏信箱等地方发布,诱惑玩家点击木马网址。例如:《梦幻西游》手游的官方网站是“my.163.com”,犯罪分子常常注册“my1.163.com”等相类似的域名,并在网页设计上也与官方保持相似,具有很强的迷惑性;一旦玩家误以为是官网链接而进行点击,并输入自己的账号密码,玩家的账号及账号下的财产将会被洗劫一空。
1.2冒充游戏官方充值或者第三方代理充值的方式诱骗玩家充值
手机网络游戏中都开设了游戏商城,玩家可以通过充值人民币来商城购买游戏点卡、道具、装备等物品。违法犯罪分子制作虚假充值网站,并种植木马程序,冒充官方充值或者第三方代理充值,利用人们贪小便宜的心理,通过发布充值优惠等诱人的广告信息,诱骗玩家点击相应网址进行充值。一旦游戏玩家上当,轻则损失充值的金额,账号被盗,重则网银账户等个人信息被泄露,导致网银账户资金被盗。
1.3以交易为幌子,骗取玩家账号、装备等虚拟财产
每个手机网络游戏里都有自己的经济体系,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买卖关系,玩家与玩家之间的交易更是频繁进行,常见的就是游戏账号、装备的买卖。一些不法分子潜伏在游戏中,以需要买卖账号、装备为由,发布相关信息吸引其他游戏玩家前来咨询,再通过加QQ好友、YY(语言软件)好友等社交平台进行进一步商谈。在这类的案件中,玩家往往会在以下两种模式中上当受骗。
模式一:违法犯罪分子以交易平台需要手续费为由,要求私下交易。因为这样的交易没有办法做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所以一些防范意识差的玩家常常在这里吃亏。一旦得手,违法犯罪分子就会立即删除QQ、YY好友,在网络世界中逃之夭夭。
模式二:如果有的玩家坚持要走交易平台时,违法犯罪分子也会满足你的要求,但是交易平台的网站是他指定的,他发送给玩家的交易平台网站和正规网站大同小异,一眼之下看不出端倪。网站上有各类游戏的交易信息,但实际上违法犯罪分子给出的是一个虚假的网站。只要玩家在这个网站上上架你的商品,那就意味着游戏财产已经“羊入虎口”。
1.4以交易为幌子实施网络诈骗
在手机网络游戏中,有些违法犯罪分子冒充游戏工作室,以提供专业游戏代练、装备出售等服务为噱头从事诈骗活动。例如,违法犯罪分子在游戏中发布游戏代练、装备出售等服务信息,当玩家有需求进行咨询后,他将玩家拉进所谓的游戏工作室交易群,群里一般都在聊一些关于游戏交易的事情,事实上群里的成员都是托,不法分子会想法设法获取玩家的信任。当双方交易完成时,违法犯罪分子往往声称没有收到交易款,责问玩家是不是操作错误或者转账错误。这时群里的其他成员就会站出来“主持公道”,比如说自己以前也出现过这个情况,汇错的款几个小时后银行会自动退回,需要重新打款。有些玩家信以为真,上当受骗。一旦玩家发现不对时,不法分子就会将受害者进行拉黑或者删除出群。
1.5利用“外挂”作弊软件非法牟利
所谓手机网络游戏外挂,是一种能与正规渠道出版的网络游戏程序挂接的辅助程序软件。玩家通过安装游戏外挂软件,可以实现用最少的时间和金钱完成功力升级、过关斩将和获取更多、更好的虚拟物品的目的[1]。外挂的本质是游戏作弊软件,其危害主要是影响游戏体验、加重开发和运营的负担,并对游戏的稳定性造成一定的影响。一般而言,外挂都是用在电脑端的网络游戏中,然后随着手机网络游戏的盛行,外挂程序开发将逐渐向手机端转移。外挂侵害的主要是游戏公司,但也会对游戏玩家造成侵害,比如在外挂中种植木马,只要玩家使用外挂,自己的账户信息等将面临侵害。目前,外挂作弊软件已经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一般来说,人气较旺的手游都会有不法分子研发相应的外挂作弊软件,并有专业团伙负责运营和销售,还有“职业”玩家在手机网络游戏里使用外挂程序赚取游戏虚拟货币、游戏装备等并出售给其他手游玩家。就目前而言,在“外挂”案件的审理中,通常会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经营罪”的罪名定罪。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010年,浙江省首例因非法经营网络游戏“外挂”案宣判,利用“幻风外挂”软件进行非法牟利的重庆男子李洪峰,被台州仙居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
1.6利用专业扫号软件进行盗窃
该类手法中,不法分子购买扫号软件,再到网络上购买账号数据,将购买到的手游账号和密码数据导入扫号软件,扫号软件将自动进行数据比对。如果游戏账号及密码比对成功,扫号软件就会将相应的数据自动生成为TXT文档文件。一组比对成功的游戏账号数据一般包括手游的账号、密码、角色名、所在游戏区及服务器、游戏等级、最后登录地点及时间等。最后,将这些账号及有关数据进行售卖来非法牟利。
2 手机网络游戏领域违法犯罪的特点及打击难点
2.1个案损失不大,但受损面广
据2016年1月腾讯游戏网抽样调查统计,超过7成游戏玩家遭遇过账号、虚拟货币或者游戏装备等虚拟资产被盗的情况。我国目前拥有2.67亿的手机网络游戏用户规模,在该领域发生的虚拟财产遭受侵犯的情况同样猖獗,个案损失从数元到成百上千元不等。但是,由于个案损失不大,受害者往往又申诉无门,大多玩家选择忍气吞声。这无疑纵容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2违法犯罪成本低,回报高
该类型案件中,违法犯罪分子不需要投入太高,只需要自己制作病毒网站或者购买病毒软件、网站,通过电脑或者手机上网就能完成一系列的违法活动。根据调查,许多网站公然兜售盗号木马,有些木马程序一个只需100元就能买到。此外,作案人员所得赃款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自动转账,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整个违法犯罪过程风险低、见效快、成本低廉、回报丰厚。
2.3违法犯罪取证难,打击难度大
违法犯罪分子的身份难以确认。在实施违法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采用远程的、非接触性的方式作案,通常是利用虚假身份证注册社交账号,并且头像、性别、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基本都是虚假的,因此落地查人的难度较大。
电子证据取证难,办案成本高。案件办理中需要对涉案的电子证据进行取证保存,但在办案过程中,扣押的电子终端上的电子数据往往是被删减过、修改过的,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都可以人为删除和修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据的有效性。如果需要溯源最原始的电子数据,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层层批准,最终由相关的开发公司调取。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办案的难度和成本。
案件线索发现难。在现有条件下,案源主要来自于手机网络游戏玩家的举报,而大部分玩家受骗之后往往都未能及时报案,而且由于移动互联等方面的知识匮乏,不能及时固定、保留有效证据,造成案件线索匮乏。即便是在互联网科学技术最先进的美国,据联邦调查局全国网络犯罪特勤组调查数据显示,互联网违法犯罪仅不到1%能被发现,而且在被发现的互联网违法犯罪中只有4%被送到侦查机关[2]。
2.4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制度缺失
手机网络游戏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滋生蔓延最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不健全。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但是在整个法律体系的构建中,关于互联网方面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网络游戏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欠缺和滞后,使得违法犯罪分子有恃无恐。比如在打击网络犯罪时,证据的固定、犯罪行为的界定、量刑的标准都需要详细的法律条文进行规制,特别是对虚拟财产的定性和立法尤为重要,手机网络游戏中的违法犯罪及民事纠纷都涉及到虚拟财产,然而这方面的立法在我国还是空白。目前,也有一些法律法规对网络游戏行业进行规范,例如有《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等,《刑法》第286条、217条、225条、264条、285条也有相关的规定。但是,这些法律法规涉及到的关于网络游戏的条文较为笼统,大多是规范游戏公司开发、运营等方面的条文,对于游戏玩家行为规范以及玩家与玩家之间产生的行为关系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并且大部分法规都是网络游戏刚起步时制定的。当时的社会环境、网络环境、网络技术等与当前不可“同日而语”,已经呈现出严重的滞后性,因而,进一步完善网络游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才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2.5游戏交易平台漏洞多,行业自律有待规范
在手机网络游戏中,玩家之间进行交易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目前大部分游戏公司是不支持、不鼓励玩家私自进行游戏账号、游戏金币等虚拟货币的交易,并且几乎所有游戏公司没有提供官方的游戏交易平台,玩家之间进行交易只能通过双方私自交易、淘宝、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如5173、UU898)等方式来完成。这些交易存在很多漏洞,交易风险极高,受害的几率很大,引发的相关虚拟财产纠纷也随之增多。例如,在买卖游戏账号交易中,不法分子将账号出售,玩家购买完成付款后,不法分子立即向游戏公司申请账号仲裁,由于他可以提供账号的原始资料、充值记录以及常用登陆IP等资料,游戏公司往往会将账号归属给不法分子。因为买家无法提供交易凭证,就算有交易凭证,有些游戏公司也不认可。因此,完善游戏公司在这方面的行业规范以及与交易平台的合作配合是玩家维权的重要保障。
3 打击防范手机网络游戏领域违法犯罪的对策建议
3.1健全手机网络游戏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前提。想要有效遏制手机网络游戏领域违法犯罪,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关键,尤其是针对虚拟财产的立法。在我国,网络虚拟财产并没有得到有效地保护,主要原因在于现行法律包括《宪法》和《民法通则》并没有对虚拟财产的合法性作出明确规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网民对虚拟财产的权利也不属于现有的消费者权利中的任何一项,因此出现了许多手游玩家在游戏装备或虚拟财物失窃或丢失后难于维权的情况。另外,在非法获取他人虚拟财产案件中,由于对刑法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司法实践中常出现不同的判决。例如,有的判决将窃取游戏装备、游戏点卡等虚拟财产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有的判决则认为盗窃罪不成立,而认定为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同时,在犯罪行为的定性、量刑、证据的合法性、案件诉讼程序的规范性都需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解释说明。为了保护手游玩家的正当、合法权益,推进手机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亟需解决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合法性认定问题,并制定完善保护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有关法律法规。
3.2构建宣传防范和教育警示机制
强化宣传警示。公安机关应坚持预防在先原则,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网络以及警务“微博”、警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手机网络游戏领域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宣传,揭露不法分子常用的作案手法及伎俩,积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广大手游玩家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提高手机、电脑等设备的上网安全防护能力。
强化教育引导。教育引导广大手机网络游戏玩家尽量不要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微信、微信钱包、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尽量不要存放大额资金在手机号码绑定的网上银行中,大额资金最好使用没有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卡存放,随用随存;对于游戏玩家发来的网站链接、短信、电子邮件,不要随意点击,在手机上安装手机卫士等杀毒软件,经常查杀病毒,更新软件、系统漏洞、病毒库等,最大限度保障手机安全。
强化防范意识。手机网络游戏玩家如果怀疑手机或游戏账户可能被病毒感染,应立即与手机(移动互联设备)运营商或游戏运营商联系,核对通信话单,检查短信记录和手游登陆、操作记录,如发现异常的网络访问请求或游戏登陆、操作记录,立即更改手机应用(例如金融支付类、通信类应用)和网络游戏的账户密码等隐私信息,如果造成经济损失,请保留保持手机和网络游戏应用当前状态,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3构建网络游戏行业自律机制
加快手机游戏行业、游戏交易行业规范进程,消灭违法犯罪活动滋生蔓延的温床。玩家之间进行交易在所难免。就目前而言,各大手机游戏厂商对待玩家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受侵害或者引起纠纷的态度不一,但是绝大多数厂商都是以一种比较淡漠、刻板的态度敷衍了事,往往不会深入调查了解,又因手机网络游戏行业的监管缺位,玩家无处申诉,损失大都只能由自己承担。因此,应尽快完善行业规范,对于如何处理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形成共识,促成行业自律,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共同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游戏公司应设立相应的官方交易平台供玩家使用,并认可玩家之间的交易行为,提高交易的安全性。第三方游戏交易平台应完善平台交易漏洞,与游戏公司开展合作,签订相关的配合事宜,堵塞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漏洞,保障玩家的合法权益。同时,手机游戏厂商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游戏相关信息数据的防护及保密工作,确保手游玩家个人信息数据的绝对安全。
3.4构建专业侦查打击机制
堵住源头。手机网络游戏的木马程序主要是通过互联网论坛、相关黑网站发布销售信息并进行网上交易的。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一方面应当注意加强发现和清理整治互联网上关于制造、销售手机网络游戏木马程序的违法信息,关闭涉及销售手机网络游戏木马产品的违法网站;另一方面,网安部门可以根据相关销售、交易手机网络游戏木马的信息循线追踪,向上发现制作、销售手机网络游戏木马的犯罪团伙,向下发现使用手机网络游戏木马的犯罪团伙,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取缔工作,从源头上切断违法犯罪分子网上购买手机网络游戏木马的途径,减少手机网络游戏类犯罪行为的发生,净化网络环境。
建立机制。一是要建立长效侦查机制。与网络犯罪的蔓延情势相比,我国在防范治理方面的步伐明显滞后。因此,要进一步创新侦查取证方法,加强与异地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运用网上协作平台实施远程取证,努力降低破案成本。公安机关内部经侦、网安等有关警种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手机网络游戏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统计、分析、研判力度,综合运用情报串并、网监技术等多种科技手段,掌握犯罪活动的特点及规律,研究相应的打击治理对策,力争破获一批此类案件,遏制手机网络游戏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高发态势。二是要建立联动执法机制。鉴于手机网络游戏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和手段的特殊性,要用足用好法律法规,加强公检法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着力协调解决好打击手机网络游戏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管辖难、取证难、鉴定难等瓶颈问题,研究制定相关的办案操作指引,明确案件管辖、初查、移交等各个环节,指导公安机关打击手机网络游戏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精准打击。准确固定证据、准确适用法律规定,是保障犯罪行为及嫌疑人正确“入刑”、接受法律制裁的关键。公安机关要加强办案人员的专门培训,提高发现、收集、固定、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的能力,有效提升案件侦查效率和打处效能。树立“互联网+”思维,主动联合游戏运营商,加强网络数据取证调查,准确固定证据,有针对性地开展侦查取证工作,真正将该类案件办扎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5构建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利用手机网络游戏领域违法犯罪作案手法隐蔽,以手机互联网为媒介,常用社交软件为平台,并且作案人员真实情况难查明,案件侦破工作难度相对较大。首先,应确立手机网络游戏的监管主体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设立维权渠道,在监管中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使监管常态化、长效化,形成监管合力,让这一领域的监管走出“灰色地带”。公安机关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的主要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及手机网络游戏运营公司、游戏服务器运营商的沟通,整合汇集资源,提高网络监管能力,推动公共信息网络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大力落实“网络实名制”,最大限度减少利用互联网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其次,游戏运营商要担负起监管责任。在玩家进行申诉维权时,游戏运营商不应以一种漠视的态度面对,作为管理者,要反思这些案件、纠纷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堵塞游戏漏洞,堵截不良网站信息,对健全完善交易平台的监管手段及机制,通过敏感词过滤和大数据分析,对那些存在异常的信息、网址加以筛选,及时警告,一旦发现或接到举报反映盗号、诈骗的线索时,要及时固定相关信息,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在“互联网+”时代,打击治理手机网络游戏这一新兴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不仅需要不断提高公民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更为重要的是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游戏开发、游戏运营及银行、电信、公安、文化、网络等相关方面的协作机制,着力提升协作效率和治理力度,进一步防范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更好地保护公众虚拟财产安全。
[1]史迹,关芳,江伟.IT“精英”制造网游外挂刑事案[J].中国审判,2007(10):27-29.
[2]徐跃.网络赌博犯罪的侦防对策初探[J].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1(3):72-77.
(责任编辑:郭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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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939(2016)03-0022-05
10.3969/j.issn.2095-7939.2016.03.004
2016-06-13
熊纬辉(1986-),男,福建三明人,福建省建宁县公安局民警,主要从事网络犯罪侦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