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
2016-02-10
动态
习近平: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
11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暨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颁奖会上会见理事会全体代表和获奖者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
习总书记充分肯定广大新闻工作者在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对做好新闻舆论工作提出4点希望: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确新闻志向,坚持正确工作取向。这是继今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实地调研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电视台3家中央新闻单位时提出的48字的“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后,总书记又一次对新闻舆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工作。从2013年出席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4次会议上就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再到去年底视察解放军报社,以及今年“2.19”重要讲话、“4.19”网信工作重要讲话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新闻舆论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新闻舆论战线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鼓舞着广大新闻工作者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习近平主持中央深改组会议全国将增设四个巡回法庭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近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抓好各项重大改革举措,既抓重要领域、重要任务、重要试点,又抓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以重点带动全局,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的请示》在内的多项改革方案。会议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市、沈阳市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在重庆市、西安市、南京市、郑州市增设巡回法庭。会议强调,要注意把握好巡回法庭的定位,处理好巡回法庭同所在地、巡回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的关系,发挥跨行政区域审理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作用,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提高司法公信力。
摘自:新华网
《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5)》在京发布
经中央政法委员会批准,由中国法学会组织撰写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5)》近日在京公布,这是中国法学会连续第八年发布关于中国法治建设的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共约四万字,包括前言,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和法律监督,关于依法行政,关于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关于人权的法治保障,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关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关于法制宣传、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关于国际交流与国际合作,结束语和附录等部分。报告系统、全面地反映了2015年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和取得的成就,内容丰富,数据翔实,对于向国内外介绍我国法治建设的新进展,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
摘自:中国法学会网站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召开会议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重点整治、突出地区督导会。会议总结了当前全国重点整治、突出地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取得的成效,并对打击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督导和部署。会议强调,各地公安、检察机关要更新办案理念,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推进防范、打击、治理一体化机制建设,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摘自:法制日报
八部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问题突出地区和单位将追责
据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消息,目前,教育部正会同中央综治办等八部门,研究制定《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拟于11月底前出台。同时,还将对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根据相关要求,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据了解,教育部将把防治学生欺凌纳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体系,督导各地学校制订防治欺凌工作制度,建立早期预警及事后干预等机制,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同时,建立重大欺凌事件台账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本地区欺凌事件的管理、调查、协调及处置等工作。加强对重点学生群体的动态研判,对发现的苗头线索认真核实、及时处置,对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及时跟进教育惩戒措施。
摘自:人民网
中办国办: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兼职兼薪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包括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和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
该意见适用于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高校和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内容有七部分,分别从推动形成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等方面予以论述。
《意见》明确,科研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鼓励科研人员公益性兼职,积极参与决策咨询、扶贫济困、科学普及、法律援助和学术组织等活动。《意见》强调,科研机构、高校应当规定或与科研人员约定兼职的权利和义务,实行科研人员兼职公示制度,兼职行为不得泄露本单位技术秘密。兼职取得的报酬原则上归个人,建立兼职获得股权及红利等收入的报告制度。
摘自:中国政府网
“文化法治发展与实践”论坛在京举行
日前,由中国传媒大学主办,文化部公共文化研究基地、中国传媒大学经管学部文化发展研究院、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文化法治发展与实践”论坛在北京举行。
本次论坛以“文化法治发展与实践”为主题,邀请了众多嘉宾,共同探讨了如何加快文化立法,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如何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促进和保障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的大力发展等前沿话题。还有学者、企业代表从法学研究、企业需求、法律服务等角度均发表了主旨演讲,论述了文化发展与法治服务的相辅相成,回顾了近年来我国文化法治领域的创新成果,展望了文化法治建设的巨大前景。
摘自:中国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