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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如何进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2016-02-10董晨翔

中国共青团 2016年3期
关键词:宣传教育韩国法治

文 | 董晨翔



韩国如何进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文 | 董晨翔

相比美、德、日等发达国家,韩国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领域的相关工作起步较晚,在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的一段时期内取得了较大进步。虽然目前的发展水平仍与上述国家存在一定差距,但韩国在发展过程中既成功借鉴了发达国家的优秀经验,又充分结合了本国社会文化背景和青少年群体特征,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韩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

韩国在意识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的初期,就坚持以日本为范例,学习借鉴了丰富的理论基础和优秀的实践经验,结合本国实际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官民合作、学界支持,有效发动社会力量。韩国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由韩国法务部作为主责部门,统筹教育部等相关部委和大中小学校、民间组织等多方资源和力量。法务部通过提供资金支持、理论指导和方案设计,与学校、民间组织等各相关机构开展多个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合作项目,有效地动员了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例如,法务部自2005年起与民间组织韩国法治教育中心签订了长期合作条约,由教育中心每年承办分别针对高中、初中和小学在校学生的法律知识竞赛和知法爱法写作大赛,对教师进行专业的法治教育培训,招募大学法律系在读学生参与法治教育志愿活动,推动学生模拟法庭项目在各学校实施等。

与此同时,韩国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得到了韩国学界的鼎力支持。2005年,韩国法治教育学会正式成立。该学会隶属于一家民间非盈利青少年基金会,旨在专门从理论学术层面为韩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智力支持。自成立以来,该学会得到社会各界的资金援助,其历届会长均由韩国国内一流大学知名法学教授担任。学会每年定期举办两次法治教育研讨会,邀请高等学府和研究机构中法律、教育学、心理学领域的专家教授和资深法官、律师、学校教师、青少年工作者、媒体人士等相关人士,围绕青少年法治教育共同开展学术研究与实践交流;以研讨会成果为基础出版两期学术刊物,供法务部等相关部门和学校参考,从而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理论依据。

细致分类、因材施教,力争实现全面覆盖。韩国社会各界在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均对青少年群体进行了细致全面的分类,根据不同对象群体的特点设计了不同的项目,制作和出版了内容各异的教材和影音资料。同时,教育中心结合韩国国情划分了几类重点教育群体,除针对残疾青少年、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和离校离家出走青少年的网络课程外,还结合近年来由国际婚姻产生的多元文化家庭不断增多、从朝鲜偷渡入境人员不断增多的实际情况,分别为这两个群体中的青少年设计了网络课程,向他们普及在韩工作生活所必须了解的法律常识。

结合文化、融入规则,充分发挥学校作用。韩国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是学校。现任韩国法治教育学会会长金荣天曾表示,韩国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仍处于社会发展不充分、专业研究不充足的阶段,社会和普通家庭对法治教育的意识不强。因此,在自上而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中,学校仍是各个具体项目得以有效落实的最佳场所。逐一分析韩国法务部及各社会团体的项目实施情况,不难发现,无论是举办知识竞赛、模拟法庭,还是开设法治课程、参观法治机构,都是依托学校得以广泛开展。

韩国学校在进行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时,借鉴了日本结合东亚传统文化、将法治教育融入到个人道德与社会规则教育中的核心方法,使学生首先认识到法律是共同生活和相互尊重的重要规则,与平时的生活息息相关,与传统意义上的道德规范教育一脉相承;继而再进一步了解法律中个人权利、国家主权与宪法精神等深刻意义。

创新形式、注重实践,不断丰富教育产品。近年来,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方法和产品上,韩国比日本体现出了更强的创新精神和重实践体验的突出特点,不断丰富项目内容和载体,除校园模拟法庭等项目外,还打造了几个常态化的参与体验式教育产品。

一是设计建设了索罗门法律主题乐园教育基地。该乐园位于大田市,是亚洲地区最大的法治教育乐园。乐园内不仅建有法律博物馆供参观,还设有模拟法庭、模拟议会、科学搜查室等可供青少年进行各项体验活动的设施,真正实现了寓教于乐。自2008年正式开放以来,乐园成为韩国各地中小学校开展法治体验教学的最好选择。

二是推动开展学校法治教育馆活动。2012年起,韩国法律教育中心联合5所中学作为试点,让中学生参与学校法治教育馆项目,组成小组,模拟真实的立法过程,制定和修改学校校规和学生守则。在经专业老师指导后,学生自己制定的校规和守则将全面得以实施,从而使该项目在全校学生中起到广泛的宣传教育作用。该项目改变了学生只能被动接受法律教育的局面,大大激发了学生学法、知法的兴趣和积极性,使其在主动参与学习的过程中增强了遵守规则、遵守法律的意识。截至2014年,韩国各地已有10所学校引进了该项目,近400名中学生直接参与其中。

三是充分利用好互联网宣传平台。在韩国法务部官网和韩国法律教育中心等民间组织的主页上,均有针对青少年群体的影像资料链接,以动漫短片的形式详细介绍本部门或机构的主要职能,内容活泼有趣、通俗易懂,有效地以互联网为载体进行了普法宣传,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韩国做法对我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启示

环顾发达国家,我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水平仍处于起步阶段,建议一方面学习借鉴发展程度遥遥领先的美国、日本等国在制度设计和理论研究上的优秀成果,一方面探索研究韩国等后起之秀在方法设计和实践操作上的成功经验,更好地为我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贡献思路。

循序渐进,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日、韩两国在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与树立社会道德、规则意识相结合的过程中相继取得了成功,证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不是孤立的,其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和规则意识培养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建议结合现阶段我在青少年群体中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实际,着重解释好“法治”一词的内涵,在培养青少年思想道德品质和规则制度意识的同时,使其逐步形成对法治的认识和理解。

借力学界,以实际调查和理论研究的成果指引实践。建议借鉴韩国充分借力学界资源的经验,更有力地增进与法律、教育、心理学等各相关领域专家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一线工作者的交流合作,丰富理论知识为政策制定和落实提供更科学、更明确、更具针对性的指引,通过现有的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更有效地培养青少年知法守法意识。

寓教于乐,在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上不断创新。在教育形式和方法上,一方面要遵循当代青少年的成长环境与思想意识形成规律,避免生搬硬套和填鸭式教育;一方面要借鉴韩国在方法上的创新精神和重实践体验的良好理念,更多开展一些诸如微电影大奖赛等新颖的教育活动,更多制作一些受到青少年欢迎和喜爱的宣传产品,更多开发一些面向青少年的实践体验类课外教育课程,真正激发青少年知法学法用法的兴趣。

(作者系团中央国际部一处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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