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之危险源辨识
2016-02-10章华峰
章华峰
(浙江省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一、引言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是控制事故的发生,而危险源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要控制事故,必须首先辨识危险源,控制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所以危险源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核心。而危险源辨识则是控制事故的起点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和动力,危险源辨识工作的好坏对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就危险源辨识进行初步探讨。
二、危险源的定义及分类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 28001—2001)中的定义,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也就是说,危险源的存在形式或者是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等的主体对象,或者是可能诱发主体对象导致伤害或疾病等的状态。例如,汽油储罐中的汽油是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而储罐破裂是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不安全状态。
按照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危险源可分为两类: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为第一类危险源,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和限制措施破坏及失效的各种因素为第二类危险源。由此可见,第一类危险源从构成特性上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物质的,一种是能量的。物质的危险源主要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质,如乙烯、汽油、三乙基铝、强酸、强碱等;能量的危险源是指由于热能、动能、势能、电能、放射能等能量所促成的事故源。第一类危险源,不管是物质的还是能量的,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即根源性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的缺陷和健康安全管理的缺陷四个方面,都是事故发生的状态或不安全因素。
三、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辨识是指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即危险源辨识过程包括两个方面。
(一)识别危险源的存在
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促使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因此,确定危险源的存在就是首先确定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辨识第二类危险源。由于第二类危险源的种类远远多于第一类,并且是在第一类危险源存在的前提下产生的,隐藏深,相互关系复杂,因此辨识第二类危险源比第一类危险源更困难,必须采取一些特定的方法和手段进行辨识。
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很多,每种方法都有其目的性和适用范围。在辨识过程中,应结合具体情况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下面介绍几种用于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危险源辨识方法。
1.询问交谈
通过询问组织中对于某项工作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或与其深入交谈,可初步分析出该工作中所存在的一、二类危险源。
2.现场观察
由熟悉安全技术知识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标准的人员对作业环境进行现场观察,可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源。
3.查阅有关记录
查阅组织的事故、职业病的记录,从中发现存在的危险源。
4.获取外部信息
从有关类似组织、文献资料、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的信息,加以分析研究,可辨识出组织存在的危险源。
5.工作任务分析
工作任务分析(JHA)是通过分析组织成员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来识别出有关的危险源。
6.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SCL)是通过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组织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辨识出存在的危险源。
7.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
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FMEA)是对系统中的各子系统、设备或元件逐个分析可能出现的故障类型及其产生的影响来辨识设备元件存在的危险源。
8.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
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是以关键词为引导,找出工艺过程或状态的变化(即偏差),然后再继续分析造成偏差的原因、后果及可以采取的对策。
9.事故树分析
事故树分析(FTA)是一种根据系统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事故后果,去寻找与事故发生有关的原因、条件和规律,通过这样一个过程分析,可辨识出系统中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危险源。
10.事件树分析
事故树分析(ETA)是一种从初始原因事件开始,分析各环节事件“成功(正常)”或“失败(失效)”的发展变化过程,并预测各种可能结果的方法,通过对系统各环节事件的分析,查找系统中的危险源。
(二)确定危险源特性
即判定识别出的危险源如何造成事故以及造成什么样的事故,也就是判定可能导致事故的直接因素及事故种类。
1.导致事故的直接因素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代码》(GB/T 13816—1992)的规定,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危害因素分为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和生理性、行为性、其他等6类危险危害因素。
2.事故种类
伤亡事故种类:参照《企业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先发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害因素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化学性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共16类。
职业病种类:参照《职业病目录》(卫生监发〔2002〕108号),将职业病分为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等10大类。
四、危险源辨识的充分性
(一)充分考虑三个对象
危险源辨识的范围必须覆盖组织内的作业活动、产品和服务的全过程,应考虑:所有常规、非常规的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包括合同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施(无论由组织还是由外界所提供)。
在对常规和非常规活动辨识时,应注意不能遗漏非常规活动,因为许多事故都是在非常规情况下发生的,如长期运行设备的起停、故障、保护装置失灵、维修、调试,以及操作者未遵守操作规程、精神状态不佳或过度疲劳等都会导致事故甚至重大事故的发生;对人员活动的辨识不能忽略外来人员的活动;对工作场所设施、设备的辨识,同样应包括进入工作场所的外来车辆及各种租赁设施、设备等。
(二)充分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七种类型
危险源辨识应包括组织活动的三种时态、三种状态下各种类型的潜在危险源。三种时态是指过去、现在、将来。组织在对现有危险源进行充分考虑时,要分析以往遗留的危险以及计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危险源。三种状态是指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组织的正常生产情况属正常状态;装置开停车、设备开停机及检维修等情况下,危险源与正常状态有较大不同,属异常状态;紧急状态则是指发生火灾、爆炸、洪水、地震等情况。七种类型是指机械能(动能和势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和人机工程因素。
(三)认真遵循三个依据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组织的一些作业文件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同行业近年来发生的事故、较为成熟的安全检查表的内容是危险源辨识的重要线索和依据。因此应把违法违规、事故、安全检查等作为鉴定辨识充分性的尺子,充分的辨识结果应包括本组织和类似组织近年来发生事故的原因,所有严重的违法、违规现象安全检查表中的绝大部分项目,特别是重要的项目。
(四)及时更新
为确保危险源辨识的充分性,应及时辨识或更新危险源。当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出现、组织自身业务发展、工艺更新、原材料替代、相关方要求、内外审中发现未被识别的危险源及发生事故时,要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更新(或补充)。新制定的风险控制方案有时也会带来新的危险源,实施前也应进行辨识。
五、危险源辨识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恰当、具体地描述危险源
恰当地描述危险源是危险源辨识的关键,也是正确评价其风险程度的前提。描述危险源时应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即物、人、环境、管理几方面的缺陷,应注意把危险源和其引起的结果(即事故)区别开来。例如,“钢丝绳长期磨损而未及时检查、更换”是危险源,而“断裂”是其引起的结果,不能写到描述中。注意将危险源与生产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区别开来。如“空压机噪声大”是一种必然现象,不能将其作为一种危险源,正确的描述应当是“未对空压机采取降噪措施,使噪声超标”或“在空压机附近作业未采取听力保护措施”。危险源描述要具体,只有具体,才能对其进行风险评价,即判断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应出现诸如“无证上岗”“操作错误”“管理不善”“施工方案不正确”“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齐”等笼统的词汇,应具体地描述事故发生的原因,随之引出明确的控制措施。
(二)重点关注的危险源
1.重点关注的作业人员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锅炉作业人员、电工作业人员、电气焊作业人员、起重作业人员和组织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这些人从事的作业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的危害后果比较严重,对其在作业中易于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在危险源辨识时要引起高度重视。
(2)临时用工人员,通常包括农民协议工、轮换工、计划外合同工、雇佣零散工等,这部分人员大多数从事苦、脏、累、险的作业,不少人文化程度低,安全素质不高,操作技能不全面,是事故发生的主要人群,应予以特别关注。
(3)相关方和外来人员,包括供应商、外来施工人员及参观、学习、实习、考察、检查、评价、调研、调试等人员,这部分人员大多数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知之甚少,对危险点辨识与预防能力不强,也是易发生事故的群体。
2.重点关注的作业活动
(1)特殊作业,主要包括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等。
(2)检维修作业。
3.重点关注的设备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三)认真主动辨识危险源
辨识危险源时应以全新的眼光和怀疑的态度对待危险源,因为过于接近危险源的人员可能会对危险源视而不见,或者心存侥幸,认为尚无人员受到伤害而视其微不足道。更重要的一点是,危险源辨识应具有主动性、前瞻性,而不是等到已经出现事故才进行辨识。
(四)重视引起职业病的危险源
辨识危险源时不能只考虑引起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危险源,而忽略引起职业病的危险源。引起职业病的根源性危险源主要有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低温和电离辐射等,对人的健康和安全影响很大,辨识过程中要给予高度重视。
(五)正确理解“重大危险源”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标准辨识的重大危险源,其主要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因此它只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述“危险源”中的一部分,是从“风险的严重性”角度确定的危险源,是根源性危险源。这类危险源不是危险物质数量大,就是能量聚集多,一旦出现事故,后果比较严重,一般无法承受,所以应将其定义为具有不可容许风险的危险源,重点进行防范和控制。
六、结论
危险源辨识不仅要合理应用科学方法确定危险源的存在,即在辨识第一类危险源的基础上辨识第二类危险源,而且要判定危险源可能引起的事故,并尽可能地覆盖组织内所有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充分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七种类型和三个重要依据,同时要合理描述,关注重点,主动辨识,确保组织内所有危险源得到充分准确辨识,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