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及协作运行方式分析
2016-02-08杜辉
杜 辉
(保定市满城区环境保护局河北保定072150)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及协作运行方式分析
杜辉
(保定市满城区环境保护局河北保定072150)
针对环境监测与监察,在简述二者意义的基础上,对二者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并提出三种协作运行方式,通过分析得出环境监测与监察的协作运行可保证执法活动有序进行的结论。
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相互关系;协作运行
自然环境是人们生活的重要基础,由于人们过度消耗自然环境,使得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内部平衡已经被完全打破,不仅制约了经济的持续发展,还会危害到人类生命健康。因此,必须对环境保护给予足够重视,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切实做好环保工作,以有效协调经济与环境间的相互关系。环保是一个长期工程,主要涉及到调查、监测监察、研究分析以及综合治理等内容,其中,监测监察是指运用先进仪器装备,对当前自然环境实施准确的测定,从而掌握实际环境的基本信息,为后续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1 环境监测监察概述
1.1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涉及到的内容众多,具体包括:温度、湿度、水质、空气质量以及辐射程度等,由于各项内容所对应的指标存在较大差异,所以监测中使用的仪器设备也是不尽相同。比如在对水质进行监测时,会使用到采样器、盐度计等设备,而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时会使用到空气监测仪以及光化学监测仪等设备。监测是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前期,具有意义重大的导向性作用。现阶段较为常见的监测技术主要有:
1.1.1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过程中的充分利用是科技发展的主要结果之一,通过信息技术的合理应用,监测中的数据采集、处理与分析等环节会得到很大程度的简化,具有大幅提升监测工作效率的重要作用。
1.1.23S技术
3S(RS、GIS、GPS)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体系,不仅是狭义的地理信息技术,还是广义的地理信息技术核心。该技术在环境监测当中的湿地保护、水文调查等工作中有着十分广泛且成熟的应用。
1.1.3物化生科学
随着物理、化学与生物三门学科的不断发展,它们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效果也不断突出,现已成为环境监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环境监察
环境监察主要强调两方面内容,分别为现场与处理。简言之即是在现场实施各项执法活动,但是要明确环境监察并非管理,而是侧重于监督和处理。一般而言,环境监察是一个十分直接、具体的执法活动,是相关部门行使权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环境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2 环境监测与监察间的关系
环境监测监察均是我国实行环保工程时非常重要的执法环节,这二者之间存在十分紧密的联系,且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并且还存在一定制约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环境监测可以为正常的执法活动提供可靠的依据,比如监测数据、评价结果等,是确保执法活动真正落实到位的前提。而环境监察则是为了保证数据可以得到全面的利用,此外还可为执法活动提供一定支持。环境监测目的在于获取更多、更准确的监测数据,同时在某个层面上全力支持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环境监测监察协作运行方式
3.1业务联动机制
想要实现协作运行,首先需创建一个业务联动机制,并保证监测与监察之间可以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进而从本质上提升资料利用率与工作效率。业务联动的有效实行是确保正常执法活动规范性、针对性的关键举措,可使各个部门都树立起严格的威信。除此之外,执法工作人员还应对联动机制进行充分的认识和了解,明确实行业务联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此提高各环节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能力水平。
3.2推动监测监察协调发展
从发展的角度讲,监测监察相互促进,也相互制约,只有二者均能得到协调的发展,才可以确保它们都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和价值,从而使环境保护真正走上全新的发展模式。监察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是监测的高水平完成,同时根据相关要求评价监测结果,然后制定综合处理方案,并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准备。由此可见,环境监测与监察的协作运行,可使监测与监察的核心内容,也就是执法活动得以有序的进行,从而达到推动我国环保事业稳定发展的目的。
3.3采取监测以及监察相应的保护措施
想要实现环境监测以及环境监察之间能够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及时完善对应的法律法规,与此同时,详细阐述监测报告中设计的监测内容,对监测结果的精度进行深入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保证两者之间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实际的工作状态中,需要环境监测以及环境监察之间能够合理的配合。一旦出现一些突发状况下的环境污染,需要相应的监测部门能够第一时间指派相关工作人员对出现的污染做好监测工作,高速度高精准的提交监测数据,为环境监察部门能够提供科学有效的评判依据[3]。另外,保证监测以及监察能够科学有效的结合,还需要相应的部门重视人才,培养人才,建设人才,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对人才的培训工作中,应该首先保证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技术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团队的价值,提供相应的人才保证。
4 结语
综上所述,环境监测以及环境监察工作属于我国行政人员有效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只有两者之间相互结合,相互依赖才能更好的完成环境保护工作,但是,两者之间还应该起到重要的制约作用,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促进监测与监察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最大优势,最终实现共同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能够协调发展。如今,实现保证措施能够有效的推动我国环境监测以及环境监察两者之间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1]袁建喜.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及协作运行[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02:11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