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核定报告编写的几点经验
2016-02-07王婷婷
王婷婷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环境监测站陕西西安710116)
排污核定报告编写的几点经验
王婷婷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环境监测站陕西西安710116)
一个能够真实、全面、准确反映企业排污现状的排污核定报告,对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有着重要的参考作用。本文对核定报告的内容、核算方法、取值原则、注意事项、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期望在工作中能够完善、规范排污核定报告的编制。
排污核定报告;排污许可;经验
2015年实施的新《环保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首次明确了排污许可证的地位,为排污许可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作为排污许可证发放必要条件之一的排污核定报告,其合理、规范的编制是排污许可证制度重要环节。排污核定报告必须准确、全面的反应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为排污许可证发放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1 排污核定报告编制内容
为了能全面、真实反映企业排污情况,合理计算出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排污核定报告涉及企业生产环节、污处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情况,包含内容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核定报告编制依据;(2)企业基本情况;(3)企业生产状况;(4)污染物的产生和治理情况;(5)污染物排放核算过程(6)核查结果。其中第1条是编制报告的基本的法律、法规依据;2、3、4条是企业提供的支撑材料;第5条是核定排放量的具体计算过程,是整个核定报告的重点内容;第6条是最终核查的结论,也是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参考值。
2 基础资料的获得
核查人员在接到任务后,需要了解企业属于什么行业、建设和投产时间、行业基本情况、企业的主要产品、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装备,熟悉企业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技术文件。要求企业提供上一年(至少一个月)平稳运行情况下的生产经营数据。包括主要产品种类、产量产值、批复的生产规模、目前的生产负荷状况、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装备、原辅材料及能源资源消耗情况、主要产排污环节、污染治理设施情况、监测情况、环评手续是否齐全、环保竣工验收情况、是否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或装备、是否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等。随后报告编制人员需要采用座谈、查阅票据、记录、现场勘查等方式对资料进行逐一核对,一方面判断现场情况与资料反映内容是否一致,另一方面补充其他所需数据。
3 核算方法
排污核定报告的重点是排污量的计算。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和现场勘查的情况对企业排污量进行核算。核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3.1 产排污系数法
按照企业所属行业、生产工艺、规模、主要设备、污染治理工艺等情况,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等系数手册,确定该企业各类污染物排放系数,再根据企业生产规模计算企业污染物排放量。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企业的不同生产线需要分别确定产排污系数,分别计算,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各条生产线之和(如造纸、石油炼制等行业);如果企业生产过程涉及到多个行业,每个行业的每条生产线应分别计算(如机械加工行业);上游产品作为下游原料时,上下游排污量需分别计算(如制浆和造纸);生产过程有循环利用的,应先考虑循环利用率;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线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线分开计算;如果企业污处设施与系数表所载不一致,应按系数表计算产污量后,根据企业实际污处设施的去除效率计算排污量。
3.2 物料衡算法
物料衡算就是依据质量守恒定律,即进入一个系统的全部物料必等于离开这个系统的全部物料,再加上过程损失量和在系统中积累量。主要应用于重金属、锅炉二氧化硫以及固体废物的计算。
通过物料衡算计算出单位产品废水、废气中有害物质排放量,然后推算到规模情况下的污染物排放量。
例:锅炉二氧化硫产排放量公式为:二氧化硫排放量=K×燃煤量×硫份×(1-脱硫效率);以煤为原料时K=1.6;燃油和燃气锅炉K=2.0。
3.3 监测值推算法
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排放口废水排放量(m3)×污染物排放浓度(mg/L)/106
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t)=固定源排放口排放量(m3)×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109
企业废水、废气量的确定:企业有规范的在线监测系统时,以在线监测数据确定废水、废气排放量。没有在线监测系统时,可以根据(1)企业上年度新鲜用水量乘以废水排放经验系数确定企业废水排放量;(2)产排污系数法确定废水、废气排放量;(3)监测数据确定废水、废气排放量;(4)相关排放标准中对废水排放量有限定的,以限定值为准(如《行业用水定额》(DB 61-T 943-2014)等)。(5)按经验值选取。比如工业废水排放系数0.6~0.9等。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上述方法中选取一个合理值作为最终的废水、废气排放量,在选取废水排放量时,不能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规定的用水定额。。在以上方法都无法确定时,也可采取实测的办法,或是根据风机的额定排风量进行计算。
监测数据一般以一年内,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的监督性监测、委托性监测报告确定,监测报告一般为有CMA认证的实验室出具的有效报告为依据。
3.4 排放标准核算法
按照国家、地方或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来计算。废水、废气排放量的计算按第上一节相关取值原则进行确定。
3.5 污染物减排总量指标法
根据环保部门下达给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包括竣工验收批复和环评批复中明确规定的总量指标或者企业获得总量的其他文件。这里要注意的是,环评中给出的总量指标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最终取值依据。
另外,新、改、扩建企业既得的排污权交易量也可作为污染物排放控制量,但也不能超过标准限值量和总量指标。
3.6 全国污染源普查查询法
根据《污染源更新调查系统(2010年)》统计数据核查企业“十一五”末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数。该方法作为参考,一般不作为最终取值依据。
3.7 固体废物的核算
首先,固体废物可以采取排污系数、物料衡算的,优先采用此方法。如果不能,可以采取固体废物备案或固体废物申报的数据,但采用前,必须分析其合理性。其次,应该重点关注危险废物的排放量。
3.8 噪声许可值
按环保部门批准执行的标准执行。
4 推荐取值原则
(1)为保证企业达标排放,按标准限值核算法得出的结果为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的最高限值,最后的取值结果都不能超过排放标准限值。(2)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前提下,要考虑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装备水平,不能简单的以“取小值”为取值的准则。(3)在没有标准限值和总量控制指标等约束条件时,以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法核算的结果优先。(4)最终的污染物排放量要核算到批准的企业生产规模状态下,如果实际建设规模达不到批准的企业规模,则核算到实际建设规模状态下。(5)重金属推荐取值一般为在不超标的情况下,取实际核算的最大值。(6)噪声取值以标准限值为准。
5 注意事项及存在问题
5.1 关注合规性,应用的标准是否正确,是否有淘汰(或限期淘汰)的工艺、装备,计算结果是否超标等。另外不应随意改变上级的批复执行的标准或要求。
5.2 对于排污核查报告,重点部分为核算和最终推荐值部分。对于其它方面,只要与核算有关的内容描述清楚就可以,不必大而全。
5.3 一般来说,核算单位为了取值合理,会有几种方法核算、对比分析,但特殊情况下,可能只有一种方法。只要最终取值合理,不必用全部方法进行核算。
5.4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评或三同时手续不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存在已停产的生产线的等情况,不予推荐核算值。
5.5 由于国家没有排污核定报告编制进行规定,也没有相关资质要求,一般有监测资质、环评资质、环境监理资质甚至普通的环保公司均可以编写,导致排污核定报告水平参差不齐。
王婷婷(1983—),女,汉族,陕西兴平人,现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环境监测站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