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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法规标准论坛(6)

2016-02-07戚月娣施鸿均钱剑雄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0009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苏州50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00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 2016年5期
关键词:门扇缓冲器轿厢

戚月娣 叶 亮 施鸿均 钱剑雄(.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北京 0009)(.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 苏州 50)(.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上海 00)



特种设备法规标准论坛(6)

戚月娣1叶 亮2施鸿均3钱剑雄1
(1.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北京 100029)
(2.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 苏州 215031)
(3.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上海 200333)

按 语:本期介绍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最新颁布信息及特种设备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动态,并继续介绍了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SETP)电梯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征集到的电梯检验规则的有关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进行梳理、研讨所形成的理解和建议。

1 特种设备法规动态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综合性大规范于2016年2月22日经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16号公告批准颁布,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是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容器的类别,以原有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等七个压力容器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为基础,并考虑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及网上收集的咨询意见,进行合并以及逻辑关系上的理顺,整合、凝练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基本安全要求,形成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综合规范,其中扩展了固定式压力容器材料范围,明确了固定式压力容器各环节的边界及相应的主体责任,理顺了法规与标准的关系并体现其相关作用。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16)于2016年3月23日经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28号公告批准颁布,将于2016年7月1日施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16)是在2008版的基础上,考虑《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实施、《特种设备目录》的调整、以及国家提出有关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新要求等,增加了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要求,调整了实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产品目录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实施首次检验的产品范围和要求,修改完善了部分检验项目及其内容和方法。

2 特种设备相关标准动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评估方法〉的通知》要求,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精简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承压、机电3个工作小组,通过调研、评估及协调处理等,对特种设备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开展清理评估,形成“四个一批,即:废止一批、转化一批、整合一批、修订一批”的《特种设备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精简建议》及《特种设备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框架》,特种设备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将于2016年5月底完成。2016年3月17日召开了特种设备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精简工作会议,中国特检院、特种设备相关的11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行业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介绍了开展整合精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方案,对整合精简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条款理解与建议

对电梯检验规则有关问题的理解和建议(续2016年第2期)

注1:以下【问题】中的编号均指TSG T7001—2009附件A对应的条款号。

注2:本文的【理解和建议】是专家讨论的意见和建议,不代表官方解释。

注3:以下问题、理解和建议由叶亮、施鸿均整理。

(十九)【问题】3.2条款“当对重(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对其中“缓冲器的完全压缩”目前存在两种理解,一是理论压缩,二是实际压缩,建议明确在计算电梯顶部空间时,应采用理论压缩值还是实际标称值。

【理解和建议】对于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GB 7588§10.4.1.2.2明确规定“在5.7.1.1、5.7.1.2、5.7.2.2、5.7.2.3、5.7.3.3中提到的术语‘完全压缩’是指缓冲器被压缩掉90%的高度”。CEN/TC10对“完全压缩”作进一步解释:“‘完全压缩’是指压缩量为除去所有坚实的固定装置外,缓冲器可压缩高度的90%。”。

对于耗能型缓冲器,应以其铭牌上标注的“最大压缩行程”作为计算依据。

(二十)【问题】3.4条要求“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大于11m时,其间应当设置......的井道安全门”,但对于像电视塔、粮仓等特殊场合,相邻地坎之间的距离超过11m,无法设置井道安全门或轿厢安全门,此类问题该如何处理?

【理解和建议】本条款目的是为了便于维修人员接近轿厢复位安全钳或其他装置,通过手动盘车或紧急电动运行移动轿厢至平层区域,再进行轿内乘客的撤离。而不是利用井道安全门直接撤离乘客。

针对此类特殊情况,目前正在修订中的GB 7588.1—201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正在进行研究,拟允许该情况下不设置轿厢安全门或者井道安全门,另采用有效的等效措施进行电梯轿厢的恢复。

(二十一)【问题】3.6(1)要求“端部短导轨的支架数量应当满足设计要求”,但何类文件中会体现端部导轨的设计?建议明确对端部导轨的计算要求应符合GB 7588—2003附录G。

【理解和建议】按照GB 7588—2003强制性附录D和推荐性附录C的要求,端部导轨的计算文件应在制造资料中予以体现。端部导轨的计算推荐按照GB 7588—2003附录G的要求进行。当制造单位未提供验算文件,或者检验员对验算结果有质疑,可要求制造单位提供或者重新进行核算。

(二十二)【问题】3.7要求“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15m”,在实际检验中,大多以轿厢地坎到井道内表面的距离为测量点,而轿厢门框架到井道壁距离一般都大于轿厢地坎到井道壁的距离,存在一定的误差。此类情况该如何处理?

【理解和建议】本条款目的是:如果轿门在开锁区域之外打开,能防止因电梯井道内表面与轿厢地坎、轿厢门框架或滑动门的最近门口边缘的水平距离过大而引发事故。

因此,本条可理解为:对于水平中分滑动门,井道内表面与轿厢地坎、滑动门的最近门口边缘的水平距离均不应大于0.15m;对于水平滑动旁开门,井道内表面与轿厢地坎、门关闭端的轿厢门框架或滑动门的最近门口边缘的水平距离均不应大于0.15m。安装在滑动门的最近门口边缘的安全触板或光幕,若安全触板或光幕只有使用工具才能被拆卸,则可认为安全触板或光幕是组成滑动门的最近门口边缘的一部分。上述“只有使用工具才能被拆卸”是指安全触板或光幕是采用螺钉、铆钉等方式固定,而非卡扣、粘接等方式固定。

关于本条的进一步解释,请参照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6)关于GB 7588—2003的第010号解释单。

(二十三)【问题】3.7条款,针对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间距大于0.15m的情况,有些电梯施工、维保单位通过加装防护网等结构,使得上述距离减小,但对这些结构的强度没有相关要求。请问检验中如何判定?

【理解和建议】当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之间的间距不满足要求时,可在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之间增设防护壁,以保证轿厢与防护壁之间的间距符合标准要求,但是增设的防护壁等结构应满足GB 7588—2003§5.4.2和§5.4.3规定。防护壁采用网孔结构不符合本标准规定。详细解释请参见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6)关于GB 7588—2003的第002号解释单。

(二十四)【问题】3.16(4)要求“缓冲应当固定可靠”,但对于聚氨酯缓冲器而言,不能充分表达其功能完好。建议修改为:“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无明显倾斜,无断裂、塑性变形、剥落、破损等现象”,另外,建议检规修订时增加“对聚氨酯缓冲器的压实可靠性恢复试验”项目,验证缓冲器有无老化现象。

【理解和建议】建议检规修订时完善对缓冲器的相关要求。

另外,针对缓冲器的固定、老化和性能等的检验,可结合现行检规的3.10项“极限开关”、3.16项“缓冲器”和8.6项“空载曳引力试验”进行,以判定其功能是否有效。

(二十五)【问题】4.6(2)项,载货电梯轿厢超面积时,在轿厢内增设护栏以限制轿厢面积,是否符合要求?

【理解和建议】GB 7588—2003§8.2.2的要求表明:1)通常情况下额定载重量和轿厢最大有效面积的关系也应符合标准规定;2)特殊情况下载货电梯轿厢面积允许超标,但其安全应受到“有效控制”。同时,标准对“有效控制”含义有明确解释(即包括a、b、c、d、e等5个条件)。其中,“在轿厢内增设护栏以限制轿厢面积”既不是标准“有效控制”条件之一,亦不能涵盖全部“有效控制”条件,且存在安全使用风险,故不符合要求。

(二十六)【问题】4.6(2)条款是针对载货电梯超面积提出的要求,实际上按GB 7588—1995及更老标准生产的病床电梯也存在轿厢超面积的问题,并且病床电梯超面积更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建议增加4.6(3)条款“对于按照GB 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病床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按8.12静态曳引试验的检验内容和要求进行静载试验;②在乘客容易看见的明显位置上设置标志,标明该病床电梯的额定限乘人数;③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理解和建议】GB 7588—1995及之前的标准关于轿厢的有效面积、额定载重量、乘客人数的要求未涉及病床电梯,对在用的早于标准GB 7588—2003之前出厂的轿厢面积超标的“病床电梯”,建议检规修订时进行必要调研,并予以考虑降低风险措施。

目前,检验时可建议使用单位对此类超面积的病床电梯采取有效的使用管理措施(如,限制轿厢有效面积、专职电梯司机操作等),以降低安全使用风险。

(二十七)【问题】6.5条款中“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中“应急导向装置”结构不明确,另外,是否所有电梯层门均需设置应急导向装置?

【理解和建议】GB 7588—2003§7.4.2.1规定“由于磨损、锈蚀或火灾原因可能造成导向装置失效时,应设有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上”,该条原意是:由于磨损、锈蚀或火灾的原因,使层门门扇的导向装置部分或全部失效,此时层门门扇尚处于完好状态,但造成层门门扇部分或全部脱出其导向部分,导致无层门门扇遮掩或门扇虚掩的层门洞口存在坠落的风险,因此要求设有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在上述情况下保持在原有位置上。

若层门门扇的导向装置(含导向装置与层门门扇的联接部分)在磨损、锈蚀或火灾原因情况下,其骨架件(通常为金属件)仍能承受GB 7588—2003前言§0.3.9规定的水平力且保证层门门扇不脱出导向部分,则可不另设应急导向装置。(详见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6)关于GB 7588—2003的第007号解释单)

(二十八)【问题】5.1项规定了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报废情况,但未对复合钢带等悬挂装置的报废指标进行规定,另外检验方法耗时耗力,不便于检验人员采用。

【理解和建议】由于复合钢带等新材料情况不一,且与现行GB 7588—2003强制性标准不符,制造单位均进行了安全等效评价。评价时对其报废指标、试验方法等都进行了评审,故检验机构应当依据检规的要求,按照制造单位提供的报废指标以及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二十九)【问题】6.8(1)条款“(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层门的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对于早期手拉门的电梯,不符合这一要求。

【理解和建议】6.8(1)条款非★项目,应当依照现行检规的要求进行检验。

建议检规修订时,研究针对早期按照不同标准版本制造、安装的在用电梯存在不符合现行检规、标准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指导意见。

(三十)【问题】6.9(2)项中“间接机械连接”一词不明确,建议修改为“间接机械连接(如用钢丝绳、皮带或链条)”。

【理解和建议】“直接机械连接”是指能够实现锁紧多扇门中的一扇门,所有其他门扇均能保持在关闭位置的机械连接,并且该连接符合GB 7588—2003:7.7.3.1.6和F1.3.1的有关规定。“间接机械连接”是指多扇门门扇间通过绳、带或链(或其他类似方式)实现联动,但门扇之间没有其他的机械连接。相应的详细解释和示意图请参见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 TC196)第023号解释单。

本论坛由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主持,欢迎大家关注和支持我国特种设备法规标准的持续完善,建言献策、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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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戚月娣(1963~),女,主任,高级工程师,从事承压设备检验与管理工作。

收稿日期:(20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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