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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探讨

2016-02-07齐刚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16年4期
关键词:焚烧生活垃圾建设项目

齐刚

(包头市大森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包头014030)



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探讨

齐刚

(包头市大森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包头014030)

摘要:分析了目前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存在的问题,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规范和新《生活垃圾焚烧控制标准》,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重点论述加强验收监测工作的规范性,为生活垃圾焚烧竣工项目环保验收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近年来,随着城市人口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垃圾产生量越来越多,由此带来的占用土地和污染环境等问题也制约着城市发展。垃圾焚烧以显著“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优势,在我国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短缺和人口基数大的城市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同时垃圾焚烧产生剧毒物质二恶英,也制约了其顺利地开展。2014新国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通过严格控制焚烧炉运行条件,将烟气中二恶英类污染物限值,从1.0修改为0.1 ng/m3,达到了现行欧盟标准。2016年1月1日新国标将在我国全面实施,结合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实际情况,分析了目前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领会新标准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规范,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

1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污染物产生情况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主要有垃圾接收、贮存与输送系统、垃圾焚烧系统、焚烧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组成。有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产生。废气主要为焚烧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酸性气体、重金属、二恶英类等;垃圾贮存系统产生恶臭。废水主要是垃圾池、垃圾运输车中垃圾渗滤液,垃圾运输车及垃圾倾卸区冲洗废水。固体废物有灰渣处理系统炉渣、烟气净化系统收集的飞灰等固体废物。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针对污染产生情况监测各环境要素是否达标。

2 垃圾焚烧项目环保验收工作存在问题

随着环保工作力度的加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逐步引起重视,但是验收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实际问题,影响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作用的发挥。

2.1验收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期准备工作是通过收集、整理、分析项目工程和环保资料,熟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污染物来源及处理工艺、厂区平面布置、环境敏感目标、环境管理等相关内容,确定现场勘查的范围和重点,制定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方案。如果这些准备工作没做好,环保验收调查重点不明确,内容不全面,制定的验收监测方案不完善,验收监测工作质量就会受到影响。

2.2验收监测时生产负荷监测力度不够

在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过程中,由于对焚烧炉运行负荷实际情况检查中只看表面、不具体、不客观,甚至应付了事,验收监测在试运行时生产负荷没有调整到75%情况下进行,验收监测数据无代表性,致使验收结论失实。

2.3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执行标准不明确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新国标于2014年7月1日制定并实施,2014年7月1日前完成环评批复和建成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验收通过和之后校核执行标准是不同。

2.4竣工环保监测力量和技术支持不足

迄今为止,国家尚未出台生活垃圾焚烧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技术规范。验收监测样品采集工作中由于监测力量的不足,实际监测点位、频率相对减少,各环境要素的监测重点和执行标准不明确,质量保证程序不够规范,使监测数据缺乏代表性。

3 解决问题的对策

3.1现场踏勘调查重点内容

3.1.1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环境监理、环境管理落实情况

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立项—环评—试生产”程序,对照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与初审意见开展检查工作。

3.1.2实际工程内容变更情况

如果建设项目与工程设计和规划发生较大改变,项目单位要以书面申请形式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建设单位根据意见进行相关的项目整改[1]。

3.1.3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环保设施和措施是否按照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焚烧厂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是否搬迁。烟囱周围200 m半径距离内有建筑物时,烟囱高度是否高出此区域内最高建筑物3 m。此外建设单位施工质量保证书,工程和设备技术文件,也要作为环保验收的依据。

3.2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运行负荷要求

按照《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应保证的验收监测工况条件为:试生产段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所以在验收监测前按合同规定完成负荷调试、设备校核。在额定工况条件下焚烧炉稳定运行72 h后,连续测量72 h焚烧垃圾的质量,计算实际的日处理能力[2],以确保焚烧炉工况条件和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下进行验收监测。

3.3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标准执行情况

2014年7月1日前完成环评批复和建成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按《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和环保主管部门确认的污染防治设施相关指标作为验收标准;验收通过后用(GB18485-2014)新标准进行校核。

2014年7月1日后完成环评批复新建生活垃圾焚烧炉,按《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环保主管部门确认的污染防治设施相关指标作为验收标准。新标准取消了“烟囱高度达不到要求,其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应按规定的限值严格50%执行”的规定,焚烧炉烟囱高度是硬性指标。

3.4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要点

3.4.1废水验收监测要求

生活垃圾渗滤液和车辆清洗废水处理后,水质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6项污染物浓度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限值要求,方可送至采用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这6项污染物均为第一类污染物,分别在各处理设施出口采样。

3.4.2焚烧炉废气监测要求

废气主要为除尘后焚烧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酸性气体、重金属、二恶英类有机物等四类污染物的监测。烟尘和烟气的采样点和采样方法按GB/T16157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分析测试方法按GB18485的规定执行。烟气各类污染物须换算为标准状态下基准氧含量下的排放浓度;二恶英类折算相当于2,3,7,8 PCDD的毒性当量浓度,各类污染物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标准限值。

3.4.3生活垃圾焚烧厂界恶臭气体监测要求

主要监测项目是氨、硫化氢、甲硫醇和臭气浓度厂界排放限值,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厂所在区域,分别按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表1相应级别的指标值执行。

3.4.4噪声监测要求

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工程车辆,包括车辆如自卸翻斗车、洒车等。由于生活垃圾焚烧厂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较长,附近没有住宅区,不需设置噪声敏感点监测,只需要在厂界进行监测即可。

垃圾焚烧厂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的有关规定。对建筑物的直达声源噪声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的有关规定。

3.4.5残渣热灼减率测定

按《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1998的规定采集焚烧炉渣,依据新标准,在电热干燥箱内110℃下(而非105℃)烘烤2 h,冷却至室温后称重,置于600℃±25℃的马福炉中灼热3 h,冷却至室温后,再次称重,按《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中3.7所列公式计算,取3次测定平均值报告,监测结果应小于5%。

4 结论

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是从保护环境的角度,检查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防治污染的环保设施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实际的效果。通过调查和监测等方式核查焚烧炉试生产期间,在与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同时运行情况下,各环境要素是否满足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规定的环保要求。通过加强验收工作中验收依据、执行标准、规范合理和科学监测等技术支持,使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真正发挥作用,为环保行政部门监督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参考文献

[1] 行宇,张增强,张斌,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的探讨[J].环境卫生工程,2010,18(2):55-57.

[2] 国家环保部.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S].北京:标准出版社,2014.

浙江杭州市富阳区社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浙江杭州市富阳区社认真践行服务“三农”的宗旨,紧密结合农业面源污染和水环境治理,依托所属惠多利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全年回收农药包装袋56万余只、农药包装瓶17万余只,农户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农药废弃包装物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对推进农业水环境治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富阳区顺利斩获代表浙江治水最高荣誉的“大禹鼎”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具体做法是:

一是做好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结合电视、报纸、传单、横幅等形式,结合农民购买农药的机会,加大废弃农药包装物乱丢乱弃危害性和安全处理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帮助农民树立农药包装物回收的社会责任感,让所属经营网点和农民积极参与到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中来,形成“清洁田园、爱护家园”的治理共识。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支持、企业运作、农户参与、部门监督”的原则,明确由区社所属惠多利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主动参与,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和回收处置工作。

二是开展调查摸底,抓好试点先行。通过对历年来农药供应和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科学分析全区废弃农药包装物的实际情况,确定全年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物50万袋(瓶)的目标值,选定新桐乡、富春街道、新登镇的8家农资连锁店作为试点工作区域。召开工作会议,签订委托回收协议和承诺书,明确责任范围,分解目标任务。

三是严格回收规则,建立工作机制。印制农药回收标记60万份,制作回收点标牌和回收台账,严格执行《区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规则》,对回收价格、回收台账、包装物归集等内容作了明确要求,实行按件计价、分类回收、分期集中、统一销毁。同时,要求各农资点对销售或使用的包装物加贴特殊标签以便回收时识别,及时做好农药进货、销售、包装物回收三本台帐,便于农业和财政部门进行三帐核查。特别是对试点区域内的种田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针对其大量的废弃农药包装物无法处理的情况,主动上门,进行集中回收。

四是推广科学防治,促进源头减量。开设庄稼医院,搭建“智慧农资”服务平台,大力推行统防统治和有机肥,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使用大包装农药,减少农药使用的同时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加强对农民科学使用农药的技术培训,提高科学用药、安全用药水平和环保意识,减少随意丢弃。做到从源头上着手,推广科学防治,努力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Discussion of problems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ceptance for living garbage incineration project completion

QI Gang
(Da Sen Environmental Industry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of Baotou City,Baotou 014030,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ceptance check for waste incineration project. According to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mple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and the new "Standard of Living Garbage Incineration Control",it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and mainly discussed a normative acceptance monitoring work,to provide available proposals for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ceptance of living garbage incineration project completion.

Keywords:living garbage;incineration;construction projects;completion;acceptanc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X799.3;X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912(2016)04-0039-03

作者简介:齐刚(1965-),男,黑龙江宝清人,硕士,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环境监测和环境评价工作。

收稿日期(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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