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区草原监理工作方法和途径
2016-02-07雷岩
雷 岩
(青海省玉树州草原监理站,玉树 815000)
浅析农区草原监理工作方法和途径
雷 岩
(青海省玉树州草原监理站,玉树 815000)
文章主要结合青海省的实际情况,就农区草原监理工作方法和途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最后提出了草原监理需要注意的几点事项,以期为更好地促进草原监理工作质量的提升。
农区草原 监理工作 积极推动
青海省草原面积辽阔,其中农区草原主要分布在海东区,草原面积超过了76万hm2,虽然农区草原占整个青海省草原面积的比例不大,但是这些草原是海东区主要的生态屏障,草原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青海省生态环境安全和经济建设。进入21世纪以后,青海省的农区草原生态环境日益恶劣,草原面积持续锐减,为了加强对草原的保护,做好这些地区的草原监理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
1 农区草原监理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1.1 稳步推进法制建设,促进法制体系更加健全
首先,努力推进法制化进程,促进农区草原法制体系更加健全。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草案),并经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受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委托,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起草并完成《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办法》(草稿)及说明,然后报送农业部审核。同时,指导各州完善了有关农区草原生态保护条例及规章等;其次,着力开辟新的宣传渠道。按照青海省草原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大了与省电视台,例如汉、藏广播电台,青海日报社,青海草业编辑部,青海农牧业信息网等单位的协调联系,签订了宣传月活动协议。
1.2 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不法行为的发生
首先,加大乱采、滥挖整治力度。根据青海省农牧厅里《关于开展草原执法大检查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农区草原监理站围绕“交流经验,查找问题,提高质量”这个中心,抽调州县精兵强将与农牧厅草原处及草原监理站业务骨干组成工作小组赴全省各地,就贯彻执行草原法情况进行了交叉检查。对全省占用草原进行制砖、挖沙、采石等作业的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对手续不全的企业,按照草原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了整改时限;其次,加大案件审查办理力度。一是加大了上访案件查办力度。农区草原监理站根据上访案件的轻重缓急,认真组织,详细核查,与当地政府、草原主管部门、草原监理站等一道对案件进行了一一查办,积极督促各地查办案件;最后,加大草原野生药用植物资源的采集管理力度。按照“保护生态,兼顾资源开发,促进农牧民增收”的原则,针对青海省草原野生药用植物资源的分布状况,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指导。按照农业部有关野生药用植物采集的有关精神,制定《青海省年度甘草麻黄草采集收购计划》,并积极贯彻落实“农业部坚决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相关精神和意见,制定了《青海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审批程序及进出口审批程序》,并印发全省各地,保证其能够顺利执行。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各地农区协助当地草原监理部门会同公安、工商、税务、监察等部门开展野生药用植物采集治理。
1.3 认真实施全省草地资源动态监测
首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针对青海省草原面积大,防火战线长,基础设施落后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国家防火项目,并与省气象台合作,利用电脑网络技术和LED电子显示屏技术分别建成了“青海省草原火险气象信息服务系统”和“省、州二级草原火险气象信息监测预报系统;其次,加强指导,落实责任。要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农区草原资源的质量、生产能力等基本情况的动态变化,服务于全省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和畜牧业发展,确保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后,积极联合有关科研院所、高校的力量,充实业务人员,通过地面调查,结合遥感等技术手段开展全省农区草地植被状况、生态状况、利用状况和农区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效益状况的监测,准确反映全省草原生产状况,为草原载畜量的核定和实行草畜平衡提供科学依据,并做好监测信息和天然草地载畜量标准的发布工作,为草原保护建设和草地畜牧业发展做好服务。
2 农区草原监理需要注意的几点事项
首先,提高认识。通过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把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使草原执法监督工作得到更多的关注与支持;其次,强化基础。加快推进草原确权和承包工作,进一步巩固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的阵地。同时,加快推进草原监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机构和队伍,改善执法装备条件,提高执法监督能力;再次,突出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破坏草原性质严重的大案要案,要集中人力、物力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对查处的重大案件及时予以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最后,改进方法。重点是强化草原违法行为的事前监督,切实将草原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和初始阶段。同时,积极借助外力,主动联合公安、工商、环保、纪检监察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参与草原违法案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