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法规标准论坛(5)
2016-02-07戚月娣叶亮施鸿均钱剑雄朱国栋张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0009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苏州50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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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法规标准论坛(5)
戚月娣1叶 亮2施鸿均3钱剑雄1朱国栋1张 勇1
(1.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北京 100029)
(2.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 苏州 215031)
(3.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上海 200333)
按 语:本期介绍了《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安全技术规范和《压力容器 分析设计》、《水上游乐设施通用技术条件》、《充气式游乐设施安全规范》、《游乐设施无损检测 第5部分:超声检测》国家标准制定动态,并继续介绍了特种设备科技协作平台(SETP)电梯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征集到的电梯检验规则的有关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进行梳理、研讨所形成的理解和建议。
一、特种设备法规动态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自2008年颁布以来,为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有章可循,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实施、《特种设备目录》的调整、以及国家提出有关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新要求等,亟需对现行检验规范进行修订以使之适应新的要求。为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于2012年12月启动了上述两个规则的修订工作。经过起草组几年的努力,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规则报批稿已于近期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审定。
本次修订增加了有关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要求,调整了实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产品目录范围,进一步明确了实施首次检验的产品范围和要求,修改完善了部分检验项目及其内容和方法,增加了监督检验结论判定要求,协调了监督检验规则与定期检验规则的相关内容,修正了与其他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不协调的内容,对规则涉及到的起重机械相关标准进行了更新与协调,将为更好地指导和规范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工作和定期检验工作提供依据。
二、特种设备相关标准动态
(一)国家标准《压力容器 分析设计》启动
国家标准《压力容器 分析设计》制定启动会于2015年11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以下简称“锅容标委”)、国家质检总局特设局、研究单位、高等院校、设计单位、制造单位等16名专家代表参会。锅容标委作为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会上介绍了该标准编制前期工作、国内外相关标准进展、项目批复情况等,与会人员对标准拟采用的技术路线、该标准规划、编制大纲进行了讨论。
《压力容器 分析设计》标准分为6个部分,涉及到通用要求、材料、设计、制造、检验验收等,其中《第1部分 通用要求》是其他部分的重要基础和纲领,其他部分将在第1部分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我国压力容器设计分为规则设计和分析设计,规则设计标准是以GB 150为基础,衍生出GB/T 151,GB 12337等产品标准。我国现行分析设计标准是JB 4732—1995(2005年确认)《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此次《压力容器 分析设计》标准将在现行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JB 4732的基础上,依托质检公益项目研究成果,引入基于失效模式的设计理念、纳入弹塑性分析方法、采用第四强度理论等,并升级为国家标准。
图4示,以0加药组为标准,经OPC处理的实验组,AKT1相对蛋白表达变化不明显,20、30和40 μg/mL 3组相对蛋白表达量分别为0.98±0.04、1.02±0.05和1.02±0.02,差异无统计学意义,F=1.047,P=0.423。但活化的PI3K p85α和磷酸化P-AKT1蛋白表达降低,尤其在40 μg/mL组中,其相对蛋白表达量分别为0.18±0.01和0.48±0.06,F值均为3.079,P值均为0.012。
《压力容器 分析设计》标准是一个独立的压力容器建造标准体系,与规则设计标准体系是一个并列的体系,实际压力容器设备建造过程中,二者选其一。该标准的出台,将为我国压力容器建造的技术攻关提供标准依据,推动我国压力容器行业的技术发展,是实现压力容器大型化、国产化、轻型化的助推力和安全保障,也必将为我国压力容器国际地位的提高起到重要作用。
(二)《充气式游乐设施安全规范》等3项国家标准审定
2015年12月22至23日,全国索道与游乐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中国特检院召开国家标准审定会,对《充气式游乐设施安全规范》、《水上游乐设施通用技术条件》、《游乐设施无损检测 第5部分:超声检测》三项国家标准的送审稿进行了审定。根据委员们提出的意见,索游标委会责成三项国家标准起草组,按照审定会的意见认真修改,形成报批稿,并按程序报送国家标准委标准审查部。其中《充气式游乐设施安全规范》和《游乐设施无损检测 第5部分:超声检测》已在前期的论坛中进行了介绍;《水上游乐设施通用技术条件》是对GB/T 18168—2008《水上游乐设施通用技术条件》实施8年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梳理的前提下,充分吸纳了来自设计、制造、安装、修理、使用、检验与监管等有关单位对标准的意见和建议,并适当地借鉴了国外同行业先进标准。
《水上游乐设施通用技术条件》规定了水上游乐设施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水滑梯、游乐池、互动戏水设施、峡谷漂流、游船等水上游乐设施。本次修订对第4部分“技术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整合、完善和优化,增加一些新的安全技术要求。对第5部分“试验”和第6部分“检验规则”进行了重大修订,实现了每条技术要求都有对应的检验方法和检验依据。
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条款理解与建议
对电梯检验规则有关问题的理解和建议(续2015年第12期)
注1:以下【问题】中的编号均指TSG T7001—2009附件A对应的条款号。
注2:本文的【理解和建议】是专家讨论的意见和建议,不代表官方解释。
注3:以下问题、理解和建议由叶亮、施鸿均整理。
(十一)【问题】2.1(1)③条款规定了机房通道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的相关要求,例如:“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但实际检验中存在采用梯子作为通道,其与水平方向夹角不符合检规的现象,且整改困难,请问该如何处理?
【理解和建议】针对此类问题,建议由制造单位、施工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等予以解决。
(十二)【问题】2.2条规定:“机房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但实际检验中发现机房内会布置通信设备等,这些设备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是否存在干扰,检验人员难以识别,请问该如何处理?
【理解和建议】要求“机房应当专用”的主要目的是:1)防止其他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备对电梯的正常运行产生影响,包括电磁兼容性(EMC)在内的干扰;2)防止非电梯作业人员进入机房维修、更换这些设备。
GB 7588之6.1.1规定,允许在机房内设置杂物电梯或自动扶梯的驱动主机、该房间的空调或采暖设备(但不包括以蒸气和高压水加热的采暖设备)、火灾探测器和灭火器(具有高的动作温度,适用于电气设备,有一定的稳定期且有防意外碰撞的合适的保护)。检验人员可结合该规定进行识别、判断。
关于“机房应当专用”的进一步理解,参见《EN81-1:199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解读》、《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理解与应用》等书籍中的相关内容。
(十三)【问题】2.3(2)该条款主要针对维修部件及紧急操作空间的尺寸要求(0.5×0.6×2.0),但现实中很多电梯机房设计时,盘车前面就是承重主机的槽钢;或限速器离墙太近,周边维修、检查空间不足。
建议修改为:“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以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空间尺寸应能让相关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
【理解和建议】该条款依据人类工效学原则提出,是保障被授权人员工作安全的基本条件。相对于定性要求,该条款的定量描述方式更有利于检验中做出准确判断。
(十四)【问题】2.3(3)条款中提到“楼梯”和“台阶”,却未规定其应符合哪个标准,检验过程中难以执行。
【理解和建议】2.3(3)条款中的“楼梯”和“台阶”是安装电梯的建筑物的一部分,应符合建筑设计的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例如GB 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等。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电梯的施工。
如果机房地面处于不同的楼层,所设置的楼梯应符合GB 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6.7的要求;如果机房地面处于同一楼层,但具有不同标高,所设置的台阶应符合GB 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6.6的要求。
(十五)【问题】2.8(1)要求“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检验人员对于噪声和振动的异常情况无法衡量,无判断标准。
建议统一标准,量化噪声和振动限值,便于判定。
【理解和建议】噪声和振动的具体技术指标可参阅GB/T 24478—2009《电梯曳引机》等国家标准。对于检验现场所发现的异常噪声或振动现象,应充分发挥检验人员技术能力,根据电动机、减速箱或制动器等部件的实际工作状况进行综合判定。
(十六)【问题】2.9(2)“电梯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当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当防止电梯运行。”根据1号修改单2.9项改为B项。B项应现场检验,并与自检结果进行对比。但实际工作中操作性不强,并没有具体合适的试验方法。
【理解和建议】该项为B类项目,应现场进行检验。现场检验时可按照如下步骤进行:1)查阅该电梯的型式试验报告;2)查验电气原理图和现场实物是否吻合;3)分别模拟切断制动器电流的独立电气装置主触点未打开,检查电梯是否能够运行。建议检验机构在作业指导书中予以明确。
(十七)【问题】无机房电梯控制柜安装在井道内,切断制动器电流的两个独立接触器防粘连保护功能无法进行检验。请问此类情况该如何处理?
【理解和建议】依据电气原理图和实物状况,由检验人员现场指导施工单位配合人员按照制造单位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确认,同时可查阅电梯控制柜型式试验报告。
(十八)【问题】随着大量内置式制动器的出现,受结构等因素影响,检验人员无法严格按照检规内容和要求实施检验,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理解和建议】针对目前使用的内置式制动器,检规规定的2.9制动装置、8.10上行制动试验、8.11下行制动试验等相关项目仍应进行检验。鉴于此类内置式制动器各厂家在其结构形式、技术条件等方面不尽相同,建议按照电梯制造单位提供的检查方法进行检查,并按照其提供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验证。
本论坛由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部主持,欢迎大家关注和支持我国特种设备法规标准的持续完善,建言献策、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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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戚月娣(1963~),女,高级工程师,技术法规部主任,主要从事承压设备检验与管理工作。
收稿日期:(2016-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