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件不能成为“绊脚石”
2016-02-06谭云
文/谭云
旧文件不能成为“绊脚石”
文/谭云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宣布失效并停止执行近千件国务院文件,并强调“旧文件明明废止了,就别再当作权力‘把着不放’”。
全面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利于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古人云:“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许多国务院文件是改革开放初期乃至更早时期制定的,在当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些文件已不适应时代要求,也不符合法治政府的角色定位。只有及时全面清理,才能与时俱进,为改革发展注入正能量。
全面清理旧文件,“说到做到,不放空炮”,殊非易事。正如李克强总理指出,少数地方和部门“明明发了新文件,却仍拿以前的旧文件来‘卡’人家”。这种抱残守缺的现象,与僵化的权力思维相关联,更与固化的利益藩篱密不可分。废止几份旧文件,不难;若要摆脱路径依赖、打破利益壁垒,不易。扫除寄生其上的隐形权力和不当利益才是真正的难点和关键所在。
不让旧文件变成“绊脚石”,必须缩短政令执行“时间差”。上级发布政策、下级收到文件、研究贯彻意见、细化分解任务……这是文件落实的正常流程。但废止文件如果还那么不紧不慢,等到文件落地,“黄花菜都凉了”。近日有媒体报道,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明确规定6月1日起取消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但北京市某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说不知道这个文件,仍要求办事者出具发行员职业资格证。该《规定》已实行半个月了,办事人员还不知道?类似情况,“时间差”不缩短,政策再好难落地。只有拿出马上就办的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才能有效防止政策“空转”。
不让旧文件变成“绊脚石”,必须防止政策衔接“挂空挡”。政策性文件自上而下,往往构成一个体系,上级文件已经废止,下级文件自然失效,相关文件也要清理,如果不能协调一致,就会发生冲突。如果旧文件已失效,新制度又没建立,监管可能出现盲区,服务可能一时缺位,政策效应就不能发挥。对此,要加强政策配套衔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放权、监管、服务有机统一。
全面清理“旧文件”是一项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不能就文件清理文件、为清理而清理。从“最先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既要废止不合时宜的旧文件,又要清理拖累改革的老做法,还要做好助力发展的新文章。只有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革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开便利之门,才能保证文件清理取得实效,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