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做好2016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
2016-02-05
解读《关于做好2016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
3月7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农业部、铁路总公司等10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六条主要措施:一、稳定化肥生产;二、加强运输保障;三、确保国内供应;四、强化市场治理;五、提高服务水平;六、加强组织协调。
自2007年开始,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每年都要在春耕到来之前,下发关于做好春耕化肥供应的通知,足见政府对于春耕化肥供应的重视。在不少人的观念中,现在化肥产能产量都很大,保障春耕化肥供应不成问题,那么为什么今年还要再下发这一《通知》呢?本刊带您一起分析其中原因。
部委对此《通知》做了说明:2016年春耕用肥旺季已经临近,做好化肥市场供应工作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化肥行业产能相对过剩,市场供应总体上是有保障的。但近期化肥市场持续低迷,为降低经营风险,部分化肥生产流通企业库存下降较多,局部地区春耕用肥供应面临一定压力。为切实保障春耕期间化肥充足供应和价格基本平稳,故下发此《通知》。
的确,单纯从产量上看,春耕化肥供应不成问题。2015年我国共生产化肥7627.36万吨,同比增长7.3%,再创历史新高。但由于化肥价格下跌,经销商淡储意愿低,导致社会库存下降较多,据中华供销合作总社统计,供销社系统氮肥库存同比下降514万吨,降幅35%,复合肥库存下降255万吨,降幅28%,系统外的流通企业可能下降幅度更大。由于库存不足,局部化肥供应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
《通知》提出要从四个方面保障春耕化肥供应。
一是稳定化肥生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企业要在保证冬季供暖用气的基础上,认真履行已经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合同,保障化肥生产企业的用气需求;执行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51 号)有关规定,对承担冬季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实行可中断气价政策。以煤为原料的化肥生产企业,要利用当前煤炭价格较低的有利条件,提高开工率,保障货源供应。电网企业要全力保证化肥生产企业的用电需要。
二是加强运输保障。当前化肥产能相对集中与市场更趋分散的矛盾愈加突出,运输保障对部分地区、个别时段、少数品种供需平衡的影响更为明显。要高度重视加强春耕期间化肥铁路调运工作。行业协会要加强与经济运行调节、铁路等部门的沟通,及时反映化肥运输需求信息。铁路部门要妥善组织安排运力,优先保障华北、内蒙等氮肥主产地,青海、新疆等钾肥主产地以及西南地区磷肥运输需要。同时,对化肥生产所需的煤炭、磷矿石等原材料运输给予积极支持。加强港口与铁路、公路的运输衔接,确保到港化肥及时疏运。
三是搞好淡储投放。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在储备期间,要严格按照淡储管理办法和储备协议的要求足量储备;在储备期结束、春耕用肥旺季到来后,要及时动销。要努力适应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带来的用肥品种变化,满足农民多样化的购肥需求。
四是控制出口。春耕用肥期间,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钾肥行业分会、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等行业组织要积极引导化肥生产流通企业优先保障国内市场供应。淡季商业储备化肥不得用于出口。用于出口的,不得享受利息补贴等优惠政策。
另外,要加大打假力度,维护好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用上货真价实的化肥。《通知》提出要加强化肥生产源头质量监管,严厉查处有效含量不足、掺杂使假、标识欺诈、计量违法等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变事后打假为事前防假,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化肥、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切实保障农业用肥质量,维护农民权益。
同时,化肥厂家要牢固树立为农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农民需求。《通知》指出,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围绕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积极支持化肥生产流通企业建立现代流通网络,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创新服务模式。加强信息技术在农资流通领域中的应用,促进互联网和农资流通业融合发展。提高农资流通的标准化程度,鼓励建立农资质量可追溯体系。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向农民普及科学施肥知识,提供选肥、用肥指导,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倡导使用环保、高效的新型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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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后,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每年都要下发关于做好春耕化肥生产供应的通知。
1、2007年《通知》主要内容:一、认真落实促进化肥生产流通的各项政策;二、认真做好保障化肥生产供应的各项工作;三、继续控制化肥出口;四、切实做好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工作;五、加大化肥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六、加强化肥市场和质量监管;七、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2、2008年《通知》主要内容:一、努力增加化肥生产;二、落实扶持化肥生产流通的优惠政策;三、加强资源调度;四、保障化肥运输;五、严格控制化肥出口;六、稳定化肥价格;七、加强化肥价格、质量和市场监管;八、指导农民科学施肥;九、促进农民售粮备耕;十、加强对化肥供应工作的领导。
3、2009年《通知》主要内容:一、做好化肥生产原料的供应保障工作;二、落实扶持化肥生产流通的各项优惠政策;三、支持化肥生产流通企业所需信贷;四、完善化肥进出口和淡储调控;五、加大化肥市场监管力度;六、加强对化肥供应工作的领导。
4、2010年《通知》主要内容:一、保障原材料供应;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三、加强运输和信贷支持;四、做好淡储调控;五、维护市场秩序。
5、2011年《通知》主要内容:一、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重要意义;二、保障化肥生产原料供应;三、加大铁路运输支持力度;四、继续实行各项化肥生产流通优惠政策;五、做好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工作;六、督促农资企业积极购销;七、加强市场和价格监管。
6、2012年《通知》主要内容:一、加强化肥生产原料的组织供应;二、加强化肥运输调运;三、落实好化肥淡储任务;四、认真整顿化肥市场秩序;五、积极开展为农服务。
7、2013年《通知》主要内容:一、保障化肥生产;二、加强铁路调运;三、做好淡季商业储备工作;四、严格出口管理;五、提供优质农化服务;六、维护市场流通秩序;七、行业协会引导企业加强自律。
8、2014年《通知》主要内容:一、保障化肥生产原料供应;二、优先安排化肥铁路调运;三、落实好化肥淡季商业储备任务;四、提高农化服务水平;五、强化农资质量管理;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9、2015年《通知》主要内容:一、保障化肥生产;二、做好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的销售;三、优先供应国内市场;四、加强化肥调运;五、净化市场环境;六、提高农化服务水平;七、适应市场化的新常态。
(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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