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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雾霾治理为视角构建生态政治

2016-02-05

法制博览 2016年1期

李 琳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 西安 710055



以雾霾治理为视角构建生态政治

李琳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西安710055

摘要:在我国的穹顶之下,雾霾使空气污染从局部问题演变成国家层面事件,提升到了政治的高度。本文将以雾霾的防治为视角,讨论生态政治的建设。生态政治作为新兴的政治类型,其在发展过程中亦存在失范。完善生态政治,发展绿色政治观对于实现生态文明社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键词:生态政治;雾霾治理;绿色思维;可持续发展观

2015年两会最关注的领域之一就是环保,强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伟大的中华民族一定能完成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任务,给子孙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赢得永续发展的美好未来。”这是党和政府向人民作出的庄严生态政治承诺。在我国,环保若是只停留在理念层面,一定步履难艰。在一个政治意识较发达的国家,当问题提升到政治层面去认识并解决的时候,推动力显而易见。因此,对于雾霾的治理不再是一个中国梦,在我国的“穹顶之下”构建生态政治对于治理雾霾尤为重要。

一、生态保护是政治的“题中应有之义”

政治的含义不同学者对其定义亦不同。柏拉图认为“政治的核心是正义”;伯克认为“政治是一种设计,政治最重要的原则是利益均衡”;马克斯·韦伯则认为“政治是力求分享权力或力求影响权力分配”。①西方政治学家对政治的定义众说纷纭,比如认为“政治是国家的活动,是治理国家,是夺取或保存权力的行为”;“政治是人们在安排公共事务中表达个人意志和利益的一种活动,政治目标是制定政策,也就是处理公共事务”等。

政治作为上层建筑,尽管学者对其定义各有千秋,但政治的实质内涵不变,即是,“利用权力处理众人之事”。②政治是指利用权力处理众人之事。那何为“众人之事”,“众人之事”也即公共事务,是指为了满足社会全体或大多数成员的需要,体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让他们共同收益的那类事物,例如资源与土地、人口与就业、环保与生态、教育与文化、治安与稳定、医疗与交通等诸多领域。由此,一个健全的政治必须将环保与生态纳入其目标治理中,生态保护与政治有了必然的联系,即生态保护是政治的“题中应有之义”,生态政治作为政治的特殊性表现亦有了存在基础。

政治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生态政治的特殊之处就在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超越了以往纯粹社会性的性质,不仅要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还要处理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因此,生态政治的宗旨首先是尊重自然,遵守生态规律。生态政治观认为,由社会经济发展而引起的环境危机,单靠盲目的市场机制是无法彻底解决的,必须依靠政治权力机制,从政策角度治理。在我国的穹顶之下,雾霾不仅是一种气候问题,更应提升到政治的高度。建立健全生态政治,贯彻落实“绿色政治观”。

二、“穹顶之下”生态政治失范

生态政治的价值在于实现政治思想、政治制度、政治行为的“绿化”。我国的生态政治作为一种新兴政治类型,其发展过程中,问题矛盾也随之显现。具体表现如下:

(一)“唯GDP”论

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成了大多数政治政策的宗旨,在经济方面我国取得举世的成就,可同时造成的隐患也令人发指。

1943年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时至今日,从北京雾霾事件到上海雾霾持续爆表乃至南京重度雾霾使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停课。这些社会悲剧无不让我们反省“人类为了更有尊严的生存,是否维护过环境的尊严。”政府为搞绩效工程,企业为追求高额利润,片面追求GDP,环保成为一种奢侈品。因此GDP政治取代了生态政治该有的地位作用。所谓GDP政治,它是一个社会、国家和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为了实现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运用国家政权调动一切资源,一切以GDP指标发展为中心的政治倾向、政治主张和政治关系。③

(二)左右为难,夹缝执法

法律制定的再好,不执行也是空话。为防止大气污染和改善能源结构,我国现有的法律有《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少,但却缺乏充分有效的执行。若将既有的法律落到实处,今天雾霾的现状不会发生。

良好的环保执法首先要求执法者、相对人和其他政府官员对环保的重要性有清醒的认识;其次还要求有良好的执法环境,使执法者只需“依法行政”而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最后要求执法者有明确而充分的权限从事执法活动。④然而,这些要求距离生态政治的宗旨还有距离。

(三)非不能为,实不欲为的司法

司法作为环保执法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虽然却是为环保立下汗马功劳,但却仍不能发挥其应有的职能。首先法院对环保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积极性不高,导致了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落不到实处,大大削弱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威。其次,污染受害者在寻求民事救济时,法院经常采取不受理、受理了迟迟不判决,判决了迟迟不执行的策略。对于雾霾的治理,环保部执法不到位,若司法不能对其进行最后的保障,危机只能愈演愈烈。

(四)企业自律,困难重重

在环保部门执法不力,司法保障出现问题的时候,企业有了可乘之机,社会责任感极大缺失。雾霾污染主要是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尽合理造成的。我国的经济发展大部分是靠烧煤获得的,可由于煤炭的清洁程度不够以及燃耗不充分导致了大量的污染性气体排放,造成大气污染。企业对于环保的自觉性有待提高,不应该把全部责任推卸到国家油品标准上。

传统政治对于生态理念的贯彻距离生态政治的宗旨还有一定距离。构建生态政治,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不仅仅是雾霾,但它却是生态政治建设的最大阻碍之一。⑤构建生态政治应该怎么做?

三、以雾霾治理为视角,构建生态政治的途径

生态政治的发展关注政治生态文化、法律生态文化的建设、生态政治与制度文明的关系,寻求政治民主化的生态机理,换言之,生态政治的价值必须在政治思想、政治制度、政治行为上得到体现。⑥如前所述,生态政治在思想、制度、行为方面都存在失范,因此就要从这些方面着手,完善生态政治建设。

(一)生态政治文化建设

生态政治的文化建设首先要树立环境伦理观。行政学家宇都宫深志认为“伦理是政策之母,伦理与时代同步。没有理念的环境政策是没有方向的。伦理与时俱变。在倾向环境的范式上,人是道德世界的中心,在生物圈中拥有特殊地位这一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应该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把整个生物圈都纳入视野的伦理规范。”现阶段,在我国穹顶之下,针对雾霾的防治,在思想文化方面应做到以下内容:

其一,德行教化。品德或者道德的建树对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至关重要。生态道德是政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老子的《道德经》以“道法自然”为纲,“顺应自然”是基本要求。显然,我们要转变政治观——从GDP政治到生态政治。生态政治要求我们尊重自然,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回归到雾霾的防治,“同呼吸,共命运”我们要将生态道德摆在最前端的位置,一切生产、生活必须体现出对自然生态价值的应有尊重。

其二,民生本位。在当代,民生的内涵复杂化,因为生态危机不得不将民生与生态政治相结合,生态民生化,民生生态化,在民生建设的重要领域如教育、就业、医疗、分配、社会保障等都要与生态相结合,生态政治的基础设施建设才能得到保障。⑦管仲提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我们的人民需要生态政治建设,需要有尊严的呼吸,如果没有一个能够生存的环境,其他权利的实现也很难得到保障。

(二)生态政治制度完善

绿色的生态伦理观不与制度相结合,很难保证其真正贯彻。唯GDP论、执法、司法不到位、企业自律难、公众参与得不到保障等这些失范和制度的不完善有直接关系。

研究表明,雾霾天气的罪魁祸首是PM2.5,PM2.5组成十分复杂,主要有燃煤、机动车、扬尘直接排放的细颗粒物构成。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能源结构不合理、机动车污染严重都是造成雾霾天气的原因。制度作为上层建筑可以作用于经济发展的盲目性。环境标准制度的完善对于雾霾天气的防治有很大的推动作用。环境标准作为一种技术规范,要随着科技和社会发展适时修订,并且符合人体健康标准。

我国对环境问题的关注较其他发达国家晚,1979年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这意味着生态政治观的初步形成,因此生态法律制度建设起步晚,问题与发展同在。经过多年实践,开始实施史上最严《环保法》,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糖,是杀手锏。法律制度建设必须与政策制度建设相结合,共同抵制雾霾,完善生态政治建树。

(三)政治行为要脚踏实地

生态政治行为落到实处。首先,党和政府要发挥领导作用。从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到政策的制定再到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作用不容小觑。在环保部门执法难的问题上,政府要放权,维护环保部的权威,解决环保部门尴尬的局面,将执法变成真正的杀手锏。⑧其次,企业应扮演好主动性角色,过多的高消耗重污染工业企业是雾霾的主因。因此,将企业“绿化”,将生态指标作为合格企业准入的条件,取缔超标企业,做到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在反推力下,企业自身要有生态责任感,将其作为企业文化贯彻。最后,公民主人翁的角色。“勿让雾霾遮望眼”,公民要积极参与到生态政治的建设中,提高参与意识,在生态大政方针的制定过程中,促进维护共同利益的责任。在一个法律不完美,道德良莠不齐的时候,监督是最有效的途径。

穹顶之下,雾霾的解决不会轻而易举,并且生态问题也不仅只有雾霾。将生态问题提升到政治的高度,将国家性应对雾霾变成生态政治的目标,用生态思维绿化现代政治,用“政治绿风”吹走雾霾。人类的发展,我们要的绝不是“浮士德式的交易”。

[注释]

①王建明.生态环境问题何以成为政治问题——西方生态政治哲学视野[J].江西社会科学,2005(11).

②郇庆治.环境政治学:理论与实践[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7.

③王寿春.循环经济与生态产业发展中的生态政治问题研究[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5(4).

④严俊乾.论国家治理视野视域下的雾霾问题[J].实践探索,2014(4).

⑤郇庆治.环境政治学视野下的“雾霾之困”[D].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⑥郇庆治.雾霾政治与环境整治学的崛起[J].时事观察,2014(9).

⑦李咏梅.生态政治:理解民生问题的新视角[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2013(9).

⑧汪劲.环保法治三十年:我们成功了吗[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作者简介:李琳,陕西宝鸡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4级环境法专业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1-009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