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水电转型升级促进河流水生态文明建设
——调研福建省长汀县农村水电生态修复的思考
2016-02-05邢援越岳梦华夏海霞付自龙
邢援越,岳梦华,夏海霞,付自龙
(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100053,北京)
推动农村水电转型升级促进河流水生态文明建设
——调研福建省长汀县农村水电生态修复的思考
邢援越,岳梦华,夏海霞,付自龙
(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100053,北京)
2015年福建省水利厅将长汀县列为农村水电生态修复试点县,探索建立农村水电生态修复和老旧水电站退出机制。2016年8月,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组成专题调研组,赴福建省长汀县调研农村水电生态修复试点情况,了解长汀县农村水电生态修复工作具体情况和效果,总结了长汀县的主要做法和经验,长汀实践对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水电转型发展,特别是农村水电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农村水电;生态修复;转型升级;水生态文明;长汀
2016年8月21—25日,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组成专题调研组,赴福建省长汀县对农村水电生态修复试点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长汀县境内涂坊河、汀江干流上游河流生态情况,查看了增设生态机组的溪源水库电站以及已经退出的涂坊、红旗、东坑、东红、江坊等水电站,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与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三级水利部门和部分电站业主进行了座谈,深入了解福建农村水电转型升级、生态修复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一、长汀县实施农村水电生态修复的背景
长汀县河流分属汀江、赣江和闽江三江水系,水能资源丰富,理论蕴藏量17.9万kW,可开发量10.5万kW。全县水电站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独立供电到并网运行,满足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求,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至2014年年底,长汀县建成投产的水电站有121座,总装机容量94 310 kW,多年平均发电量30 464万kWh。长汀县农村水电开发有以下特点:一是开发程度高。长汀县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10.5万kW,已开发9.4万kW,开发率达90%。二是单站规模小。装机小于500 kW的有94座,占全县已开发121处的近80%,而装机容量19 754 kW,只占21%。三是开发建设早。2000年以前建成装机容量 29 735 kW,占43.8%。四是引水式电站多。长汀县的引水式电站占总数的90%以上,绝大部分水电站没有调节性能。近年社会上对农村水电发展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如遍地开发,自然河段太少,水体净化能力下降,水质变差;引水式开发造成河段脱流,影响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农村水电作为民生水利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水利部党组明确提出要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农村水电科学有序发展。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河流生态环境的要求和期盼越来越高。2014年6月,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小水电转型升级”,确定了转变方式、有进有退、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长汀县是福建省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试点县。为贯彻落实水利部、福建省政府关于农村水电转型发展的有关精神,福建省水利厅2015年将长汀县列为农村水电生态修复试点县,探索建立农村水电生态修复和老旧水电站退出机制。
二、长汀县农村水电生态修复工作情况
长汀县2014年对分布在全县各流域、不同功能的老旧水电站开展摸底调查,了解流域水功能特别是用水需求变化,电站运行对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和河流生态的影响情况,制定了《长汀县小水电站退出试点实施方案》。确定对121座电站中的52座水电站实施生态修复或退出,约占全县水电站总数的40%,占总装机容量的5%。实施增效扩容改造12座,占总装机容量的24%,计划在2018年年底前分三批进行。
1.农村水电生态修复试点情况
实施生态修复的老旧水电站按照“限制运行、技术改造、转变运行方式、退出运行”(以下简称“限、改、转、退”)等4种方式实施。通过试点已完成21座,其中限制运行1座,转变运行方式1座,全面退出11座,增效扩容改造8座。截至2015年年底,长汀县共投入老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资金、退出补偿资金和退出后渠道、拦河坝等设施维护修复资金2 936万元,其中:1 506万元用于增效扩容改造,1 030万元用于退出补偿,400万元用于维护修复。
①限。对涂坊河的石门水电站实施限制运行,枯水期不准发电,水量直接回归河道。水电站资产由业主交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处置,丰水期水电站运行根据用水需要进行统筹安排。
②改。对莲花等8座老旧水电站,通过对设备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通过增设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优化梯级电站调度运行,改善河流生态环境。
③转。通过调整水库运用方式、增设生态机组,溪源水库电站由发电运行转为生态运行,保证河道生态流量。通过提高上网电价,对水电站转变运行方式的发电量损失进行补偿。
④退。汀江干流上游的东坑、南丰二级、龙头坪、东红、江坊、师福、江源、红旗和涂坊河的红坊、涂坊、赖坊等11座水电站实行全面退出。全面退出的水电站一律不发电且机电设备需全部拆除,水电站资产交业主和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处置,注销工商营业执照,电网解列,其中具有灌溉任务的渠道交由乡镇或村按照水利设施要求进行管理。
2.农村水电生态修复效果
通过采取一系列综合整治措施,为河流舒了筋、活了血,兼顾各方用水需求,河流生态逐步得到改善。
(1)修复了河流生态
生态修复试点以流域为单元,系统考虑了每一座电站的处理方式和整条流域的治理效果,如涂坊河从溪源水库抓起,调整水库运用方式和水电站运行方式,保障了下游河道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共治理减水、脱流河段33.8 km,上下游共73.5 km河道的生态得到改善。
(2)消除了安全隐患
生态修复试点中全面退出的老旧水电站设备设施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大坝功能已经退化。在水电站退出的同时,长汀县对妨碍行洪的大坝等设施及时进行处置,有效保障了防洪安全。在2015年“5·19”洪灾中,位于汀江干流上游的东坑水电站拦河坝已于当年1月拆除,有效降低了洪水水位,减少庵杰乡直接经济损失2 000万元以上。
(3)解决了用水矛盾
生态修复试点中全面退出的水电站基本为引水式,部分引水渠道兼有灌溉供水功能,随着电站退出,发电与群众灌溉争水的矛盾得到解决。汀江干流上游的红旗水电站引水造成3.5 km河道减水甚至断流,严重影响历史文化景点和汀江源漂流旅游的发展。电站退出后,河道水景观得到恢复,促进了当地旅游事业发展。
(4)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生态修复试点完成后,河道里有了长流水,不再杂草丛生,连鹅卵石也由黑转白了。这些变化,电站业主和沿岸老百姓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对电站退出表示支持和拥护。涂坊水电站2003年建设时投资70万元,退出时补偿30万元,业主赖占发认为“涂坊河生态美了,河水也清了,电站退出是值得的”。长汀县开展生态修复试点后,当地社会和老百姓对小水电的认识更加全面、辩证、科学,评价也更加客观,实现了当地政府、社会群众、电站业主“三满意”。
三、长汀县农村水电生态修复的主要做法
1.政府主导,相关各方合力推动试点
农村水电转型升级是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措施,也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重、政策性强的工作。长汀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水利、发改、财政、经贸、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以及县供电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长汀县部分小水电站退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工作重点,建立了定期协商机制,相应乡镇主动作为,承接退出电站的引水渠道、拦河坝等相关设施后期管养维护,形成了试点工作合力。在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基础上,长汀县还投入400多万元,用于退出补偿和渠道等设施后续管理、修复,确保了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2.深入调研,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长汀县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农电干部对电站进行调查摸底和复核评价,以流域为单元,统筹电站发电、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保护、河流生态建设等用水需求,一站一策,分类提出“限、改、转、退”的处置意见。对于造成河流季节性减脱水的电站,采取季节性限制运行或调整电站调度运行的方式,确保河流生态流量。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严重且无法整改、减脱水严重影响河流生态、用水矛盾突出且群众意见大等问题的电站,采取退出方式。同时,确定电站退出后拦河坝、渠道、厂房、土地等处置措施,保证渠道灌溉功能和河道行洪安全。在此基础上,县政府制定了生态修复试点实施方案,为试点顺利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提供了可靠保证。
3.规范操作,保证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老旧水电站退出过程中,补偿标准的确定和资金使用关系试点工作的成败。长汀县以现有法律法规为支撑,坚持简单、实效、公平、公正的补偿原则,将退出补偿标准统一定为5 000元/kW。然后,根据各电站的装机规模、前5年发电量、上网电价、建设年限、证照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与退出电站业主沟通洽谈,确定补偿金额。在生态修复试点中,长汀县规范政府补偿资金的评估、申报、公示和使用,严格按照协商谈判、合同签订、上网解列、设备设施处置、后续功能恢复、资源产权移交等程序进行操作,探索了一套规范的决策程序、评价办法和管理制度,保证了各项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4.搞好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做好水资源国家所有、水生态社会公益、水工程公共安全等方面知识介绍的同时,全面、客观宣传农村水电的积极作用和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意义,鼓励有条件的水电站进行整合提升,做加法;对一些老旧水电站实施退出,做减法。积极宣传报道农村水电生态修复试点工作,营造农村水电转型升级的良好社会氛围。相关企业、电站业主也对生态修复工作表现出高度热情,对电站退出表示支持和理解,并积极配合。长汀县群众对退出电站积极支持,认为对保护水生态、共建母亲河有着积极作用。
农村水电生态修复毕竟是新事物,长汀县在试点中也遇到一些实际困难,亟待解决。一是缺乏农村水电转型升级的配套支持政策,电站退出协商谈判难度大。二是投入资金规模小,多用于退出补偿,电站退出后续管理资金不足。三是生态电价形成机制未建立,限制运行和转变运行方式的水电站提高上网电价难度大。四是水文和生态监测还不能满足河流生态修复的需要。
四、对做好农村水电生态修复工作的几点体会
全国中东部特别是东部发达地区农村水电情况与长汀类似,长汀的实践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农村水电转型发展,特别是农村水电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工作很有借鉴意义。为了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1.坚持与时俱进,满足时代对农村水电提出的新要求
农村水电是国际公认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坚持发展的信心不能动摇,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综合利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农村水电必须主动适应这些新需求、新变化,通过优化结构、转型升级,维护好河流生态环境。
2.做好顶层设计,按流域、区域制定总体方案
结合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工作,以河流为单元开展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分析电站在影响公共安全、河流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分区域、按流域制定出全面的农村水电生态修复工作方案。
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站施策
针对不同电站对河流生态的影响情况,分别采取限制运行、增效扩容改造、转变运行方式和限期退出等方式。要重点加强老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消除电站安全隐患,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修复减脱水河段,改善河流生态环境。
4.地方政府主导,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
坚持政府主导,在抓好公共安全监管、协调用水矛盾等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生态修复方面的职责,部门联动。要增加政府投入,完善支持政策,建立鼓励维护河流生态的电价等机制。
5.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要总结好福建农村水电生态修复工作经验,在强化农村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认识的基础上,营造推动农村水电转型升级、优化结构的舆论氛围,使农村水电在新时期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责任编辑 张瑜洪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rural electric industry for ecological restoration of rivers——case study on Changting County in Fujian Province
Xing Yuanyue,Yue Menghua,Xia Haixia,Fu Zilong
In 2015,Changting County is listed as one of pilots by Fujian Provincial Water Resources Department for ecological restoration with upgrading rural hydropower industry.The approaches of ecological recovery and removal of aging hydropower stations have been introduced.In August of 2016,a panel of Chinese experts had visited the county to get information about the project with summary of their practices and experiences.The case of Changting that focus on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rural hydropower industry and ecological-friendly approach can be a good reference for restoration of river ecosystem in rural area in China.
rural hydropower;ecological restoration;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ecological-friendly approach; Changting
X171.4+S27
A
1000-1123(2016)18-0019-03
2016-09-21
邢援越,巡视员,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