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慈善总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6-02-05济慈
● 济慈
济宁市慈善总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 济慈
4月1日上午,济宁市慈善总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黄淮宾馆召开,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部署任务。市政府副市长张继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慈善总会会长刘景伦、副会长贾丽建、李卫国、徐建设,市民政局局长、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逢记,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刘锡玉、刘洪波,市审计局副局长、市慈善总会监事长王岱峰等出席,市慈善总会副会长郝进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宁市慈善总会工作报告》《关于济宁市慈善总会2015年财务工作和2016年慈善救助项目预算方案的报告》。过去的一年,济宁市慈善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社会捐赠总额再创新高,全市慈善总会组织累计接收捐款27504.93万元,增长16.59%,总量位居全省第三位,是全省唯一达到捐赠总额占GDP 0.05%的市,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市慈善捐赠总量在去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要求。救助工作成效明显提升,救助资金投入和救助人数均实现了倍增,全市累计发放慈善救助资金18022.95万元,是上年的2.47倍;共救助城乡贫困群众140283户,是上年的2.33倍,贫困群众的上学、生活、就医等最迫切、最直接的现实利益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全省慈善总会在我市召开会议,总结推广了我市的经验做法。
会议表彰了2015年度全市慈善捐赠工作先进单位。任城区慈善总会荣获特等奖,兖州、邹城、嘉祥、微山、泗水、汶上6个县市区慈善总会荣获一等奖,曲阜、金乡、梁山、鱼台4个县市区慈善总会获三等奖。会议经表决,改选增选了部分理事会组成人员,顾士胜当选市慈善总会副会长,范继珍当选秘书长。
张继民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十三五”开局年、改革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必将给慈善事业发展带来新的挑战、新的机遇。各级一定要认真学习慈善法、宣传慈善法、贯彻落实慈善法,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慈善事业深入发展。要积极支持慈善总会依法开展活动,健全基层组织,联系基层组织,推动慈善组织网络建设完善,为慈善捐助、慈善服务提供有效平台。要积极拓宽慈善募捐渠道,依法支持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坚持组织开展好“慈心一日捐”活动,支持各类慈善冠名基金发展,鼓励慈善信托、公益创投,突出抓好对扶贫济困活动的引导,充分发挥慈善事业扶贫济困积极作用。要大力弘扬慈善文化,积极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使慈善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要坚持依法治善,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协调机制,不断提高慈善监督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促进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