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代驾出事故,责任谁来负?
2016-02-04
家庭百事通 2016年2期
一场聚会后,我请代驾送我回家。在一个十字路口,代驾师傅不慎撞倒一辆电动车,造成电动车车主腿部受伤。代驾师傅认为是替我开车,我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请问,我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吗?
湖北 王先生
代驾或代驾组织提供的代驾服务,是基于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与代驾人或代驾组织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服务合同关系。在代驾过程中,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已经丧失了对车辆的控制,车辆转由代驾人或代驾组织指派的驾驶人实际控制,机动车的风险显然已经转移,因此,代驾人或代驾公司应对伤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据此可知,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对处于高度危险的盗抢、抢劫等犯罪行为下的车辆具有垫付义务,那么,在借用、出租等车辆所有人和车辆使用人不一致的情形下也均有保险给付义务。因此,在代驾的法律关系下,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亦应先行承担给付义务。当然,若车辆没有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那么车辆所有人或车辆实际占有人应当在这一保险赔偿金的限额内予以赔偿。
邢 梅(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