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探索
2016-02-04冯丽华眭夕梅
冯丽华 殷 琳 眭夕梅
丹阳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探索
冯丽华殷琳眭夕梅
2010~2015年,江苏省丹阳市在中央专项资金以及地方配套资金的支持下进行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投资达2.69亿元,建设防渗渠道944.68km、渠系配套建筑物8318座、电灌站155座、塘坝52座、小型引水堰(闸)427座、排水涵闸152座;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亩;排涝沟整治430.39km。在此基础上,丹阳市在新一轮的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下,计划开展第八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6~2018年),拟投资1.2亿元,对全市12个项目区内的17.69万亩耕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建设。预计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高农田水利的灌排标准,为全市农业生产奠定重要的基础。笔者对丹阳市的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重点介绍丹阳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今后丹阳市农田水利建设提供借鉴和帮助。
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完善的农业水利工程体系是确保农业正常生产的基本条件,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同样,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也十分的重要。为此,丹阳市根据丹水〔2010〕15号文成立了丹阳市重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具体负责工程的建设管理,较为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当然,在重点县的建设与管理过程中,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缺乏统一规划与设计
尽管丹阳市成立了专门的管理部门对重点县工程进行建设管理,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很多其他的相关部门也在参与建设,这样就使得农田水利工程难以统一管理,加之重点县建设工程分布在各个乡镇(街道),面广量多,不能对区域内的资源进行统一的规划和设计。此外,农田水利建设的标准尚未统一,也影响了整体建设的进展。
2.项目分散,现场管理存在难度
每一轮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分三个年度实施,原则上按照不同的镇(街道)划分不同的标段,因此参建单位相对较多,建设处很难对参建单位进行有效控制,这使得重点县建设的进度和质量难以整体提高。大部分投标单位为了中标,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了现场管理时间,而实际上个别监理、施工单位中标后,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结构简单、管理方便、不易出事故为由,总监、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能按投标文件的承诺保证出勤时间。有的参建单位没有严格地按照规定的建设标准进行施工,施工的过程中偷工减料,降低了工程的质量,造成分部工程验收不合格而返工现象;有的单位施工进度缓慢,工程档案不能及时收集,这就影响了工程的整体验收及绩效考核,乃至影响效益的有效发挥。
3.建后运行管护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现阶段,丹阳市的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主体是乡镇一级和村一级。在乡镇管理层面,水利站主要负责对区域内的水利工程进行管理,主要管理的范围包括:镇级排涝泵站,干支渠系与其配套建筑物及乡镇级河道、小型水库与库容3万m3以上的大塘坝等。村级管理主要由种田大户与村级水管员负责,管理的项目为:村级排涝泵站,灌溉支渠以下渠系,农田排水沟系,机耕路及其配套建筑物,村级河道与小型塘坝工程等。从整体管理的效果来看,各乡镇水利站的管理水平比较高,运行状况良好;但部分村级管理的农田水利因体制不够健全,管理人员与经费得不到有效落实,管理技术比较落后,影响了农田水利工程中的效益和作用。
二、具体措施
1.进一步加强重点县建设的前期工作
在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之前,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区域内农田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农田水利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编制相关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目标。为此,丹阳市成立了专门的机构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农田水利工程的规划和建设,严格地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对全市范围内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行高标准和高起点的规划,着力把丹阳市打造成高效节水的现代化灌排渠系示范区。丹阳市水利局加强与有资质的水利设计院合作,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2009〕92号)文件精神,依据《江苏省丹阳市农田水利规划修编》(2014~2020年)的规划内容,统一布置,精心谋划,确保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方案的科学性。
2.进一步加强重点县建设管理
(1)完善机制,强化组织领导
丹阳市选择了一些重点水利设施所在的行政村作为重点县建设的示范点,从而引领整个项目的建设。各乡镇联合水利站也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区域内的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直接领导,确保农田水利工程顺利建设,如期完成目标。此外,丹阳市还规定,全市农田水利工程的设计、建设和监理必须要按照省市出台的一些办法和政策来进行,各项目管理方应该根据要求向全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的建议。项目的招标和投标必须严格透明,确保一些实力强和信誉良好的企业能够承担项目的具体建设。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监理方应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对工程的监督。同时,水利局设立质量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一旦发现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不法行为,必须进行严肃惩处。
(2)严格考核,狠抓现场管理
为了更好地抓好小农水重点建设的质量管理、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等,规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作机制,丹阳市重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对中标的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体系内容不仅包括现场管理和进度控制,同时也将安全建设纳入考核。此外考核的主体不局限于项目负责人,还应该对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下一年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招标投标资质管理体系中。通过相互竞争,各参建单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了,不但保证了工程施工质量与进度,同时有效控制了造价,节约了成本。
3.进一步完善管护机制,积极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组建
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不是十分科学,很难全面地对基层水利设施和工程进行管护。为此,丹阳市进一步完善了管护机制,在重点县的建设过程中积极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组建,充分发挥基层力量,不断提高基层水利设施的建设管理水平。丹阳市新一轮的重点县建设方案指出,各水利站对所在乡镇(街道)用水户协会的组建进行管理和指导,明确各村用水户协会在重点县建设和管理中具体承担的责任,积极引导协会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农民用水户协会应该颁布章程,严格按照章程和制度办事。
各村用水户协会不仅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参与到重点县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来,更为重要的是对项目建后管护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并把问题反映给乡镇水利站及政府。此外,协会应该指定专人对重点水利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督,确保监督的及时有效。从整体上看,用水农户协会的成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可以增加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其次,可以理顺管供双方的关系,减少矛盾;第三,确保农田水利项目建成以后能够实现实时监督。
三、结语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政府在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监督方面应该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出台更为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各管理方的责任。同时还要鼓励和支持用水农户成立协会,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建设和管理都能接受来自一线的监督■
(作者单位:江苏省丹阳市水利局212300)
(专栏编辑:顾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