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档案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事项
2016-02-04于洋宁
陕西档案 2016年6期
文/于洋宁
陕西省档案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事项
文/于洋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陕西省档案局立足全省档案工作发展实际,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积极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陕西省档案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数据库共320个单位,包括:省属机关、团体、省属企业事业单位、市县档案馆。执法检查人员数据库共130人,包括省档案局、省级机关协作组组长单位副组长单位、省属企业协作组组长单位副组长单位、各设区市档案局等有关人员组成。三是确定了抽查比例和频次。结合全省档案系统工作实际,对省属机关、团体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为20%,频次为1 次/年;对省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为8%,频次为1次/年;对市县档案馆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为市档案馆10%、县档案馆20%,频次为1次/年。四是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结合不同行业档案工作特点,采取分类随机抽查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实现从摇号、监管检查、结果上报、实地核查到最后的公开公示的全过程管理,实现监督管理的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五是建立抽查结果的运用方式。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查处,抽查结果、查处结果及时在“陕西档案信息网站”公布,必要时依托陕西省公共信息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作者单位:陕西省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