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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中国更加需要侠义之士

2016-02-04本刊编辑部

新传奇 2016年15期
关键词:侠客正义人格



当下中国更加需要侠义之士

由前可知,“侠文化”从先秦到现代,悠悠两千余年,它所倡导的仁义担当、大智大勇、一诺千金、扶危济困、伸张正义等价值观,构成了侠的精神世界。即使放在今天的人心和语境下,仍不过时,甚至因为稀缺,反而更加让人心向往之。

某种意义上,是中国的武侠小说和影视剧作品,慰藉着当下国人对侠客情结的崇拜和正义的呼唤。当我们试图搜寻中国当代侠客的代表时,发现很难找到哪怕一个代表性人物。当代社会,侠在何方?

被消费的侠

侠的形象一直被视为是中华民族理想人格的象征。然而,绮罗堆里埋神剑的意象固然能勾起我们对侠的向往,却并非侠客生活之实况。“那一刀那一拳不是轻盈美丽的诗,而是森冷、残酷、血腥,悲凉。”国学家龚鹏程说。侠义世界背后暗藏的阴暗面,恐多被美感的轻纱遮掩了。

而在当代,侠也不断被误读。在这种误读中,侠的意向正在被反向消解,侠文化正在被消费。

“键盘侠”指的是在现实生活中胆小怕事,只会在屏幕后发表“个人正义感”的人群;“背锅侠”一直是承担罪责的人,但让他们背锅的坑,却永远都不是自己挖的;当然,“接盘侠”最悲催,每个“为国护盘”的散户,在“侠之大者”的慨然背后,都有一把辛酸泪。

在当代语境中的各种“侠”背后,是一种满满的奚落,映照出“侠”这一身份的没落。有人感叹,“美国有各种侠,我们只有葫芦娃。”甚至在一些地方,侠被当作自诩为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地方政府借以赚银子的招牌。

守着武侠文学的碎纸片,现代人也许只能默默怀念那些守承诺、重情意、薄功利、轻禄利的侠客们,凭吊“满腔热血酬知己,千杯美酒向天祭”的铁骨丹心。

侠与法的悖反融通

侠是一个有趣的窗口,从中可以看到国家与民间、秩序与僭越、合法与非法的历史性张力。

从法律逻辑上来看,侠文化中的一部分与现代法治精神是相抵触的。

健全的法治社会容不得侠客们随意插手,特别是容不下他们“法外施行”的行为方式。因此,侠客们来到现代社会,却总有一些跌跌撞撞,飘逸不起来。

“全国反扒大王”苑国栋在海南省海口市抓“小偷”时,使用手铐、警棍等警具,还限制“小偷”人身自由,被海口警方以非法持有警械处以治安警告。而那个“小偷”,也因证据不足,被当场释放。这位“全国反扒大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失声痛哭、大喊冤枉。当代侠客遭遇的尴尬,其实是民间侠义精神与现代法治理念冲突的必然结果。

侠客的“以武犯禁、快意恩仇”,本质是一种私刑。时间越往古代延伸,公权力缺席得越厉害,侠客越具备正义色彩。“制度不立,纲纪废弛”的时代才是侠客的活动舞台。

学者认为,侠与法的关系在当代社会中形成了一种悖论:侠为了维护“正义”,实际在破坏正义。然而,正因为事物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侠与法的关系也不例外。

侠文化的精神与法的价值在某种程度上非常契合,法律所强调的诸如自由、平等、正义和秩序等,也是侠文化的精神追求。

也就是说,侠义精神本身并不与法律相冲突,这种精神从本质上来讲是积极的,引导人们向善的,甚至是一种道德上的约束。因此,侠义精神对当代法治社会的建立也能起到反向促进作用。

比如说见义勇为。近年来,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社会负能量事件频频再现,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针对见义勇为寻求赔偿的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性规章,例如四川省的《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见义勇为的行为成为了对法治的有力补充。

再以近年来屡见不鲜的“扶老人”被讹事件为例,国家正在着力从法律制度层面对好心人予以“关照”。

2015年,被称为“好人法”的《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正式实施,这也是全国首部保护救助人权益的法规。

今天我们还需要侠吗

我们现在依旧需要侠吗?侠在当代该怎样存在?

青城派掌门刘绥滨对此持肯定态度。他认为,在侠身上可以发现很多在今天看来仍然极具价值的东西。像诚信重诺、舍己救人、见义勇为、崇尚正义公平、追求自由等。

尤其是近日发生的“女生酒店遇袭”事件,又一次将“侠义精神”吹到了风口浪尖,公众在担心女性安全的背后,呼吁着侠义精神。

当然,作为一个有机体,侠文化必然包蕴着多种维度。侠之于中国文化不仅仅是武功超凡的英雄形象甚或是舍己为人的仁人义士,其所蕴含的崇尚正义公平、自由进步的思想价值,诚信重诺、不矜不傲的伦理精神,以及孤鸿烟月、断剑沧海、浊酒残阳的审美意蕴,都极大地丰富和提升了中华文化的内涵与品格。

韩非子是中国最早谈到侠的人,他曾提到侠的品格:一是“弃官宠交”,这是对不自由秩序的抛弃;二是“肆意陈欲”,这正是对自由秩序的追求。

侠义精神又是对平等理想的追求,侠者轻财好施,振穷救急,正是为了实现“兼爱”。

重诺守信,也是侠义精神的一个重要内核,从古至今有关侠的形象都有着这种的描述。

干宝《搜神记·干将莫邪》中,干将之子为报父仇将项上人头托于一陌生人,“客”居然能自我牺牲为其报了仇,这即是侠义精神中的“诚”与“信”。鲁迅后据此写了篇《铸剑》,不能不说是对这种精神的一种赞许。在当今社会,对诚信精神之缺失多有诟病,重诺守信作为侠义精神在当代的一个重要价值,理应传承与发扬。

到了现代,武侠虽然去除了理想色彩,变得平淡,但侠义精神千古相随。

“别我不知何处去,黄昏风雨黑如磬”--如今,侠客的身影早已消失在历史的深处;可是,侠义精神却在令人心醉的意象中开枝散叶,焕发新的生机,正如文化学者吴靖所云,“有侠参与构建的人格,才是一种更加健康的中国人的理想人格。”

侠在当代依然大有可为

众所周知,当代中国实行依法治国,被视为“以武犯禁”的侠看似已无甚价值,但其实不然。侠早已成为一种泛化的精神气概与处世风范,沉淀在一代代炎黄子孙的民族文化心理结构中,侠文化更是作为中国文化的独特产品而闪耀世界。

从某种意义上讲,侠的人格魅力在当今时代有增无减,这从如今武侠文学、影视的高度繁荣可见一斑。笔者以为,无论是中华文化传承与创新,还是针砭矫正社会时弊,抑或塑造理想人格模式,侠的当代价值都是圭璧连城的。

尽管侠文化一直是以一种反传统、反正统的文化存在,但历史已经证明一直盘踞正统地位的儒家文化并不是万能的,有时甚至是脆弱不堪的,文化作为一个有机体,必然包蕴着多种面向,侠之于中国文化不仅仅是武功超凡的英雄形象甚或是舍己为人的仁人义士的典范,而早已化作融合这一切的一种独特而丰满的民族文化人格的图腾。

其所蕴含的崇尚正义公平、自由进步、打破常规的思想价值,诚信重诺、见义勇为、不矜不傲的伦理精神,以及孤鸿烟月、断剑沧海、浊酒残阳的审美意蕴,都极大地丰富和提升了中华文化的内涵与品格,必将为文化传承与创新提供独特而不竭的精神动力。

侠从一开始就具有深刻的平民性,且在历史上几乎一以贯之,这也是其能深入社会肌理,进而针砭时弊、纠偏矫正的原因。

当今中国虽经济发展、物质繁荣,但拜金享乐、急功近利、浮夸炫耀之风四处蔓延,究其本源,乃个体文化人格的偏颇与缺失,侠之“仗义疏财,赴人困厄,重诺守信,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的精神气概与人格风范正是一剂对症的良药,试想如今不少骄奢淫逸的“富二代”如果能有些许真正的侠者气概,那他们能产生的正面能量将是不可估量的,尤其是在传媒高度发达的今天。

当然,更重要的还是侠义与侠行在普罗大众中的散播,毕竟平民性才是其本质特点,聊可欣慰的是,国人在危难关头的表现约略浮现出了侠的影子,或可视为侠心未泯的象征。

归根到底,侠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化人格而穿越千载,尽管中国传统上推崇儒、释、道合一的人格模式,但无论是儒家的仁和谦冲,还是道家的虚静无为,抑或佛家的明心见性,都无法触及理想人格模式的全部内涵。

事实上,侠早已成为一种独立的人格流品而与儒、道、佛并驾齐驱,尽管侠没有系统的理论思想,但它在道德实践、社会影响等诸层面并不在此三家之下,在某些历史阶段甚至实现了超越,尤其是在近世演化中所出现的明显的“儒侠互补”倾向,更是证明了侠在近代理想人格模式重构中的重要地位,而侠在当代的最大价值正是体现在对中国人传统人格的建设性重构之中,有侠参与构建的人格,才是一种更加健康的中国人的理想人格,这也是对中国传统的一种创造性转化。

无论是乱世,还是治世,侠都如影随形地出没世间,与中国历史和文化伴随始终,正如章太炎在《儒侠》中的评价:“当乱世则辅民,当治世则辅法”,侠在二十一世纪的当代中国依然大有可为。

(《东方早报》2016.1.31、《游民文化》同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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