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传销,其实离你并不遥远

2016-02-04

新传奇 2016年31期
关键词:工人家族同学

传销,其实离你并不遥远

一提起传销,人们脑海中往往浮现出这样的场面:一群人挤在一间屋子里上大课,人人都用渴望的眼神听着“老师”讲的赚钱策略。或者每个人都像打鸡血似的喊口号,过着打地铺的生活。但当你见到这样的“投资模式”时,你能认出它们是传销吗?

为何总有人陷入传销骗局

只需投资69800元,两年后就能收入1000多万,还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7月12日,当记者在西安城北见到这些曾经的传销主力时,他们正蹲在路边吃面。

也许你会说,陷进去的都是那些没有足够认知能力,幻想着一夜暴富的人,但其实他们中不乏行政官员、大学教授、商人等,在金钱诱惑面前,官员也好,教授也好,都有可能掉入陷阱之中。

2009年,湖北省汉川市韩集乡的屈军(33岁),亲眼看到了旁边邓山村的邓某开着上百万元的宝马返乡。2012年8月份,邓某带家人来到西安发展,形成了邓氏家族传销组织(以下简称邓氏家族)。

2012年,屈军前往河南洛阳开装修公司,这时邓氏家族一员、屈军的一位中学同学称,自己在西安有装修工程,需要屈军来考查一下。刚到西安的几天,同学带他去城墙、钟楼、鼓楼玩,特别热情。就这样过了两天,屈军心里着急了,就想早点谈工程的事。这时同学把他带到小区的一栋楼上,一名浙江籍女子和其他四个不认识的人,开始跟屈军拉家常聊天。他们聊的多是当前国家的一些政策,特别描述了西安的地理优势和未来发展趋势。讲到最后,这位女士问屈军,这里有份工作,不用干活,每月收入一万元左右,还免费送一本驾照,问他是否愿意干。

在外闯荡多年的屈军没有相信,但他也没有拒绝,只想再等等看下面的情况。后来他们直接给屈军讲了如何投资金,如何发展下线,如何分钱,还不停地给他画图进行讲解。但屈军仍没有听信。

屈军说,当时他就想到了这肯定是传销,这种事不能干。当时他准备离开,同学称“你可以离开,但你也帮我看一下,事情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想到同学也需要帮助,屈军就留下来,想陪着同学再考察一下。

可后来屈军慢慢有点相信了他们说的了,但他还没下定决心。这时有人对他讲,他们之间都是通过银行转钱,如果是非法的,有谁敢通过银行来转钱?大家的手机号都是实名制,他们专门办理了大户的短号,如果是非法的,有谁敢办理大户团购手机卡?

传销高管名牌穿戴竟是租的

经过8节课洗脑,邓氏家族还安排“讲师”带着屈军等人去浐灞世博园参观。“讲师”小声告诉他们,园里的很多雕塑都有深意。“讲师”来到一个山羊雕塑前,小声给他们宣讲,山羊的头代表你就是家庭的领头羊,后面三块白色的石头代表你要发展三个下线,石头下面又有27个洞,代表着你的下线又发展了下线。

这些现在感觉荒诞不经的话,在当时的屈军和其他几人听起来,却越来越感觉是真的。他们甚至相信,他们投的钱都跟国家建设有关系,与西部发展也有关系。

这么好的事业,这么好的前途,屈军最终心动了。他回到洛阳后把装修公司转让了,分两次汇入69800元,购买了主任级别,又把哥哥和两个好朋友介绍来参加这个项目。

汇钱的第二个月,屈军收到公司1.9万元的分红。当时他想,如果每个月都能返还这些钱,成为百万富翁不会需要多长时间。于是,屈军拼命发展下线,但后面却拿不到钱了。他说,就他一条线,就给邓氏家庭发展了15人,大约一共汇入100万元,他却只陆续领到3万元左右的分红,还不够自己汇入的69800元本金。屈军不想干了,想要回本金,邓氏家族的人不同意。

2016年春节时,曾被邓氏家族大力鼓吹的一名高管找到了屈军。这个人此前曾当着很多人的面穿几千元的名牌衣服,戴几万元的手表,一副很有钱的样子,是大家的励志对象。而这次,这名上总跟屈军说,其实自己穿的和戴的大多数是租的,即使把这些衣服和手表都卖了也不够还账的,他发展了很多下线,但钱最终都到了邓氏家族人那里,自己也没有钱。他现在借的钱太多没法还,只有去打工。这个时候,屈军联系邓氏家族的人想要回自己的钱,但没人理会他。

人们对于自己的亲友总是有天然的信任,却不知,传销组织就是利用这点将人们引进陷阱。看到这里,你还认为传销只是电视里面的事情吗?也许你只是去见个朋友、旅个游、面个试而已,却被骗进了传销的陷阱。

该如何避免陷入传销陷阱

疑似传销人员长啥样?

好久没有联系的同学朋友突然给你打电话联系邀请你去游玩或提出要你来帮忙。自己的亲朋好友在外出工作不久即表示外面有很好的机会。上述人员和你联系时表现的很高调,谈话中会透漏现在工作生活都很好,结识了“贵人”,或亲戚开了公司等信息。联系地址一般在欠发达地区或城市。

一般出现这几种情况,大家就要多长个心眼了,可以多询问朋友或者亲戚身边的人,了解一下他们的近况。一旦发现不对,还是不去为好。

识别传销,关键看三个特征:一是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二是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三是团队计酬,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

传销,其实离你并不遥远。

(《华商报》2016.7.20等)

案例解读

助人为乐被判赔偿的情法冲突

一位中学生帮助同学做武术动作,不料却导致同学九级伤残。法院认定原告张某和学校各承担事故45%责任,被告王某承担10%责任,由其监护人赔偿原告16211.65元。

一审宣判后,原告及被告某中学不服,提起上诉。日前,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和以往“做好事反被诬”的舆论事件不同,中学生助人为乐纯属事实,许多人吐槽司法不公,认为帮人无需担责,不能打压社会正能量。但法庭认为,被告王某对自身力量及张某体重估算错误,同意了自己无法办到的请求,未做到一般谨慎注意的义务,存在过错,对于事故应当分担一部分责任。应该说,这样的裁判理由并无不当,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助人为乐属于法律上的“义务帮工”,是指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同事、邻居之间,是生活中的常见现象。而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第三人损害、自身受到损害以及被第三人损害的情形也屡有发生。一般情况下,帮工人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法律责任由被帮工人承担。

但帮工人致人损害并非一概免责。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义务帮工的价值值得肯定,但与人的生命健康法益相比,一般不具有对价性。不能因为帮工人提供义务无偿劳动,就可以不负责任、任意作为,损害被帮工人利益,并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尤其是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主观状态下。

本案裁判,并没有否认助人为乐作为中华传统美德的价值。只是告诉我们:量力而行,助人方能为乐。美德也要善施善为,让受助者享受到幸福与快乐才是我们助人的初衷和目的。

(《民主与法制时报》2016.7.26)

猜你喜欢

工人家族同学
HK家族崛起
《小偷家族》
同学会上的残酷真相
家族中的十大至尊宝
基层关工人的梦
一名关工人的中国梦
应接不暇 骑虎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