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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传统声乐中的美善合一

2016-02-03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江西南昌330000

北方音乐 2016年7期

邱 微(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江西 南昌 330000)



浅谈中国传统声乐中的美善合一

邱 微
(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江西 南昌 330000)

【摘要】在中国传统音乐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总是与我们的中国传统音乐发展保持着非常紧密的关联。只要谈到中国传统音乐,必然得提到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它们始终是研究中国音乐史两条息息相通、形影不离的理论线索。以儒家音乐美学思想来考察中国传统声乐是一个值得我们去深思和探究的问题。

【关键词】中国传统声乐;美善合一;儒家音乐美学

一、“美”与“善”

(一)“美”“善”的认识

“美”的定义不同,对美也会产生不同的观点和看法,“美”一直是是儒家音乐美学思想所追求的核心观点。大多数人都知道,儒家有个核心观点是“以善为美”,“善”一般指人的内心世界,善良、和善、和蔼、乐于助人等,追求真善美,一直是儒家思想的要求,是关于人类伦理、道德、修养等方面的内容,实现真善美是儒家认为追求艺术的最高境界。在中国音乐美学看来,美是指形式,包括力度、速度、节奏、音程等基本要素,节奏、节拍、旋律、和声、复调、调式调性、配器、曲式等组织形式,还要遵循形式美法则。“善”指人具备向善的要求和为善的能力,是关于道德素质等方面的要求,人与动物的区别就是因为人具备向善的潜能,而动物没有。“善”相对来中国传统音乐上来说非常强调所承载的内容和精神价值,意义,人生观,世界观。中国传统音乐中的“善”,就是说音乐要对人要有积极向上的领导作用,一个美好动听的声乐作品,在既要符合儒家的礼节的同时,又要对人有向善的积极激励的作用,这就是音乐中的“美”与“善”。

(二)“美”与“善”的合一

“美善合一”这个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最精妙的地方就是我们不将两者独立的孤立开来,偏执某一方面,我们是将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在传统音乐看来,也就是意味着说,一个完美的作品应该是既要有“美”的音乐形式,又要有崇高“善”的内容和丰富的含义,这才是真正的作品。因此,中国传统音乐历来都强调音乐在伦理道德上的作用,特别是强调音乐中的美与善的统一,既要有美的形式,也要有善的内容,儒家把美善作为人生追求的境界,目的就是为了要实现美善的和谐统一。

二、传统声乐中的“美善合一”

中国的传统声乐来源于民间,是劳动人民在劳动生活中创造的,是具有本民族特色的音乐,从最早的无乐器伴奏的徒歌,到一领众合相和歌到戏曲杂剧、说唱音乐等,可以看得出,相对于西方的传统音乐,中国的传统音乐明显是以声乐为主导的,在它长期发展过程中,可分为民歌、戏曲、曲艺三大类别。比如,从春秋战国时期的《诗经》《楚辞》、民间说唱《成相篇》,汉代的相和歌、唐代曲子变文、宋代词曲、鼓子词、诸宫调、元代说唱、戏曲、明清时期的民间歌曲、戏曲等都是声乐形式,它们使中国的传统声乐在整个中国音乐发展史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一)声乐中的歌词

音乐中的歌词,是一首歌曲的文辞部分,更是构成声乐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赋予礼乐以新的内涵——“仁”,他重视音乐的社会作用,强调音乐从道德上感化人的能力,也就是歌词要尽善尽美,美善合一。他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任何艺术都是以塑造形象为主要任务的,声乐的美善合一更是体现在歌词与音乐的默契配合创作造型各种形象,一首歌曲怎样才能动人,吸引他人,如何才能让欣赏者听后动心动情,甚至释放出内心的自我感受,歌词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突出了形象的特征的问题。无论是民歌、戏曲、曲牌,都是通过歌词塑造鲜明的形象来表现生活和思想感情的。歌词的对仗整齐和押韵适应了歌词对曲谱的造型要求,工整、整洁、和谐大方,在谱面上是很规整的,让人一目了然。而歌词的押韵与声音、调式的有机结合,让歌曲变得朗朗上口,容易记住。衬词就是包含在歌词中,为了烘托气氛时常反复,或者添加了很多不具有明确的语气词。这些歌词虽然不如其他歌词那样明确传达意义,但是因为其极富语音学方面的律动特征,每一次出现都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特别是在一些运用方言流传而成的地方民歌更是突出,有的几乎是每首作品都带有衬词,在有些作品甚至会出现盖过原本歌词的势头。双声叠韵,构成中国传统声乐作品的口语诗化的音乐表现力是多方面的,不仅表现在歌词情感表达的内在律动上,也体现于汉族语言本身的特质上,所谓双声叠韵是指一个双音节词中两个字的汉语拼音的声母相同,同时其歌词中的相连韵母也相同并叠置成叠韵的现象。这种声、韵、调的有机结合规律,以及双声、叠韵构成的歌词特点在其音调上的变化尤为有特点。音律的高低升降、抑扬顿挫,不仅增强了作品的音乐性,同时更是彰显了歌词的韵律之美。

(二)声乐中的曲调

诗美或词美,所要求配的曲调也要美。词曲并茂,和谐统一、美善合一才是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理想追求,也是中国传统声乐理念和创作要求。声乐,声,就是声音,就是说音响,也就是旋律的优美程度,一首曲子好不好听,美不美,说的就是音乐的旋律美不美。中国的传统音乐的创作和发展有着自身的创作发展历史,从简单到复杂,中国传统音乐发展轨迹从原始社会的劳动号子、山歌、小调到后来各种各样的声乐形式,从单一性到变化多端的多样性,旋律的变化莫测到曲调的丰富多彩,无一不彰显中国传统音乐的的曲调美。

(三)演唱者的“美善合一”

中国的传统声乐无论是先作词后作曲,还是先作曲后填词,都是为最后的“声”(声乐作品)服务或做准备的,无论是先曲后词,还是先词后曲,到最后完成一个完整的声乐作品,这都不是中国传统声乐的最后阶段,最后的阶段是用“声”(人声)来演绎和表演出来的。从生活实践的角度,也就是对于演唱者来说,音乐表演非常的重要,是音乐作品的第二度创作,是音乐创作与音乐欣赏中介环节,是声乐艺术表现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因此作为一个演唱者,如何把握和处理声乐作品有着很重要的指导意义,不仅要把握旋律的美,理解旋律的美,更要深度理解文字歌词的内在含义以及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在把握美的外在价值形式的同时,更要表现出作品善的内容的内在价值。

作者简介:邱微(1992—),女,汉族,江西赣州大余人,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声乐、学科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