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通过专家论证
2016-02-03浙江省档案局办公室
浙江档案 2016年4期
4月18日,省发改委和省档案局在杭州召开《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论证稿)》(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论证会。
浙江大学、省委办公厅、省政协文史委、省财政厅、省测绘资料档案馆等单位的专家出席论证会。专家组听取了省档案局关于《规划》编制的说明,认为《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三个走向”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两办”《实施意见》,总体思路清晰,指导思想正确,发展目标可行,主要任务明确,实施项目详实,保障措施有力,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走在前列的要求,彰显了浙江档案工作的特色。专家组指出,《规划》坚持目标导向,提出“加快建设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档案工作强省,争取继续走在前列”的目标符合我省档案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引领性;坚持问题导向,提出的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坚持项目带动,提出的重点项目为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将为深化推进“五档共建”,打造浙江档案工作升级版,建设档案工作强省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
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论证,并认为《规划》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公布实施。(省档案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