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欽“徙戎論”發覆(中)
2016-02-03胡鴻
胡 鴻
郭欽“徙戎論”發覆(中)
胡鴻
首先,“出北地、西河、安定”,不是指徙出三郡之戎,而是指軍隊的戰略部署,由此三郡出兵,以恢復沒於羌胡的上郡。這樣纔與“宜及平吴之威,謀臣猛將之略”文義相連。安定郡在故上郡之西南,西河郡在故上郡之正東,西漢北地郡原在上郡以西,西漢末年至東漢爲羌胡所侵而三次內徙,此時在關中原馮翊境內(參看趙以武《關於漢魏晉時期北地郡的變遷》,載《中國邊疆史地研究》1998年第3期,頁6—9),位於馮翊、安定、扶風之間,故上郡以南。由此三路出兵,可對位於陝北高原的故上郡地區形成夾擊之勢。若復上郡,則馮翊不再爲邊郡,故實馮翊與復上郡爲一事的兩面。
其次,“於平陽已北諸縣募取死罪”一句最難解。平陽以北,即西河、太原等郡,匈奴五部聚集於此,與北地、馮翊、安定、上郡同被列於若有風塵之警則盡爲狄庭之列,其自身的虛弱和危險程度不下於馮翊、安定,若從此募取死罪以實他郡,不合情理。郭欽爲西河人,對此區域無疑很熟悉,而“胡騎自平陽、上黨不三日而至孟津”一句,透露出他認識中此區域的戰略地位,論對洛陽的威脅程度,實在關中嶺北諸郡以上。《晉書》也已明言郭欽上疏的背景,正是先有南匈奴單于劉猛之叛亂,之後又出現并州地區匈奴“殺害長吏、漸爲邊患”的情勢。故而此處的“於”應作“對於”解,標點本“於平陽已北諸縣”之下宜加一逗號。募取的死罪以及三河、三魏的四萬士家,正是用來充實平陽以北的西河、太原,防制匈奴五部。《晉書》卷六二《劉琨傳》載盧諶、崔悦上表曰:“其後并州刺史、東嬴公騰以晉川荒匱,移鎮臨漳,太原、西河盡徙三魏。”這從反方向提示了這兩個區域之間徙民的可能。
最後,平陽、弘農、魏郡、上黨四郡密接洛陽,京兆則爲關中腹地,若以上部署得以完成,邊境已較安全,故有條件漸徙出其中雜胡,以使內外有序。徙出的方向,大概就是太原、西河、馮翊、安定等郡。郭欽提議中真正的“徙戎”,只是針對這腹地五郡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