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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乡村精神价值与民间工艺载体重建

2016-02-02潘鲁生

民间文化论坛 2016年3期
关键词:村落乡土传统

潘鲁生 殷 波

民间艺术研究

论新乡村精神价值与民间工艺载体重建

潘鲁生 殷 波

社会发展需要共有的历史记忆、情感维系、文化寄托和凝聚。传统乡土文化得以孕育和维系的土壤、空间、载体以及创造主体发生改变,面临断裂和边缘化困境,“新乡村文化”的问题更加突出。从文化生态层面关注社会转型期发展,从社会不断生成变化的现实出发,重新厘定中国新乡村文化精神以及新乡村文化的构成、形态、载体和作用机制,探索增进乡村文化凝聚、创造乃至复兴的可能路径,具有现实意义。

乡土文化;新乡村精神;传统村落;工艺美术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往常说的“十亿人口、八亿农民”的格局已经发生改变,2014年底统计数据显示,乡村人口为6.18亿,中国不仅面临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劳动力转移,还因此遭遇乡土社会迅速瓦解后的乡村文化建构问题。应该说,改革开放30年,农村温饱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但农村及农民发展仍面临一系列结构性困境,农民的持续增收和可持续发展面临困难,而且包括城市在内的社会整体发展存在乡愁寄托等文化根基和内在动力问题。从文化生态层面关注社会转型期发展,不容忽视。一段时期以来,专家层面积极呼吁保护和传承民间文化资源,政府从政策扶持和立法上加以重视,“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一系措施和实践带来新的发展格局,但传统乡土文化得以孕育和维系的土壤、空间、载体以及创造主体均发生改变,传统的乡土文化仍然面临断裂和边缘化,我们在精神层面对乡土的需要和现实发展中乡土内核和载体遭受的碾压并存。如何解读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如何找回失去的乡村文化精神、传统村落保护中政府、专家、村民如何定位以及如何重振传统工艺,都将是探索破解之道的关键。

一、农村文化生态问题

当前,农村文化生态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包括:第一,文化传承与发展的主体缺失。一段时期以来,由于中青年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农村留守人口中妇女、儿童、老人比例较大。由此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农村文化生态建设主体缺位。一方面,国家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无法辐射到接受程度更强的青年农民,造成公共文化资源的服务效力减弱;另一方面,农村留守人群具有年龄、文化程度等自身局限,文化传承与创新能力不足,直接造成农村文化传统的断裂, 减弱了农村文化的自身循环和发展后劲。第二,乡土文化资源急剧流失。农村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母体,但一段时期以来,包括传统村落空间、民俗民艺样式、文化传承人以及可发展生产的文化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文化资源流失加剧。长期以来在政策上强调“文化下乡”,较为片面地以城市同化农村文化,在文化投入上注重广播电视等现代文化建设投入,对农村传统文化保护投入不足等有着密切关系,相对忽视了民间文化自身的价值。第三,乡土文化凝聚力减弱,存在精神饥荒。生活贫困在很大程度上是文化的贫困。由于乡土文化凝聚力减弱,文化认同开始下降, 中国传统原有文化模式对农民思想行为的影响力和约束力减弱,原有的文化价值体系和社区记忆正在逐步消失,引发当代农村的民风民俗、伦理道德等一系列问题。第四,缺乏文化活力,农村发展受限。一段时期以来,农村文化建设没能与农村生产生活充分结合。因过度强调城市化进程,所谓城市“文化下乡”以及消灭所谓的“城乡差别”,往往把农村当成了没有文化的区域,切断传统意义上的“乡土文化”之根,直接对文化生态构成人为破坏,引发文化的“水土流失”。传统乡土文化被边缘化,恋土情节趋于弱化,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农村“空心化”问题,农业生产缺乏科技吸引力,农村生活缺乏文化活力,村庄格局缺乏协调性推进,制约农村发展。农村社会结构缺乏内在的文化支撑,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进入城市,缺乏文化认同,并导致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其精神素养和知识技术等存在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由此引发具体的社会问题并对城市相关产业提升与发展也构成影响。

诚如我们在国家社科艺术学基金重大项目“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传统工艺美术现状与发展”最近的调研中所见,乡村文化的传承系统、革新动力、存在方式、经济收益等都在新兴社会环境的急速旋转中发生改变。比如陕西省太白县二郎坝村,村里60岁以上营造匠人往往一人多能,既是木匠,又是铁匠、蔑匠、石匠,且工具专业齐全,手艺精良,但由于年轻人因陪读、购房、务工、偏远闭塞等原因逐渐迁离传统村落,多年来村中无新建传统式民居,部分远离聚居地的民居甚至荒废,营造等传统工艺的传承荡然无存,传统乡土民艺面临窘迫现实。传统营造技艺生境一旦遭到破坏,农村景观异质性难以维系,传统村落民居所蕴涵的传统文化道德观念也因此逐渐褪色、异化、消亡,具有独立的生存形态、文化形态、价值取向和风貌特色的乡村渐行渐远,村落凝聚力、发展力、竞争力逐渐下降,村落系统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举步维艰。从根本上说,土地产出低效、村落内涵发展滞后、公共服务水平低下、新村规划建设管理落后、文化教育活动匮乏、劳动力流失等原因导致“土地撂荒”、“空心村”成为我国广大农村的普遍存在,这一现象日趋严重甚至异化:一方面,多年来农村人才以各种形式流失,另一方面,“空心村”空的不只是人——传统文化、传统民居、营造技艺、民艺民俗、公共服务、管理运营等无一例外日渐趋“空”。

社会发展需要共有的历史记忆、情感维系、文化寄托和凝聚。当失去传统村落、民间礼俗和生活方式而反思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得失时,“新乡村文化”的问题更加突出。必须从社会不断生成变化的现实出发,重新厘定中国新乡村文化精神以及新乡村文化的构成、形态、载体和作用机制,探索增进乡村文化凝聚、创造乃至复兴的可能路径。

二、重建新乡村文化精神

诚如费孝通先生在成书于1947年的《乡土中国》中提出“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社会是农业文明的缩影,它与长期以来的农耕生计紧密结合,是一个有其自身的社会结构特征、人际关系特征以及权力结构特点的社会。在这种社会里,文字无足轻重,人与人之间依据“差序格局”划分亲疏远近,男女授受不亲,依据礼治而不是法治对社会进行规范管理。近三十年来,工业化、市场化发展打破小农经济基础,同时也打散了农村文化的生活格局。20世纪80年代开始形成走出农村外出打工的“民工潮”,乡村农民生计发生转型,作为民间文化创造主体的农民的生产方式、生活习惯、价值观念发生深层次变化。在城市化的生产和生活中,不仅日常生活中以使用功能为主的物品、工具为新材质、新形态的工业化产品所替代,传统文化生活和形式语言、审美价值等也不同程度失去载体和应用空间,物质消费对传统节日等原有的集体经验、文化认同和超越日常生活的神圣精神空间构成极大冲击,传统民间信仰、礼仪、习俗、艺术等趋于弱化和边缘化。

因此亟需树立文化自信,重构乡村文化的当代价值,摆脱乡村文化边缘化乃至消亡的困境。从学术角度看,百余年来,我们在民俗、民艺等研究范式上经历了一系列转变,包括关注更广大的民众而不只是普通劳动者,开展田野研究而不只是文化史研究,关注民间日常生活而不只是理论文本,但对于疾速变化的生活实践的全面关注、系统剖析以及发挥影响和导向作用,还有较大空间。相对于西方民俗学研究在20世纪60年代以来“从村落转向了城市,从历史转向了当下,从均质化、固定化的文化观转向了多样性、变化性的文化观”①[德] 沃尔夫冈•卡舒巴 (Wolfgang kaschuba)、安德明:《从“民俗学”到“欧洲民族学”:研究对象与理论视角的转换—德国民俗学家沃尔夫冈•卡舒巴教授访谈》,《民间文化论坛》,2015年第4期。,我们的研究也须建立在乡村社会中传统村落变迁与城镇化过程中人口流动、思想文化变化的基础上,依据现实中的社会关系、劳作方式、情感交流等作进一步丰富和深化,需进一步认识中国民间文化、民间艺术的深刻内涵以及与新乡土社会的内在联系,研究新乡土的生成与发展规律。中国民艺学、手艺学等不仅在于建构独立意义的学科体系,也是就现实发展展开理论思辨和阐释并致力解决现实问题。

具体要回归文化本元,从乡村文化母体中寻找并进一步明确属于我们民族精神内核的、具有生命力的本元,重塑民族文化力量。近百年来,“五四”时期歌谣学运动中民俗学、民艺学发端,现代知识分子进一步发现“乡土”“民间”的意义,乡土社会、民间艺术、民间文学与民俗等被纳入中国现代文化建构。但也应该看到,在批判两千年封建传统的同时,相对缺少对上古以来五千年的文明本根和内核的发掘,从实用立场出发反对传统和取用西学,最终趋向是从新文化运动、新文学运动发展为爱国学生运动。思想文化批判和取用的目标很大程度上不在于文化自身而是指导社会改良与革命实践,未能从自身文化土壤里找到一个坚实的立足点,中国文化精神的贯通成为一个被悬置的问题①参见陈思和:《“五四”与当代——对一种学术萎缩现象的断想》,《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年03期。。之后较长时间里,民族救亡和国民经济修复与重建成为社会主题,文艺服务社会成为历史必然,自身文化精神体系的追溯与建构仍显不足。改革开放后,国门敞开,西方思潮再次涌入,文化艺术领域吸纳效仿现代后现代的思想观念和语言形态,批判和颠覆传统成为新的姿态。虽然同时期里文化“寻根”意识觉醒,形成相关文学主题,在美术领域对民间美术等相关研究、教学也受到特别重视和发展,但从社会整体看,文化本元以及乡村文化母体的认识和发现仍然不足,这也体现为以城市文化同化乡村等现象。应该说,人文精神的孕育和创造性发展需要扎根社会历史现实,寻找到创造性的内核,而难以立竿见影的模仿和功利化的塑造。乡村文化的本元意义与当代价值亟需进一步认识和阐发。

要留住乡愁寄托,守护我们共有的历史记忆、心灵空间、工艺境界和生活气息。在调研中我们看到,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海家崖头村,沿袭几百年来祖辈“白塔寺川”木作、木雕工艺的精髓,创造了新的村居风尚。该村也经历过“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为主的建设过程,但村民对传统乡土建筑深厚的情感记忆、明确的价值选择和当地运用永靖县“白塔寺川”木作、木雕创作施工群体的雄厚力量,最终在乡建村居中使文化与价值的传统底色得以保留,在与时代生活的交互中,创造了有历史人文底蕴的生活环境与空间。乡愁不能仅寄与一轮明月,要下功夫留住乡愁的载体和文脉。

要尊重民俗信仰,恢复优秀的乡约民俗,增强文化凝聚。民俗活动是一种文化凝聚力,传统村落保护要有生活内容,要有传承人。在一些传统村落,要充分尊重当地的民俗信仰,自发恢复一些地方性民俗礼节活动,自愿举行宗亲祭祀活动,鼓励恢复本地优秀的乡约民规。比如云南腾冲的传统村落,家家户户有宗族和随时代更新的“天地国亲师”供奉,是当地老百姓朴素的信仰,也是民间的文化血脉,对于这种文化的凝聚力应当重视和维护。同时,专家学者可以组织志愿者,帮助开展乡村口述史整理,修家谱、族谱,留存村落记忆,增强传统村落的向心力,开展传统村落宣传,增强村民的文化优越感。

要培育乡土情怀,培养扎根乡村、与乡村生死与共、有思想、有意愿、有情怀、有能力的乡村人才队伍,鼓励精英文化知识等回归乡村。在调研中我们看到,在甘南安多藏区一个海拔3200米的仁多玛村,设计师Dechen在纽约完成学业后回到藏区,创建了以手工生产牦牛绒围巾、服装及饰品的工坊Nortlha(诺乐),开始了连接藏地文化过去与未来的美学探索之路。她将藏族当地手工织造技艺与牦牛绒毛纺织与设计结合,吸纳国际团队介入,发掘纯手工价值,彰显生态意识、手匠精神与品牌设计三者合一的产品价值,形成“全球化+在地化”的国际时尚风格,产品远销国际,带动了当地工艺文化的传承传播和经济生产发展。从中可以看到,文化发展不是非此即彼,而是和谐共生、融会创造,精英回乡能够带来更多前瞻性的思考,也是从自我的生活资源中积聚力量,是充满活力的新行为的开始。

要重塑乡村文化创造力,发掘乡村手工艺等文化创造力。从近十年我们在山东开展“手艺农村”课题的跟踪调研来看,传统手工艺发展得好,村民安居乐业,能让传统村落焕发新的生机。一些在城市打工的村民也回乡利用当地手工艺创业,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对传统村落的自觉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呈现了新乡土社会的另一番景象。比如山东潍坊杨家埠村,有600年历史的年画和风筝制作技艺,现在风筝年画年产2300万张、风筝260万只,收入1.16亿元、利税1000多万元。每一户手艺农户的收入超过十万的44户,其中过百万元13户。传统村落、传统手艺成为生产生活的文化财富,新乡土社会的营造获得成功。同时,传统手工艺发展得好也有助于提高农村生活的幸福指数,提升新乡土社会的精神内涵。例如山东临沂郯城红花乡,承传祖辈的编织工艺,形成了中国生产销售“中国结”的最大生产基地和销售网络。村里大多数老人和妇女是生产制作者,男劳力和回乡大学生是市场推售者,新乡土社会的营销模式己形成,村民各有分工。目前,红花乡全乡镇有1万多农民从事生产, 红花乡镇生产“中国结”占全国总产量的60%,占全国总产值的60%。红花乡不少村子的堂前屋后,大家做着手艺活儿,话着家常事,看着孩子,养着家禽,其乐融融,是一种新乡土社会的田园生活景观。像这样发展传统村落手工艺,提高了当地农民的致富能力,村民增收致富有了实惠,同时也使一些农民工返乡有了职业、有了作坊、有了市场,有了家庭的团聚、有了家乡的归属感,生产生活有了属于自己的空间。

三、保护与发展传统村落

伴随经济和社会发展,传统村落甚至更广泛意义上的农村的凋敝没落是一个普遍趋势,由于生产技术提高解放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城市化、工业化集聚加速了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加之交通、通讯、物流发展,传统乡土社会的封闭性被打破,生产生活的内容和需求更加复杂化;而且乡土建筑等在物质层面的实用功能势必逐渐老化和减弱,实用功能层面的淘汰在所难免;由此导致农村人口萎缩、传统的农渔林业和工艺产业日趋衰落、城乡发展失衡、传统文化与社会价值开始动摇等一系列问题。值得关注的是,传统村落中包含着历史形成的、具有唯一性的传统价值和记忆秩序,如果简单地以新代旧、寻求物质利益和功能的满足,消解的将是历史形成的文化主体性、认同感、凝聚力和特色文化资源的发展动力。

漫长的农耕社会发展过程中,历史上形成的村落文化具有丰富性,传统村落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和文化意象,内部交织的是制度、礼俗、农业生产以及乡土社会里人才不脱离草根、精英力量始终参与乡土建设等内在机制,在转型过程中,很难孤立保留建筑遗迹等物质外壳,必须深入文化的血脉肌理,考虑其根本性的生成和发展。结合当前传统村落保护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必须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拥有独特历史文化禀赋的传统村落,是以文化驱动经济生产,还是用经济市场来肢解文化?是实行相对静态的遗产保护,还是开展动态的乡村与社区营造?是自上而下的、外力干预为主的消极保护,还是多方参与、村民为主的主动保护?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是一项社会事业,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理性参与,并加以制度化、精细化、系统化,成为可以量化决策、透明管理、社会整体受益的公共事业。

因此,建议出台国家《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条例》,要划定具体保护红线,解决传统村落认定、评估和保护的原则问题。明确整体性保护原则。范围包括传统村落的自然景观、历史建筑和人文内容三部分,专门制定体系化保护标准,具体就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等划定保护红线。确立民生发展原则。传统村落是基层农村社区,要使保护与发展相统一,着眼民生需求,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切实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处理好传统村落的现代化问题,使保护与发展更加牢靠。突出文化生态保护原则。把握传统村落生产生活基础,发展生产,修复文化。保护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时记录、充分尊重传统村落独特的历史记忆、宗族传衍、俚语方言、乡规民约、手工技艺、生产方式等。以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为着力点,全面增强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激发传统文化资源活力。

要实现有法可依,明确传统村落保护的主体责任、实施机构和法律责任。明确主体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应落实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规定的保护措施。管辖村落的地方政府需签署保护承诺书,地方政府为指定责任人。明确实施机构。政府组织专门机构负责传统村落保护的规划、管理、实施、协调、修缮、审定等工作,具体确立相应地区传统村落保护的基本标准和重点,明确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系统的传统村落档案,形成科学的保护措施,协调社会力量参与,解决传统村落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监督执法机制。由政府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进行监督管理。避免挂着转统村落名录的牌子,却长期处于缺乏监管与维护状态。对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违反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加以禁止并追究法律责任。

要做到因地制宜,健全“一地一规划”“一村一方案”的传统村落保护措施。结合实际编制传统村落的《技术指南》和《发展导则》。对传统村落的历史建筑、道路工程、垃圾治理、生活能源、安全防灾、绿化树种等做出符合当地实际的科学指导,为社会各方面参与保护工作提供参照。同时,开展传统村落乡土工艺普查与扶持。以乡土工艺复原传统村落特色,针对传统村落民居建筑修缮与维护等现实需要,切实把握复原文化乡土特色为关键,保护乡土技艺有关的传统建筑营造体系和工艺技术,积极扶持当地的传统建筑营造工匠队伍,并做好当地工艺文化记录、保留和传习,在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中发挥作用。建立《传统村落保护与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包括保护农业生态,划定农业保护红线,结合南方、北方、平地、丘陵等不同地区传统村落的农业发展条件,加强农业生产扶持和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农耕生态和生产基础,发挥农耕在传统村落形成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发展农村特色副业,鼓励建立地理标志,发展特色农副产品生产、手工艺生产等。结合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优势,拉伸延展现代农业及农副业产业链,促进与相关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适当发展乡村旅游业,以村落文化为主线、以原生态农业生产生活为基础发展旅游业,融入相关农村文化创意设计,避免简单和片面化的发展。

要突出民生主体,健全“政府主导、专家参与、村民受益、社会协作”的传统村落保护机制。突出民生主体,要加强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设施投入,支持私有民居的维修维护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变传统村落是贫穷的象征。要营造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发展机会。切实考虑村民的发展愿望,包括居住生活、劳动就业以及教育培训等发展机会,创造条件让村民生活在传统村落空间,享受现代生活方式,安居乐业,实现可以持续发展。建立协作机制,政府从民生保障和文化战略出发,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与建设。专家从建筑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等多方面论证解决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问题。村民参与投入传统村落建设和规划发展,成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主体和责任人。社会力量积极协作,成立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文化活动,设立传统村落保护基金,向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募集基金,探索建立民营资本投融资机制。

要重视文化建设,修复农村文化生态系统,激发农村文化发展活力。具体可实施传统村落民俗修复与口述历史整理计划。在一些传统村落,鼓励恢复地方性民俗礼节活动,自愿举行宗亲祭祀活动,鼓励恢复本地优秀的乡约民规。组织专家学者和志愿者,帮助开展乡村口述史整理,修家谱、族谱,留存村落记忆,增强传统村落凝聚力。实施“传统村落手工艺复兴计划”,加强传统村落特色工艺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标识注册,培养传承人,推动技艺传习与推广应用,鼓励村民从事传统手工艺劳作,以家庭作坊为主体,前店后坊,成立农村手艺合作社,加强高校和专业设计机构的教育科研协作,帮助村民增收致富。实施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对少数民族一些根基性的原始聚居地与核心区域,实施成片保护,从整体上保护历史与自然生态环境。

传统村落是历史形成的,有其形成过程和内容内涵的丰富性,在当代的转型发展不可避免,既要从文化传承发展的意义上加以认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存续血脉和见证,也要精细化地剖检解决转型发展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和矛盾,以文化的认同和创造为根基,重视整合资源,重塑环境,建立共识,发挥基层主体作用,实现传统村落的活化与发展。

四、复兴乡村手工艺文脉

手工艺是乡村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数千年传承不辍的造物文脉,当前要在文化传承和产业创新中焕发生机,还要突破一系列瓶颈制约。

具体而言,建议重新修订发布《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年,国家从文化传承和产业发展的角度,提出了保护传统工艺美术的发展措施,国务院颁布了《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该条例从“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的角度,明确了传统工艺美术的定义、价值意义和保护责任主体,提出了保护措施,有关省市自治区出台了保护细则。如今,该《条例》已经颁布实施了18年,传统工艺美术发展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很多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工艺美术品类面临后继无人、资源流失的困境。进一步明确传统工艺美术的文化价值、传承方式和社会意义,提出更为有效的保护与发展措施,在城镇化的时代背景下拯救濒危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类,重新修订发布《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振兴已经迫在眉睫。

建议制定《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发展规划》。近年来,国家颁布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09年)、《中国制造业发展纲要(2015—2025)》,推动文化产业振兴发展及制造业由低端加工向高附加值生产转型。基于传统工艺美术承载的文化价值和社会意义,也应从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高度,出台发展规划,在强化传统文化特色、创新产业体系、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工艺美术行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对传统工艺美术行业予以引导、扶持和推动,促进全面可持续发展。

建议将传统工艺美术纳入囯民教育体系统筹考虑。传统工艺美术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国学代表经典文化,手工艺则代表民间文化,共同构成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支撑体系,是“以人为核心”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也是“体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涵盖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高等教育以及社会传习的传统工艺美术国民教育体系,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题中之义。

建议针对少数民族及贫困地区为扶持民间艺人建立“公平贸易组织”。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贫困地区的传统工艺美术承载丰富的文化信息,由于受地方经济发展的制约,未能发挥应有的文化、经济和社会价值,是国家最应该关注扶持的对象。成立少数民族及贫困地区民间手工艺的“公平贸易组织”,搭建公平贸易桥梁,帮助少数民族地区以及贫困地区手艺人建立特定的销售网络,保护艺人权益,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手艺收入,实现手艺脱贫致富,也有助于促进工艺美术传承,传播民族传统文化。

建议恢复重建中国民族传统美术造型体系。民族传统美术有悠久的发展历史,是中华民族文化表达的重要方式,也是民族精神的象征。自上世纪初广泛引入油画等西方造型艺术以来,中华民族传统造型艺术体系被不同程度忽视。特别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中主要依托西方美术体系,中国传统美术被边缘化,民间美术很难纳入美术教育体系,民族传统美术体系受到严重冲击。符合中国人审美心理、体现民族文化特色和创造力的传统造型艺术遭遇传承断裂的困境,亟需拯救。加强民族传统美术造型体系的梳理研究、教育传承、文化认同以及创作发展,有助于深化文化自觉与自信,增强文化凝聚力,续写文化创造力,为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提供涵养与支持。

诚如约瑟夫•丁宁格尔在《民间世界与历史世界》一书中所述:“民间具有一种不同于历史的基本规律。民间是永恒的延续,是永恒的,在自然的年月中得以实现,而最内在的东西却不可改变,它从原初开始就是被塑造的和被预先规定的,没有时间,却在空间之中。”①转引自[德]赫尔曼•鲍辛格:《技术世界中的民间文化》,户晓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0页。在中国,这一具有恒常意义的民间在近几十年里发生了从构成主体到生产生活方式、从物质形态到精神世界无所不及的深刻变革。如果说文化是为生活赋形的意义系统,其稳定性使民族的生活传统具有自身的特征,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认同,那么当下,为我们生活赋予形式、秩序、目的和方向的意义系统是什么?什么是我们生活主导的最鲜明的特征?以及作为非物质形态的社会存在是怎样的?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还需关注和反思一度边缘化的乡村精神和工艺美术文化保护传承问题。从根本上说,乡村社会的民间文化和艺术如果游离于百姓生活、脱离民众创造主体和乡土社会根基,仍将丧失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新乡村社会文化的主体参与和内部发展机制的健全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重塑新乡村社会文化精神要回归生活,树立自信,面向发展和不断变化的生活现实,寻找、梳理、明确既往文化传统、文化资源与生活千丝万缕的联系,通过培育乡村文化情怀,唤起更广大民众的文化传承与创造力,真正在现代视野里明确属于我们民族精神内核,明确具有生命力的本元文化,增进乡村文化认同与凝聚,在社会变迁发展中找到精神支点并续写积淀深厚、传承不辍的文化动力。

[责任编辑:冯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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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214(2016)03-0102-08

潘鲁生,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院长,教授;殷波,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副教授。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城镇化进程中民族传统工艺美术现状与发展研究》(批准号:14ZD03)成果、“泰山学者”建设工程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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