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主播”遭遇“粉丝”低价兜售“礼物”
2016-02-02
“视频主播”遭遇“粉丝”低价兜售“礼物”
案例回放
9月30日晚,冯小姐正在某直播平台进行视频直播。期间,一个名叫“耗子”的“粉丝”进入了直播室,向正在直播的冯小姐猛送了一阵儿“鲜花”“礼炮”等礼物。看到“粉丝”这么热情,冯小姐对其少了几分戒心。“耗子”还主动与冯小姐聊天,和她互相进行了“关注”。随后,冯小姐便收到了“耗子”发来的私信:“我这边有低价‘礼物’出售,你需要吗?”
所谓的“礼物”,即为“掌声”“鲜花”“礼炮”“超跑”等不同等级的虚拟动图,可以按等级在直播平台兑换成不同现金,一般由“粉丝”购买后送给心仪的主播,而主播的收入大多来自于此。见对方的出价只有市场价的一半,感到有利可图,冯小姐便根据“耗子”的要求,向其提供的银行账号转去数千元。当她完成转账后,“耗子”却没有如约送上“跑车”“火箭”等礼物。冯小姐再想去找他理论,却发现自己已被他拉进了“黑名单”。
案件分析
此类诈骗主要有以下3个特点:
一是“套近乎”。在本案中,冯小姐之所以会轻易上当,与嫌疑人是其直播“粉丝”不无关系。“粉丝”是网红们的“衣食父母”,对待“粉丝”尤其是出手大方、频频献上礼物的“粉丝”,网红们是不会拒绝与其沟通和交流的。在“耗子”的献礼和赞美中,冯小姐逐渐放松了警惕,对其信任度不断提升。
二是“抛诱饵”。由于网红直播的收益就是来源于礼物,本案中“耗子”投其所好,主动向冯小姐提出可以卖给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礼物。冯小姐见利起意,就此上当。
三是“先付款”。骗子最终目的是要骗钱,于是要求“先转账”“先汇款”便成为他们的常规套路。当冯小姐将钱款转账后,“耗子”就如石沉大海再也不会出现了。
警方提示
随着各类网络直播平台的兴起,网红直播成为时下较为流行的网络娱乐活动。而随着侦查破案工作的不断深入,网络直播平台已成为警方打击和防范网络诈骗犯罪的新阵地。要防止上当受骗,广大网友要长几个心眼:
首先,要注意个人信息安全。在上网时,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不随便登录可疑平台,更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
其次,要注意甄别人员身份和信息真伪。当有陌生网友提供的所谓“共享”“赚钱”信息,要多长个心眼儿。在网上,哪怕是朋友、亲人的虚拟身份和账户发来的信息,也不能过于轻信。
最后,转账汇款要谨慎。在网络活动中遇到他人要求转账汇款时要特别小心,切勿因为一些蝇头小利而轻易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
电话予以确认或前往就近的银行网点实施冻结,同时及时报警,等待民警到场后进一步处置。对任意陌生来电要求前往ATM机实施操作的情况,都需谨慎确认,必要时可报警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