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
2016-02-02
中国防伪报道 2016年11期
灵山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
近日,灵山警方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600多万的特大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追回涉案小轿车3辆。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移送起诉。
4月28日,灵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陈先生报案称,其被广西X福实业有限公司虚构土石方工程发包的形式,利用合同诈骗其保证金30万元,另外,还有许多人因此上当受骗。接报后,经侦大队立即介入侦查。经民警查实,广西X鑫实业有限公司、广西X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某业、总经理吴某桓、副总经理黄某进等人在公司没有合法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的情况下,虚构土石方工程对外发包项目,诱骗10多名受害人与其公司签约合同,骗取每名受害人缴纳保证金30万元至60万元不等。
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在南宁将犯罪嫌疑人林某业、吴某桓、黄某进抓获,追回涉案小轿车3辆。经审讯,林某业、吴某桓、黄某进(三人均是浦北县人)三人均对其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
据悉,林某业为了筹集资金,与吴某桓、黄某进等人商量,通过虚构土石方工程发包的形式,利用合同诈骗他人保证金,事成之后给予他们丰厚的报酬。吴某桓、黄某进等人法律意识十分淡薄,认为这是公司老板授意,他们拿的也只不过是公司的业务提成及工资,就一口答应下来,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触犯法律。后来,吴某桓、黄某进两人在帮助林某业非法骗取他人巨额财产后,看到林某业又是买车,又是出入高档酒店消费时十分眼红,贪欲也开始膨胀。经密谋后,两人背着林某业,凭借自己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身份,利用受害人想顺利拿取工程的心理,指使他人向受害人索取钱财达100多万元。
10月12日,林某业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移送起诉,案件相关涉案人员正在全力追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