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包头市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思考
2016-02-02史作杰宝国坤
史作杰+宝国坤
摘 要:区域金融中心是近年来全国大中城市建设规划中的热点议题,我国现有的区域金融中心城市很难能辐射到呼包银榆这一西部重点新开发经济带,这为包头市建设该地区的区域金融中心提供了广阔空间。本文结合包头市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城市条件进行分析,主要从政府主导模式、短长期目标、金融生态环境、经济金融辐射能力、城市差异化名片五个方面提出了可行性对策建议。
关键词:区域金融中心;中国金融中心指数;金融生态环境
0 引言
包头市在2013年年底的市委十一届六次全委会议中正式提出“5421”战略,其中首次确立了要把包头市努力建成区域金融中心的目标。建设包头市区域金融中心的基本定位是为呼包银榆这一重点经济区的开发服务。但各界对于包头如何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什么样的区域金融中心认识不一。本文结合区域金融中心的基础理论、研究现状和国内建设情况,探讨和分析了包头市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城市优势和对策建议。
1 区域金融中心的相关概念及国内现状
区域金融中心(Regional financial center)是金融中心这个概念从辐射范围不同这个角度分类的一种提法,一般认为其定义是辐射影响范围仅限于某一区域的金融中心。因为“区域”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开放性的,既可以相对全球范围而言,又可相对一国、一省和一个地区而言,所以基于这个相对性,区域金融中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区域金融中心指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比如有亚太地区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新加坡、香港等知名城市)和国内的区域金融中心;狭义区域金融中心仅指国内的区域金融中心,特别强调这里“区域”包括跨省、区、市的区域,也包括省内跨地区的区域,比如当前热议的拟建为东南亚、南亚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昆明,面向东盟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南宁和誉有“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乌鲁木齐等。
我国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根植于日益发展的经济水平之上,其相关研究中最权威的代表是中国金融中心指数:“该指数旨在多维度、综合性衡量我国金融中心发展状况,客观评价我国31个金融中心城市(见附图)在金融产业绩效、金融机构实力、金融市场规模和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成就和不足。”自首期2009年5月发布后,每年更新一次,依据最新第六期的调研数据,当前我国金融中心城市的排名情况依然是:上海、北京、深圳位居全国性金融中心城市之列,广州、天津、杭州、南京、成都、重庆、苏州、武汉、大连和西安组成了国内现有的十大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西部地区的区域金融中心竞争中保持区域领先优势的城市仅为成都。
2 包头市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条件分析
对于2012年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经济增长极呼包银榆经济区来说,不论是地理位置上离得最近的石家庄,还是在西部地区金融中心城市建设中突出的西安,都难以承担起推动和服务呼包银榆经济区发展所需金融条件支持的重任。
因此,包头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中的最大城市、呼包银榆经济区和呼包鄂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凸现出明显的建设该地区域金融中心的城市优势。
(1)包头市具备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实体经济基础优势
实体经济和金融经济密不可分,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其发展基础是实体经济,反过来,金融经济水平的高低也会影响实体经济的发展。长期以来,在GDP总量上包头市以“包老大”之名稳居自治区榜首和沿黄经济带前列。2013年包头市地区生产总值自治区内排名首次下滑一位,但仍呈现稳定增长态势达到3503亿元,在整个呼包银榆经济区仍处于绝对领先地位。
(2)包头市金融业发展现状体现了建设区域金融中心的虚拟经济优势
从金融机构的数量上看,以2012年年底数据为准,市内共有各类金融机构567家,从业人员12596万人;从存贷余额的规模看,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为2079.79亿元突破了2000亿元的规模,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1419.86亿元,继续维持在千亿元的规模以上;除了略低于城呼和浩特市外,依旧超出该经济区的其他主要城市。
(3)少为人知的票号历史积淀了包头金融发展的历史底蕴
票号是我国历史上金融机构的一种形式,产生于乾嘉年间,公认的创始人为雷履泰(最早票号日升昌票号的创办者)。早期票号的业务范围只从事汇兑,后来业务扩展为全面经营存贷、汇兑等信用活动,因而演变为完整形态的金融组织。包头市早在光绪年间就有山西票号在国内设立的分号,民间“先有复盛公,后有包头城”的说法就是包头市最初金融史的见证;繁盛时期,包头市曾一度有大德通、存义公、天成亨、大德恒、裕盛厚、恒义隆等十余家票号的分号和联号。
(4)包头市的城市魅力日益倍增
一是包头市具备名副其实的重工业城市 “硬”名片。“草原钢城”和“稀土之都”的美誉集中体现了包头市在全国范围内重要基础工业基地和面向全球的稀土产业中心的地位。二是包头市正着力打造吸引外界的“软”名片。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联合国人居奖”、“中华环境奖”、“中国十佳宜居城市”等荣誉是包头市这些年积极像绿色城市目标迈进的见证。
3 打造包头区域金融中心几点建议
(1)明确选择“政府主导模式”的金融中心形成理论
政府主导模式,是由政府干预为主、人为促成本地区金融中心的形成,基本特点是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本地区当前的经济和金融发展阶段。它不同于自然形成模式,即由于某地区经济的发展而自发促成金融中心的一种模式;也不同于基于经济发展的“市场推力”和市场之外的“政府拉力”的两种合力共同促成金融中心形成的混合形成模式。对比之下,金融中心三种形成理论中的政府主导模式更适合经济不发达地区的金融中心建设。实践中,一些国内较成熟的区域金融中心城市,比如深圳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就已明确要采用“政府推动模式”,倡议要把建立区域金融中心的理念提高到全市集体意志的高度。因此,笔者认为在包头市还未被划入全国金融中心建设权威统计的31个样本城市的现实面前,要实现城市规划中的区域性金融中心目标,更应该选择政府主导模式。
(2)构建区域金融中心的短期目标与长远规划相结合
借鉴南宁和乌鲁木齐两个城市的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经验,笔者认为宣传和提高包头市在国内打造区域金融中心的知名度和舆论影响力是短期目标的主要内容。因此,可把未来挤进中国金融中心指数报告设定为短期目标。同时,包头市区域金融中心的建设也应思考合理的长远规划,比如厘清与呼和浩特市区域金融中心的关系,是协同发展还是竞争关系;寻找最优的区域金融中心的辐射范围,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和完善。
(3)积极培育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金融生态是个仿生概念,其要义不是指金融系统的内部运作,而是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比如良好的法律和执法体系、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会计、审计和信息披露标准的提高、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包头市在打造区域金融中心的过程中,除了在这些共性的方面努力,还应该专注拓展符合本市现实情况的领域:①争取以包头市的资源禀赋为基础,推动建立区域性的煤炭/稀土期货、煤矿股权/债权类交易市场。②制订区域性的金融行业鼓励政策,如税收优惠、专项补贴,以及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入驻包头市。③鼓励民营资本设立各类金融机构,推动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合并联合,做大做强;同时积极为外资金融机构在包头市开设分支机构创造条件。④重视和引导本市金融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通过政策倾斜吸引金融高端人才,比如住房补贴、方便子女就学等;另一方面推动金融行业的产学研发展,比如,加大对市内大专院校金融专业的投入力度,政校企多方合作、举办金融业发展高层研讨会、金融高峰论坛等。
(4)持续拓延包头市经济金融的辐射能力
区域金融中心的功能不仅要推动当地发展,更要推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因此,包头市需要增强经济金融的辐射能力:①增强与周边地区经济联系的紧密度。比如吸引区域外的企业来包头设立总部或第二总部,或设立财务公司或投资部门;鼓励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在区域内拓展业务,开设分支机构。②发展对蒙人民币离岸业务,争创对蒙人民币离岸中心。这既符合包头市“5421”战略中“建设自治区向北开放的重要战略支点” 这1个支点的内在金融需求,也有利于实现一带一路战略沿线地区金融创新业务的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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