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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党员中心户”制度打通扶贫“最后一公里”

2016-02-01周学馨陈霄伏虎孙婷

中国扶贫 2016年4期
关键词: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心

周学馨 陈霄 伏虎 孙婷

目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重庆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扶贫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的攻坚期,“最后一公里”现象是重庆市扶贫工作的显著瓶颈。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扶贫工作的基础,是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探索建立“党员中心户”制度,将党的基层组织优势变成扶贫优势,是打通扶贫“最后一公里”的有力措施。

建强班子助脱贫

“党员中心户”是指在农村基层确立一批党员户,通过党员户的“熟人优势” 和“能人带动”作用,协助扶贫政策落地并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在延伸基层党组织工作触角的同时,自下而上创新扶贫方式。这种扶贫方式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三个好处。

首先,有利于解决基层党组织在扶贫工作中的“缺位”问题。党员中心户能够使基层党组织发挥好在农村扶贫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为基层党组织在执行党委政府扶贫工作的主体。一是党员中心户可成为扶贫政策落实到户的主体。村“两委”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但人力资源有限,加之山区交通不便、地广人稀等客观因素限制,难以实现全覆盖。但党员中心户作为村“两委”的好助手,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例如,在渝东北等山区,一些有威望的基层老党员对所在区域其他高山群众户的成功宣传和动员,为群众算清了扶贫账,消除了高山居民关于搬迁的疑虑。

二是党员中心户可成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动贫困村内生脱贫的主体。一些贫困村对政府的扶贫政策已形成严重依赖,导致“越扶越贫、年年扶贫年年穷”的怪圈。而农村基层党员队伍层次低、素质不高,也不具备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山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扩大自身经营的同时,也通过自身党员身份的引领和示范效应,带动群众实现了脱贫致富。例如,巫溪县塘坊镇双柏村顺意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党员中心户冉宗先牵头组织本村1个种羊场、3个扩繁场、1个规模养殖户,为其他社员提供了从技术到销售的一揽子基础性服务,提高了群众养殖致富的能力。

其次, 有利于解决基层党组织在扶贫工作中的“不到位”问题。一是党员中心户能使扶贫成效更到位。扶贫工作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在调研中发现,大多从事此项工作的基层党员多为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缺乏足够的精力和沟通协调能力,难以提高扶贫成效。而党员中心户能够依托农村社会的熟人网络优势,将扶贫政策、资金、项目的实效切实落实到户。例如,在对渝东北贫困地区的调研中发现,正是通过一些基层老党员的逐一到户的调解,使群众愿意调整部分自有土地用于修筑机耕道,落实了扶贫资金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计划,扶贫资金投入取得实效。

二是党员中心户能使化解扶贫纠纷矛盾更到位。党员中心户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支点,成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应对和处理扶贫问题的缓冲地带,能够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例如对高山生态搬迁后的就业、社会保障、土地调整、落实住房产权等群众利益诉求最集中的问题,正是通过基层老党员的反复沟通和协调,既向上有效反映了群众的真实需求,又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

最后,有利于解决基层党组织在扶贫工作中的“越位”问题。一是党员中心户可成为基层党组织在扶贫工作中的“监督者”。调研发现,一些乡镇基层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存在“不严不实”的现象,甚至以权谋私、挪用或挤占扶贫资金,不但扶贫底数不够精准,扶贫资金、扶贫政策措施也不能精准落实到户。党员中心户往往是“能人”,较普通群众更清楚扶贫的政策、信息、资金和项目等具体情况,且能够形成合力,自发成为党在农村基层扶贫工作中的第三方监督者。

二是党员中心户可成为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扶贫治理中的“推动者”。调研中发现,村书记、主任的权力难以受到有效约束,农民群众在村级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难以发挥。党员中心户作为连接村“两委”和群众的桥梁,作为群众的代言人,能够自下而上反映群众的利益诉求,有助于完善现行村支两委工作运行机制、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程序,有效保证群众对扶贫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决策权。

完善制度固基础

加强党员中心户制度建设,夯实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农村扶贫开发,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按照“三个一批”思路确定和发展党员中心户。一是在已有党员队伍中确定一批。按照党性强、党龄长、威望高的原则,通过党员自荐、他荐,以及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等方式,在基层党员队伍中遴选部分具有丰富农村工作经验的优秀党员,作为党员中心户的基础力量,将熟人优势转化为扶贫优势。二是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发展一批。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发展一批懂技术、善经营、有能力的基层党员,成为党员中心户的骨干力量,将产业优势转化为扶贫优势。三是在外来业主和返乡创业农民工群体中吸引一批。对接工商资本下乡,在外来业主、返乡创业农民工群体中考察并培养一批基层党员,尤其是一批年纪轻、能力强、经历丰富的年轻党员,作为党员中心户的后备力量,将就业优势转化为扶贫优势。

发挥党员中心户在打通扶贫“最后一公里”中的三个作用。一是发挥在促进扶贫措施精准到户中的纽带作用。建立党员中心户积极配合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机制,利用作为群众“家里人”和“贴心人”的熟人优势,使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深入到户,重点在生态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补助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灵活解决政府难以解决的诸多问题,使每一项扶贫政策都能够落地且精准到户。二是发挥在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中的骨干作用。以发展特色效益产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生态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产业为突破口,由党员中心户在生产和经营的各个环节中全面提供相应的技术和管理等服务,并进一步发挥党员中心户在就业和创业引导中的凝聚力作用,促进联系的贫困户在发展中脱贫。三是发挥对基层扶贫成效的独立监督作用。党员中心户以联系范围内群众代表的身份参加乡镇和村“两委”关于扶贫重要事项的会议,确保对每一项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列席基层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重点在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督和审计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

建立四个保障制度。一是建立对党员中心户进行有效管理的制度。由村“两委”对党员中心户及时登记造册,应包括个人身份、从事行业、家庭住址、社会阅历、联系群众户数等基本信息,报乡镇党委审核批准后向党员中心户制作颁发证书,同时编制党员中心户备案表和花名册,对之单独建档管理。二是建立党员中心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对接机制。建议在两翼生态区贫困村建设一批党员中心户网格化服务扶贫工作的示范工程,进一步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与扶贫成效相挂钩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尝试对作为党员中心户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试点定额财政补助政策,同时将其生产经营纳入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扶持范围,探索建立以发展促扶贫、带动农民增收为指标的补助政策体系。三是探索实施扶贫绩效与“摘帽子不摘政策”的联动政策。探索在两翼生态区制定贫困村年度整体脱贫和精准扶贫的量化方案,进一步将党员中心户扶贫工作纳入到贫困区的扶贫绩效评估,建立扶贫成效考核与扶贫投入相适应的奖惩机制,同时逐步探索建立贫困户的退出机制。四是完善对党员中心户联系扶贫工作的考核机制。建议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政府扶贫部门将培育党员中心户作为基层农村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基层扶贫工作实效的重要指标;党委组织部门将该项工作作为对基层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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