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求升官发财副市长沦为阶下囚
2016-01-27马汪璐
力求升官发财副市长沦为阶下囚
忏悔人:夏代荣
原任职务:四川省乐山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2年9月4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犯罪事实:1994年至2011年,夏代荣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征用、工程建设、协调贷款、拨付工程款、获取经营业务、人事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17个单位和个人贿赂445.2万元人民币、2万元美金、1万元港币。
我38岁成为正处级干部,43岁走上副厅级领导岗位。平步青云让我沾沾自喜,坦荡的仕途使我蒙蔽了双眼,扭曲的价值观、淡漠的法纪意识、侥幸心理让我逐渐滑入犯罪的深渊。
深刻剖析自己,在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化的今天,我没能稳住心神,很少反思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什么?我总结自己犯罪的原因有三点:
首先,长时间在领导岗位的我没有处理好从政与经商的关系,不注重学习,更是将廉政学习抛之脑后,产生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想法。我没有守住廉洁底线,把本该服务于人民的权力用错了地方。
其次,参加工作以来,由于工作需要,我比较注重经济方面的学习和研究,放松了纪律和法律的学习。纪律和法律的惩戒性对我没有起到警醒作用,以至于胆大妄为,毫无掩饰地收人钱财、违规经商,捞取不义之财,公然违法乱纪。
最后,对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效看得少,对社会的阴暗面看得多。我一度错误地认为,现在腐败的人很多,被查处的很少。我认为自己不会那么倒霉,成为被查到的少数人之一,因此,我对自己“小腐败”不会被“查处”抱有侥幸心理。正因为有了侥幸心理,自己在违法乱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父母含辛茹苦地把我拉扯大不易,供我上大学更是难上加难。我曾经是他们的骄傲,但我辜负了他们的希望,没能给他们争气,在他们年迈的时候,我出了这样不光彩的事,从精神上给了他们沉重的打击,我是不孝之子。我对不起妻子,她平时经常告诫我不要收不正大光明的钱财,但我就是不听。我出事以后,她劝我投案自首,劝我相信组织,但我却铤而走险。我的事让她寝食难安,心力交瘁,我不是称职的丈夫。我对不起儿子,他刚进入社会,就要面对我这样一个被人唾弃的父亲,我不是称职的父亲。
“凡人之性莫不欲善其德,然而不能为善德者,利败之也。”走上领导岗位初期,我也曾满怀一腔热血,努力为党工作,真心实意为人民办事。可惜的是,这样的理想信念因疏于学习而日益脆弱,很快就败在了“利”的诱惑之下。
“既要当官,又要像老板那样有钱”,一度成为我的人生追求。我没有把握好与企业老板交往的分寸,最终被他们拖入了腐败的泥沼。
如今,我从金钱的枷锁中彻底解放出来,我将洗心革面,认真接受改造,重新定位人生,争取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文/马汪璐等据《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