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微语
2016-01-16
中国收藏 2016年1期
@ 上山打老虎
现在毕竟是法治社会,所以做什么事之前,都应该想想法律是不是允许。即便是名人,涉及到私人信件的,依然关系到人家的隐私权,想沾点儿明星光、诺贝尔喜气的,拜托你们清醒一点吧。
@ 游园惊梦
类似的拍卖应该区分对待,纯粹私人物品、私人信件、还是具备一定意义的文史资料?这都是有区别的。那些有研究价值的物品通过拍卖的方式让有需要的人或者机构得到,是件好事。
@ 喵了个汪的星人
要说拍卖名人的私人物品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英国女王的内衣裤、梦露的内衣不都拍过么?在国外很多这样的拍卖是慈善性质,如果拍卖所得真正能用来做善事,我认为也没什么不可吧。
@ charm55
老实说,除非真的是具备相当研究价值的资料,否则我想不出非得有什么理由要去买名人的物品,烧钱烧坏了脑子么?!
@ 大写的ABC
这跟人的虚荣心有关,花大价钱拍件名人的物品回家,就立马觉得自己也成了名人了,没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