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日记里的吃食
2016-01-14潘彩霞
潘彩霞
某个绍兴特产,堂而皇之打着“鲁迅最爱”的旗号,可见,鲁迅的吃,是大大的有名的。一个时刻准备举起匕首、投枪的金钢战士,一个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经常怒发冲冠的钢铁英雄,居然也是个“吃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曾这样说:“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鲁迅爱吃,却并非山珍海味大鱼大肉,自家吃的菜和普通市民没什么区别,常常只是“老三样”,一碗素炒豌豆苗,一碗笋炒咸菜,一碗黄花鱼,用萧红的话说“简单到极点”,只有有客时,才会丰盛一些。让鲁迅情有独钟的,是零食,尤其是甜食。当鲁迅还是周树人时,这个嗜好就已经养成了。在日本留学时,周树人特别青睐一种叫“羊羹”的茶点,这羊羹与羊肉无关,而是“用小豆做成细馅,加糖精制而成,理应叫‘豆沙糖才是正办”。回国后,周树人思之念之,不惜托人从日本漂洋过海寄来食之,有日记记载:“午后得羽太家寄来羊羹一匣,与同人分食大半。”以为乐趣。
周树人那个著名的胃还甚喜水果。饭后出去喝茶,喝完茶又“步至杨家园子买葡萄,即在棚下啖之”。难以想象,令敌人闻风丧胆的革命家也曾买完葡萄急不可耐地站于街市大吃特吃,这是不是让人忍俊不禁?鲁迅日记还有记载:“夜作书两通,啖梨三枚,甚甘。”一口气吃下三个梨,真叫人替他的胃担心!鲁迅爱吃水果,在朋友中应是很有名的,有次上街买日本产的青森苹果,遇到日本朋友,遂“强赠一筐”,鲁迅乐呵呵携之而归。
正如周海婴所言,或许是政治需要,鲁迅的形象一直被塑造为“横眉冷对”,其实他也有着温和、慈爱、甚至孩子气的一面。1926年,鲁迅作《马上日记》,爆料了吃柿霜糖的情节:有朋友从河南来,送给鲁迅一包方糖,鲁迅打开一尝,“又凉又细腻,确是好东西”,迫不及待吃起来。许广平告诉他这是河南名产,用柿霜作成,性凉,如果嘴上生些小疮之类,一搽便好。“可惜她说的时候,我已经吃了一大半了,连忙将所余收起,预备嘴上生疮的时候,好用这来搽。”收是收了,可是这美味却让鲁迅惦记着,以至夜里都睡不着,实在忍不住,爬起来又吃掉大半。“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不料一吃,就又吃了一大半了。”如此率真可爱如孩童,读罢令人莞尔。
鲁迅爱吃点心,除了买来送给母亲,好客的他也经常招待客人同吃,不过这招待,却是男女有别。最初,鲁迅是一视同仁的,谁料先生们战斗力实在太强,渐渐地,这些“光盘族”让鲁迅有了戒心,开始算计起来,不得已以落花生取代。女士就无妨了,“她们的胃似乎比他们要小五分之四,或者消化力要弱到十分之八”,这损失,微乎其微,鲁迅乐得送个人情。
对零食的青睐,让鲁迅不仅屡以记载,还在杂文中对点心的来龙去脉、演变历史娓娓道来如数家珍,《零食》一文中所述“那功效,据说,是在消闲之中,得养生之益,而且味道好”,更为喜欢零食找到了理论依据。
然而,鲁迅病了,“什么都吃不落”,连茶也不愿意吃,况零食乎?许广平端到楼上的方盘,去时满满的,半小时后,又照原样一动没有动地端下来了。“我们都是马二先生,吴敬梓写马二先生那么馋,吴敬梓自己一定很馋的”,鲁迅这个很馋的“马二先生”的舌尖终敌不过肺病的折磨,1936年10月19日,战士鲁迅工作完了,休息了,放下他的匕首,只留下嗜好零食的邻家周大哥供后人去瞻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