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品加工企业职业卫生隐患
2016-01-13王定军
劳动保护 2014年9期
王定军
木制品加工企业主要包括机加工、打磨、精整、喷涂、总装5道工序,每道工序都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在机加工工序中,木制品的下料、顺锯、钻孔、四面刨、镂铣、砂光、修边、封边等工序,均会产生大量粉尘。在打磨、精整和喷涂工序中,不但存在粉尘危害,同时还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因此,防尘防毒成为木制品加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关键。
在对木制品加工企业进行安全监察时,重点要检查产生尘毒的作业区域,包括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健康警示标识是否符合现场作业特点,操作规程是否涵盖职业健康保护相关内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是否公示等。在检查防尘毒设备设施时,一查是否有停用、拆除的迹象;二查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三查作业区域布置是否合理,防尘毒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应装而未装的现象。对作业区域相关人员,要查其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按标准配备,是否正确佩戴。通过现场检查,可以核对企业制度台账是否健全,职业卫生工作是否有效开展。从监管层面来看,职业卫生监察人员也要提高自身执法能力,并借助专业力量进行联合检查。
本文根据GB/T 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AQ 4211-2010《家具制造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等标准进行梳理,供广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监察执法人员参考。
编辑 张 玲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