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发布教师与学校负责人工资津贴调查报告
2016-01-06
世界教育信息 2015年21期
据欧盟委员会网站2015年10月5日报道,该委员会下属的教育视听文化执行局(EACEA)发布了《欧洲教师与学校负责人工资津贴报告》(Teachers and Schools Heads Salaries and Allowances in Europe)。
该报告分析了2014-2015年度欧洲教师与学校负责人的法定工资及津贴,同时就年度工资总额、工资递增情况、可获得的津贴等对各个国家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第一,在欧洲多数国家,小学与初中教育阶段教师的法定最低年度工资低于国内人均生产总值,约一半国家的高中教育阶段教师的工资也存在类似情况。但是,大多数国家教师的法定最高年度工资高于国内人均生产总值。第二,与2013-2014年度相比,很多欧洲国家的教师工资因工资改革和生活成本上升而上涨。第三,多数国家小学与初中学校负责人的法定最低年度工资高于国内人均生产总值,在高中学校中仅有少数国家的标准低于国内人均生产总值。第四,最低与最高工资之间的差异通常和工作年限成正相关,但在不同国家获得最高工资的工作年限长短有所不同。第五,多数国家的中央或区域主管当局有权确定公立学校教师的法定基本工资,而北欧国家的地方主管当局也有决策参与权。第六,大约1/3的国家或地区为教师提供津贴和奖励,主要事由包括获得教师专业发展资格、课堂教学或学生学业获得积极评价、教授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等,最普遍的事由为承担额外责任和超时工作。第七,私立学校教师工资以聘任合同为准,遵循国家劳动立法与实施规章。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王俊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