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2016-01-01戚锐
文/戚锐
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文/戚锐
摘要:2016年3月23日随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正式发布,建筑业也正式被纳入营改增的序列之中,营改增是国家重大的税制改革,将会对整个建筑行业带来深远影响。建筑业企业应该认真学习相关政策,结合本行业特点认清营改增对于本行业的影响,同时也要积极适应新政策的影响及时制定相对应的对策,从而能适应并运用好政策使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关键词:营改增; 建筑业; 影响; 对策
“营改增”即从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两个税种虽都属于流转税但是在计税范围、税率、计税方式等主要方面存在很大不同。一是营业税为价内税,以销售额征税,增值税为价外税,以增加值征税[1]。二是税率不同,建筑业营业税率为3%,增值税税率一般计税方法为11%简易征收方式以3%为征收率。三计税方式不同,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行税额。总体来说,“营改增”既是机会也是挑战,尽快了解相关政策对于企业的影响和制定相应对策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营改增对于建筑业企业的影响
(一)对于建筑企业的经营模式和规范化管理影响
增值税的票据管理要求要远高于营业税票据管理要求,建筑企业目前多是粗放式管理体制,企业资质、规模、内部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面对“营改增”的挑战,建筑企业要转变传统的经营理念,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行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模式。
(二)对于企业的投标报价的影响
营改增后住建部也下发了《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筑业工程计价依据进行了大量调整,目前各省市也出台了具体调整暂行规定,建筑企业要尽快适应调整后的计价办法,从原来营业税的价内税综合税率报价方式转变理解一般计税方法中增值税的“价税分离”报价方式。同时因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可抵扣进项税额在投标时很难准确预测,使建筑企业投标工作变得更为复杂。
(三)对于企业税负的影响
从“营改增”的大方向上看将有效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减少企业税负。从原理上讲增值税是针对流通过程中新增值部分收税,但从增值税具体的核算办法上看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是当期销项税减当期进项税,对于建筑业是否能合理取得足额的可抵扣进项税将成为企业税负是否能够减少的关键[2]。
(四)对于企业财务方面的影响
1.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在假定现行营业税价税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实行增值税价税分离后将直接导致收入降低9.91%;由于进项税额取得不充分,成本费用价税分离金额相对收入分离金额要少,导致利润总额有所降低;“营改增”后,建设单位不能直接代扣代缴增值税,工程款收回时间往往存在滞后现象,建筑企业不仅需要垫付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还要垫付未收回款项部分工程的税金,导致企业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2.对会计核算科目和纳税申报的影响
“营改增”后,建筑业缴纳增值税,其会计核算科目发生了很大变化,要增加“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账户[3],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下还要设九个明细账户,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科目中要进行项目划分、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对于不同税率也进行细分。对于不在机构所在地的工程项目缴税要先到项目所在地国税进行税款预缴,再回到机构所在地完成汇总申报开票和预缴税款台账登记。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的复杂程度增加,这给建筑业财务人员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对策
(一)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规划,调整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
通过撤销规模较小或资质较低的子公司,尽量取消或减少不必要的管理层级,避免因管理层级多,抵扣链条过长,抵扣不充分而导致企业整体税负的升高,真正做到合同主体、施工主体与纳税主体的一致,避免因三者不一致而导致无法抵扣进项税的情况发生。规范企业资质管理,严禁企业向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质,严禁将工程项目提点大包或者转包。中标后应争取业主方分别与联合体各方签订合同结算、付款和开具发票,避免因合同、付款、服务“三流不一致”带来的进项税抵扣风险。还要对现有的公司经营模式进行梳理,对于一些非核心业务如人力资源管理等可以采用外包方式,以管理成本不增加为前提,可以适当扩大可抵扣范围,从而实现成本的降低。
(二)规范公司业务流程、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营改增”实施后,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分包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投标管理办法都需要加以完善。如:因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开具日期180天内进行认证抵扣所以要对各部门上报发票时间进行明确、采购分包管理制度中应明确供应商和分包商的标准尽量和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单位合作,对于材料采购中材料按照17%开票同时还提供运输服务按照11%开票的两票结算业务发生在同一采购业务中时尽量采用由材料供应商运输一票结算方式等;合同管理办法中涉及的合同模板的修订、需价税分离,需增加对纳税义务时点的关注、需要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约定必须“先提供发票后付款”等。
(三)组织好人员加强学习、培训及政策宣讲和税务筹划
在公司贯彻执行“营改增”政策中财务人员起着重要的作用和承担着许多具体工作,财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了解营改增的系列政策和操作实务,同时为了提升企业全体职工“营改增”意识建筑企业要对公司全员进行“营改增”政策宣讲,让公司人员从“营业税模式”逐步转变为“增值税模式”。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和公司规模大小可以采用适当增加财务部税务会计和项目部设置办税人员相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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