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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在惠州的实践与创新

2015-12-30苏琪

党史文苑 2015年24期
关键词: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创新

苏琪

[摘 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独立篇章系统阐述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并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地位,纳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问题成为学界的研究热点。惠州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战胜自然”“人定胜天”到“尊重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再到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化的过程。

[关键词] 生态文明 创新 社会主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我们一定要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这一表述提出了“生态文明新时代”的新概念,将生态文明提升到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特定时代的高度,是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次理论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惠州的生态文明建设经历了一个从被动到主动、从单一到全面的过程,对工业文明转型与实现可持续发展进行了实践探索,走出了“五位一体”绿色跨越之路。

一、探索实践: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中坚持生态优先

中国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措施,提出了一些保护生态环境的理论。惠州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大力发展经济建设的同时,始终坚持生态优先。

(一)新中国成立后,惠州初步探索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新中国成立之初,东江地区(指以惠州为中心的广东省内东江流域地区)农田保灌面积仅占农田的10%,水利设施条件差。东江、西枝江沿岸,部分建有堤围,但矮小单薄,且长期失修,70多万亩农田易涝易浸,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东江地区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为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创造条件,仍然拨出大量经费用于水利建设。1950年3月,按照中央和华南分局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部署,东江专署专门成立防洪复堤委员会,领导全区的水利建设。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把水利建设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依据“洪、旱并治,以防旱、灌溉为主”的方针,组织群众对堤围联围筑闸、加高培厚。1950年上半年,东江地区共计开筑山塘、陂圳、围堤、堵口共3352项,受益农田达40余万亩。为支持东江地区兴修水利,1951年3月,广东省农业厅通过人民银行向东江各地借出资金13亿元(旧币)[1]p98。1951年,东江地区根据华南分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的指示,各县纷纷扩建山塘,维修水陂、水圳及河堤,把防涝、蓄水防旱的水利建设作为农业生产的保障,掀起了兴建小型水库的高潮。全区水利建设工作成绩显著,1953年至1957年,兴修小型水库工程达42宗。一批水利工程的完成,极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1957年11月,中共惠阳地委召开会议,根据毛泽东提出的“农业八字宪法”精神,提出灌溉、排水、除涝和防治盐、渍灾害等农田水利建设目标,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基本农田。从1957年冬至1958年春,全区动员数以百万计农民大搞农田水利建设,完成大、中、小型水利工程30多万宗,完成土方1.48亿立方,平均每一农业人口完成34.9立方,比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的总土方数多3.5倍[2]p23。新丰江水利工程是其中的重要成果之一,动迁移民之多,经历时间之短,均创造了国内同类工程纪录。工程建成后,为当时国内同类工程所罕见。建成的水库,在东江流域的水土保持、洪涝旱灾根治、农田灌溉、发电、航运以及综合利用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大跃进”时期,惠阳地区修建的农田水利工程,改变了全区农业靠天吃饭的面貌,旱涝保收的农田面积大大增加,历史上旱涝灾害严重的东江下游东莞、博罗、惠阳等县,基本上解除了旱涝灾害的威胁,全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发生了根本变化。

20世纪60年代,全球关于生态与环境的话语表达愈益活跃。1973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环境保护被确立为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成为政府主导的社会实践运动。惠阳地区东江上游枫树坝水利枢纽等工程的建成,有效地消除了因洪涝带来的自然灾害,下游21万亩农田免受损失,扩大沿江两岸耕地面积2万余亩,并使东江中上游百公里河段可通行100吨以上的船只,促进了城乡物资交流。

(二)改革开放后,惠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惠州的生态文明建设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和惠州的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从中共惠阳地委到惠州市委,在着力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都十分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

1980年10月下旬,惠阳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把落实山林权作为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各级党政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努力下,惠阳地区乱砍、乱购、乱批、乱运、乱上市的木材市场“五乱”现象得到初步遏制。1981年12月16日至20日,惠阳地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举行,此次会议成为全区开展大规模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的起点。1982年8月2日,广东省城建局批准惠阳地区的《惠州西湖总体规划》,以完善西湖建设为契机带动生态环境保护。1984年3月31日,惠阳地委和地区行署共同作出《关于惠州市区基本建设管理和惠州西湖环境保护问题的决定》。决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市区基本建设的管理和惠州西湖的环境保护,将城市基本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相结合。同时,环境保护领域也由陆地拓展到海洋,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

1983年,保护环境被确立为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1987年1月,惠州实施整治西湖工程,采取沿湖建设截污渠4204米、筑水坝4204米、扩宽南湖路等措施[1]p464。1987年5月,惠州市第四次党代会指出:西湖要从整治转向全面整治和重点建设并重,包括恢复人文景观和增加新的自然景观;化城市治理,治理脏、乱、差,净化、绿化、美化城市,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10月,西枝江下游低洼地带整治工程全面动工。通过系列整治,西枝江下游水质变清,生态环境改善明显。由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提高,保护措施及时有力,惠阳地区在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同时,有效地防治了环境污染。

1988年惠州设地级市后,仍然坚持生态优先,倾力保护环境和节约利用资源。2006年12月,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要全面推进绿色生态惠州建设。2007年,建设生态文明写进党的十七大报告,并且提出要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执政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在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加剧的大环境下,惠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守住了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认知。2011年11月,市第十次党代会指出,要在生态文明实现新提升的基础上,实施“绿色生态工程”,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继十七大报告之后,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论及生态文明,将其提升到更高的战略层面,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经过多年努力,惠州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保障了自然环境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持了良好的生态和较高水平的惠民态势。城区人均绿化面积进入全国大中城市前列;东江惠州段水质始终保持国家II类标准,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空气质量稳居全国重点监测74个城市的前10名,入选“全国首批民生改善典范市”。从2001年起,惠州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文明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自然山水与人工美景交相辉映,形成了生态文明发展的惠州范例。

二、路径创新:以生态文明绿色化实现改革升级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2015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2015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9月11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惠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空间均衡的理念,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明确了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路径。通过创新绿色可持续发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了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一)践行绿色理念。惠州坚持绿色理念,始终把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当好绿色发展主导者、倡导者和引导者。做到定位准确。把生态旺市、绿色发展作为重要战略,实施绿色生态等“八大工程”,建设绿色生态惠州,特别是2013年以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明确提出走“五位一体”、绿色跨越发展道路,把绿色发展作为推动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原则。做到导向有力。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推动经济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循环经济。坚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只要干净、绿色、有质量、有效益的GDP,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将污染物总量减排、森林覆盖率、生态示范创建等9项生态指标纳入县(区)党政正职责任考核体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践行、推动绿色化发展。做到惠民利民。惠州加大绿色创建投入,推进森林进城、公园下乡,大力开展“清水治污”和大气污染防治,不断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福利。

(二)构建绿色产业。大力实施产业培育计划、企业成长计划,推动产业集群化、高端化、集约化发展,惠州初步构建起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产业体系。加快产业集群化。惠州通过引进中海壳牌、中海炼化两个石化产业上游项目等大项目,吸引75宗配套项目落户,总投资1605亿元,提高了产业配套程度和清洁生产水平,提升了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2014年石化行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311.5亿元,在石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石化区的生态环境始终保持优良,PM2.5均值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近岸海水水质全省最优。加快产业高端化。创新驱动是实现生产高效率、产品高附加值的根本路径。惠州下大力气打造环大亚湾新区“蓝色引擎”和潼湖生态智慧区“绿色引擎”,推动“惠州制造”向“惠州创造”升级,出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六大行动”22条措施。加快产业低碳化。淘汰落后产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全部完成清洁燃料改造或淘汰。加快发展商贸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科技服务、休闲旅游、文化创意、农业服务等7类现代服务业,有力推动了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创建绿色载体。惠州深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市创建,创新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清水治污、绿满家园“三大行动”,以多层次、多形式的绿色创建,确保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空气清新。完善保障体系。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大力推进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等“四大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打造罗浮山、南昆山、象头山等绿色屏障,西湖、红花湖、金山湖等“绿色的肺”,潼湖湿地公园、惠州海洋生态公园、考洲洋海洋生态公园等“绿色的肾”。大力推进公园下乡和美丽乡村“绿满家园”行动。2014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1.6%,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保持优质水源。创新开展国家水生态文明试点,围绕东江水质保护,加强与深圳市、东莞市协作,深入开展跨界淡水河、石马河“两河”流域整治行动,圆满完成广东省人大确定的整治目标;实施河涌整治五年规划,在金山河、青年河整治实现“一河一景观、一河一特色”的基础上,2017年前完成市区14条河涌整治任务;在农村全面开展美丽乡村“清水治污”行动,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保持优良空气指数,出台《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和配套责任考核办法,严格大气环境准入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四)培育绿色文化。惠州注重发挥生态文化的熏陶、引领、渗透、凝聚作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生态认同,增强生态自信,培养生态自觉。培育绿色价值观。将绿色生态意识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普及生态科学知识,宣传生态环保的价值观和伦理观,推动绿色生态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提高广大群众尊重自然、爱护环境的思想意识。倡导绿色新风尚。践行低碳生活方式,大力推行“光盘行动”、垃圾分类,培养俭朴节约的生活习惯。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完善城市公交网络,在全市推广便民自行车系统,加大补贴力度推广新能源汽车。同时推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绿色建筑占全市新建建筑的比重。

(五)健全绿色保障。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轨道,以法治的红线保障绿色发展的底线。健全体制机制。市主要领导担任绿色创建领导小组组长,引领带动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绿色生态建设负总责、亲自抓,推动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上下紧密配合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格局。强化规划引领,修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国家生态市建设规划。严格准入制度。“十二五”以来否决项目超过800宗,平均每年否决率超过10%。严惩违法行为。制定环境违法行为公众有奖举报管理办法,加强环保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衔接。探索补偿制度。推进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实施林业生态补偿、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和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针对各种盲目非理性发展的冲动和干扰,以法治的方式确保绿色发展理念得以传承、绿色发展措施得以实施、绿色发展成果得以巩固。

历史进程证明:惠州坚持绿色化发展,可以实现经济较快发展和生态持续优良协同推进;绿色化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发展的重要路径。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惠阳地区历史(1949—1988)[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

[2]中共惠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国梦 惠民路——中国共产党执政惠州65周年印记[M].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15.

责任编辑 吴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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