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修例根治“护照贴纸”
2015-12-30
环球时报 2015-12-30
环球时报/2015-12-30/ 第11版面/台港澳传真
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接连有台湾民众使用自行印制的“台湾国”贴纸,并将之贴在台湾当局所签发的“护照”封面的行为,台湾相关部门专门修订了《“护照”条例施行细则》。
新修订的《细则》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增订“不得擅自增删涂改或加盖图戳,指不得擅自在‘护照’封面及内页为影响‘护照’原状之行为”。若有违反,未来申请“护照”时审查期可能延长。
今年夏天以来,有一些人使用自行印制的“台湾国”贴纸,将其贴在台当局所签发的“护照”封面上通关。
根据新规定,未来若有人擅自在“护照”封面及内页增删涂改或加盖图戳,再度申请“护照”时,审查期限恐将延长2至6个月,最严重者“护照”可能遭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