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张严锋:应建立专业PPP仲裁机构
2015-12-29于承龙宋杰
中国经济周刊 2015年50期
于承龙 宋杰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张严锋在出席第十五届中国经济论坛时表示,当前缺乏一套针对PPP的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应设立专门的监管机制,同时建议设立专业的PPP仲裁机构,以利于PPP模式的大力推广。
张严锋表示,契约精神的缺失会使得PPP项目面临信用违约风险。在以后的合作中,应完善合同细则,确保政策的一致性,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全面、清楚、无歧义。在合同签订之前尽可能将约束规则和合同实施时即将面临的问题都以条款的形式进行约定。对合同期限进行科学和合理的设置。
在PPP实践中,投资欲望与市场收益不足的差距,也会导致PPP遭遇法律风险。“比如市场竞争不唯一时,如何通过优先投资权利取得减少风险,前期的项目识别、评估、准备,到谈判签约、建设以至运营、移交等整个过程,都需要项目方好好斟酌。”张严锋说。
由于PPP中政策风险、汇率风险、TRANBBS技术风险、财务风险、营运风险多种风险并存,对此,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PPP法律事务研究团队通过深入的研究,提出了“流程+办法”的方案,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PPP法律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