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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内职业技术教育主导施教地位探析
——服刑人员技能教育新思路与新举措调研

2015-12-29于国强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服刑人员监狱职业

于国强

(浙江省乔司监狱,浙江 杭州310019)

狱内职业技术教育主导施教地位探析
——服刑人员技能教育新思路与新举措调研

于国强

(浙江省乔司监狱,浙江 杭州310019)

近年来,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在教育内容上仍存在“大而全”的弊病。为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树立职业技术教育在狱内的主导地位,开展专业化、社会化的办学模式,有利于提高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生存能力,也有助于其适应社会、立足社会。

教育改造;职业技术;服刑人员;监狱;社会

服刑人员教育,是指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对服刑人员实施的旨在转变其犯罪思想、行为恶习,教授其文化知识和生活技能的各项活动的总称。[1]《监狱法》第4条规定:“根据改造服刑人员的需要,组织服刑人员从事生产劳动,对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鉴此,为了准确把握服刑人员的改造需求,了解服刑人员的内心愿望,调动服刑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笔者对300名服刑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调查问卷295份,回收有效率为98.3%。调研活动受到服刑人员的广泛欢迎,大多数服刑人员能够认真填写,真诚表达自己的想法。本文结合调查结果,着力寻找更好的教育路径,以期引起读者的共鸣。

一、当前服刑人员教育的现状分析

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目前我国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尚处在发展阶段,教育工作仍存在诸多弊端。具体表现如下:

(一)重硬件,轻效率

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多流于计划、报表、硬件设备的添加购置等形式上,而教育的内容繁杂多样,脱离实际,结果达不到使服刑人员拥有一技之长、立足社会、服务社会、成为守法公民的最终效果。一些监狱在硬件设施的购买上追求现代,在教学场所的建设上重点投入,在学习环境的美化上不遗余力。但是这些设备的使用率却不是很高,大多成为一种应对检查、达到指标的摆设。教育工作按纸面的条文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来开展,尽管科目的设置显得非常丰富,设施装备也非常先进,但是教育改造工作总体上是在疲于搞计划、拉进度、交报表等,真正检验服刑人员教育效果的机制却没有建立。

(二)重人文,轻技术

监狱在对服刑人员教育的内容设置上,以传授中华传统伦理道德和学习法律知识为重点,轻视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在教育中,为了矫正服刑人员有悖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思维方式、道德品质、审美取向等,往往通过教授人文知识方法,把中国传统文化中“仁、义、礼、智、信”的思想以寓言故事、名言警句的形式讲解给他们,使他们明白做人的道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有人生观和价值观。如请大学老师来讲解法律、法规;组织学习《三字经》、《弟子规》、《论语》等经典名著;组织观看《百家讲坛》、《今日说法》等电视节目;组织学习各种讲座;开展主题知识竞赛等活动。无论是教学方式还是教学资料都层出不穷,以至占去了服刑人员绝大多数的学习时间,而技能学习的时间则少之又少。诚然,伦理道德的教育不可或缺,但是一个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形成是非常慢长的过程,人文教育不能帮助解决谋生的问题,服刑人员更希望学习实用的知识。见图:

(三)“大而全”、“大而空”

监狱除了开展常规的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外,还增加了普法教育、伦理道德教育、时势政治教育、心理矫正、兴趣教育等科目,可谓种类齐全,内容丰富。笔者认为,我们不能用社会常态的普通教育的思维去理解他们,也不能按照社会精英教育的思维去思考他们,因为服刑人员的教育不是精英教育,也不是素质教育,而是一种补偿教育。[2]服刑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在思想、心理等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如消极的思想意识、主观恶性,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不良的个性等。监狱希望尽可能的从各方面对服刑人员开展教育工作,力争全方位的对其进行矫正。其初衷虽好,但监狱自身条件有限,加之服刑人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所以很难收到预期效果。据调查统计,72%的服刑人员的学历是初中以下,只有8%的服刑人员是高中以上,而受到过大专以上教育的只有1.6%。这说明,服刑人员文化基础低,对他们的要求也要因人而异。

(四)无视主体愿望,脱离实际需求

教育的过程是教育者与学习者二者有机结合的过程。只有充分发挥二者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取得最大的教育效果。[3]但是,在现实的教育过程中,往往以监狱为主体,无视服刑人员的主观需求,他们只能被动的接受,没有选择的权利。服刑人员成长环境不同,社会经历不同,所要选择的职业也不同,如果忽视了他们的主体愿望,那么在实际的学习中将很难调动服刑人员的积极性。

笔者认为,要让服刑人员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社会经验选择专业方向,细分教育内容,力争在服刑期间,一心一意的学习一门专业,为应对将来社会竞争做好准备。在“5+1+1”改造模式下,服刑人员每周的学习时间并不多,这种“大而全”、“一刀切”式的教育体系,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二、确立职业技术教育主导地位的必要性

人文科学知识浩如烟海,服刑人员自身素质有限,很难达到博学的效果;而技能教育立竿见影,社会需求大,能够为广大服刑人员接受。

(一)有利于降低重新犯罪率

1.从犯罪原因上说,失业是服刑人员的主要诱因。犯罪学家认为,失业与犯罪之间存在重大联系。职业是个体联结社会的纽带,是社会人赖以立足的基础。职业可以帮助人们产生获得认同的社会心理。没有职业会引发个体的生存危机,缺乏安全感。缺乏劳动技能,将导致个体因缺少谋生手段而失业,容易因为生存危机而胡作非为,进而从事违法犯罪的活动。[4]如图所示:

生活所迫是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因此,通过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其正确的劳动态度,掌握一种熟练的职业技能,提高其回归社会后的生存能力,使其体验到通过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和家人的快乐,这有利于帮助服刑人员适应社会、立足社会、过自食其力的生活。

2.长期关押,与社会脱节,缺乏生存技能,社会就业形势严峻,社会企业存在偏见等,是服刑人员难就业的主要原因。因此,能否从根本上提高服刑人员的生存能力,较好地找到其生活出路,是我们监狱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从表中,既看到了服刑人员对自己未来前途命运的担忧,也看出了服刑人员渴望学习技术文化知识,日后能养家糊口,争取家人与社会原谅的迫切心情。这既关系到服刑人员本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有利于服刑人员选择发展方向

服刑人员有不同的社会经历,有不同的职业基础和兴趣爱好,出狱后也必然会从事比较善长的职业,选择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由于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与社会脱离太久,出狱后原有的职业特长也会慢慢消失,他们内心强烈渴望能够在监狱教育中选择喜欢的专业进行弥补。

虽然监狱没有条件开设全部专业课程,但是至少我们可以选择几个热门的专业,以满足大多数服刑人员的要求。

(三)有利于服刑人员习得一技之长

俗话说“十年磨一剑”,掌握一技之长,如果没有集中的时间和较好的环境提供保证的话是很难实现的。从这个角度讲,服刑人员被判刑后,政府给了他们一个相对集中的学习时间,使其有机会重新规划人生,选择发展方向,学习一技之长。监狱应当牢牢抓住服刑人员整个人生教育过程的改造阶段,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为服刑人员架起一座新生回归的桥梁,授给他们一块安身立命的“敲门砖”。根据刑期长短可以选择一至两门专业,几年下来,熟能生巧,使其成为这一专业的行家里手,增强其日后回归社会的竞争能力。在当前社会就业形势愈加严峻的现实面前,加强服刑人员技能教育,帮助他们掌握职业技能,将增强其回归社会的竞争能力、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

三、监狱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建设路径

《监狱法》第64条规定:“监狱应当根据监狱生产和服刑人员释放后就业的需要,对服刑人员进行职业技能教育,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因此,我们应该把握机遇,发挥自身优势,把技术教育确立为教育改造的主导内容。

(一)走专业化技术教育之路

人才市场信息反馈,专业性强的人才较受欢迎,正所谓“术业有专攻”。在监狱教育中,也应该效仿社会职校的办学模式,走专业化教育之道路。

1.服刑人员入监时,根据其兴趣爱好和社会基础选择其学习方向。方向一旦选定,学制至少3年,刑期不到3年的以刑期为算。监狱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生产特点,开设几个代表性专业课程。利用农场、车间、果园等资源开设农作物种植、畜牧业养殖、果树栽植、服装制作等专业。罪犯从基础学习,逐步深入。监狱制定严格的教学计划和考核步骤,将学习成绩与改造成绩挂钩。

2.以实践为主,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专业设置上要与市场需求和监狱生产项目挂钩。监狱生产本身就是一个实践操作过程,是设备使用与技术应用的过程。对于监狱没有生产项目的专业,则要大量购买基础性的实践器材,增加实践课的比重,增强服刑人员动手操作的能力。如建设一个计算机机房,让服刑人员在机房内上课。

3.专业学习要向深层次发展。要勇于引领服刑人员向深层次方面学习,随着他们技术的进步,可以向更高阶段发展,力争使其成为这一行业的高水平人才。如服装专业,不但学习服装缝制,还可以深化学习设计、管理等知识。

4.思想教育与技术教育相结合。思想文化教育是其他教育活动的先导,要贯穿在技术教育的全过程。这对帮助他们建立适应社会生活需要的理想信念、价值体系、行为规则等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对培训他们的交流能力、理解能力、识别能力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要坚持思想文化教育与技能教育相结合,通过发挥思想教育工作的优势,使服刑人员在提高法律、道德意识的基础上进而提高依靠劳动致富的自觉性,使他们树立起以技能求生存、求发展的正确的价值观。

(二)与社会技校合作办学

与社会技校挂钩,借鉴技校的模式,走社会化办学之路,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将有利于监狱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1.可以解决师资紧缺问题。社会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大多是专家型人才,有着高超的技术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这些都是监狱所缺少的。此外,他们在社会上接触了大量的企业信息和市场信息,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了解本专业及相应技术领域的发展动态,教学内容更贴近社会工作实际。通过与技校合作办学,监狱能增强与企业、市场的联系和交流,反馈到服刑人员的教学环节中去,增强监狱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使服刑人员在监狱里也能逐渐提高了解社会、适应社会的能力,从而有助于他们刑释后的就业。

2.学校和监狱双方优势互补。监狱和学校各自拥有吸引对方的优势,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近年来,职业技术学校存在着生源不足的问题,影响了学校的发展。监狱中的服刑人员是一种特殊生源,它基数大、相对集中、求知心切等优点是吸引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办学的优势。监狱也有自己的管理优势,不占用学校的校舍及其他教学场所,办学成本较低。因而,职业技术学校师资力量强大、教育设备齐全、教学经验丰富等优势对监狱教育是一个重要的补充。

3.有利于服刑人员获得资格证书。职业技术学校有一套完整的考试机制,在他们的帮助下,服刑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率一定会大比例提升。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和有效证件,是一种通行的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5]它能为广大服刑人员开辟了一条广阔的成才之路,促进服刑人员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使他们实现稳定和高质量的就业。

(三)与社会企业合作,实施就业援助

不容回避,社会企业对刑释人员依然存在着偏见。同等能力下,刑释人员很难受到公平待遇。所以我们有必要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当问到服刑人员,“你喜欢的就业援助形式是什么”时,45%的人选择“政府推荐”;24%选择“专场招聘会”;22%选择“再就业信息讲座”。因而,监狱在工作中,和当地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一方面有助于扩大监狱生产经营,另一方面也可以为社会企业定向培养人才,帮助他们解决“技工荒”的问题。

1.监狱和劳务市场建立就业信息直通管道。与劳动力市场资源信息即时沟通,根据用工需求,推荐人才,双方双向选择。

2.监狱定期招集社会企业在狱内招开就业专场招聘会。服刑人员可以拿着自己考取的证书,前去应聘。如有意向,双方自愿签订劳务合同,刑释后到企业报到。

3.积极做好刑释人员的心理矫治工作。由于在监狱生活太久,刑释人员对回归社会有自卑、胆怯心理。这就要求我们做好心理教育工作,增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信心。

[1]万林玲.论新时期的监狱职业技能教育[J].辽宁警专学报,2007(1):77.

[2][3][4]高莹.矫正教育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 43,80-81,272.

[5]百度百科.职业资格证书[EB/OL].(2013-08-22)[2014-05-22]http://baike.baidu.com/view/282391.htm?fr=Aladdin.

On the Dominant Position of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in Prison——A Research on the New Ideas and New Measures of Inmate’s Technical Education

Yu Guoqiang
(Qiaosi Prison of Zhejiang Province,Hangzhou Zhejiang 310019)

In recent years,more and more attention has been paid to the education modification work of inmates, but in terms of the education content,there is the problem of “generalization”.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education reform,to set up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in the prison's dominant position,a new education pattern of specialization and socialization is supposed to be established,which will improve the viability of the inmates’return to the society,and help them adapt to the society.

education modification;vocational techniques;inmate;prison;society

DF87

A

1671-5101(2015)01-0086-04

(责任编辑:孙雯)

2014-10-23

于国强(1978-),男,江苏徐州人,浙江省乔司监狱民警,副主任科员,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监狱学、发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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