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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带来了什么?

2015-12-28李禾

世界环境 2015年3期
关键词:环保法莲花环境保护

文、图/李禾

新《环保法》带来了什么?

What will be achieved by the new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文、图/李禾

治理后的富春江

新《环境保护法》已实施5个多月了,这部被称为“长钢牙”的法律实施情况如何?日前,记者跟随“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团来到浙江省,该省通过大力实施各种环保措施,往常“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被认为环保薄弱环节的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建德莲花溪畜禽污染综合整治,水质达三类以上

新《环境保护法》对农村环保非常重视,第五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处理、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

记者在建德市莲花溪看到,雨季尚未到来,溪水不多,但清澈透亮,不远处还有石头垒成的生态小坝,提升水的落差和流速,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建德市副市长张早林说,2013年底,莲花溪水质为劣5类、4类的各有5处。不过,根据2015年2月底环保部门对莲花溪10个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其水质已达到三类水体,部分断面达到一类、二类水体,实现了莲花溪综合整治的预期目标。

莲花溪的治理是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典型。浙江养殖业内有句行话,叫“浙江禽蛋在建德、建德禽蛋在莲花”,最夸张的时候,一万多人的小镇养了300多万只蛋鸡,平均一个人养300只鸡。光养鸡,全镇一天要产生416吨粪便,相当于60万人的生活污染量。畜禽养殖业的过度发展,大大超过了水环境的承载力,以至莲花溪及其5条支流长达42.4公里的水质长期处于劣五类,家住莲花村的村民许社贵回忆道:“前几年,要是赤脚在溪里站上几分钟,脚上都会长红疹子,更别说用这水洗衣做饭了。”

一边是全镇老百姓的饭碗,另一边是难以支撑的生态环境,这条莲花溪以及背后的养殖业,又该如何治理,重新洗牌?2014年“五水共治”工作以来,莲花溪由建德市委书记戴建平担任总河长,开始了铁腕治污水的行动,其间,莲花镇强力拆除畜禽养殖场(户)423户,面积13.1万平方米。蛋鸡存栏量减少100万只,完成建德市委市政府40%的减量目标,全镇2.1万头生猪全部退养。

会堵还得善疏。政府不能只求关停限养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不考虑养殖户的出路和生计。养殖户们的生计如何解决呢?转型升级,引导养殖户发展种植业,建德市政府在关停的同时就在做堵疏结合的文章。

莲花镇齐平村党员许建茹原本是养鸡大户,在五水共治的倡议下,她带头退养,拆掉了养殖房,全力转型种起了铁皮石斛,现在她的铁皮石斛种植面积达到80余亩,还在山上栽种了薄壳山核桃。为了让更多养殖户加入到五水共治的队伍里来,她免费向退养农户传授铁皮石斛种植技术,帮助销售产品。

为了形成规模效应,莲花镇利用九仙铁皮石斛专业合作社的地理优势,在该合作社旁边投入200余万元,向农户流转土地60亩,用于建设转型创业园。园内建设3万平方米标准钢架大棚以及配套沟渠路2000多米,由镇政府建设好后返租给畜禽退养农户从事种植产业,并由九仙铁皮石斛专业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做到种苗、技术、管理、销售“四统一”。该创业园建成后可以解决30户以上的养殖户从事铁皮石斛、草莓、药材等种植业转型。

据统计,莲花溪综合整治工程自2014年开始实施,主要内容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全流域砂机砂场整治、污染企业整治、河道清淤清障、沿岸沿线生态修复、全面落实“河长制”等八大工程。2014年投资6667万元,2015年投资4784万元,总投资为1.15亿。

截至目前,莲花溪全流域已拆除蛋鸡养殖房6.33万平方米,实现减量97.6万只;生猪养殖房6.47万平方米,减量2.4万头,实现了流域生猪全面退养。清理河道63.4公里,建成莲花镇污水处理厂,整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工程建设,关停4家砂场并完成复耕。全面完成莲花溪周边10家企业整治工作。同时,同步实施昴畈村精品河道建设工程,共投资200余万元,修复堰坝1处、新建堰坝1处、新建生态堤坝1600米、种植土回填2000余立方米、新增草皮护坡1万余平方米、新增河道绿化的山茶、紫薇、垂柳共800余株。设立整治公告牌21块,河长制牌6块,新增10个水质监测点位,7个在线污染监控点。

桐庐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变为现实

新《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杭州市桐庐县富春江镇的芦茨溪,是申报浙江省第一条全域可游泳河段。记者看到芦茨溪一侧是连绵丘陵,绿树翠竹郁郁葱葱,另一侧沿岸,坐满了来农家乐的游客,品农家菜、住农家屋,随时下芦茨溪畅游嬉戏。

桐庐县县长方毅说,截止2014年8月底,经县环保局多次检测,芦茨溪水质各类指标都稳定在一类水标准;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芦茨溪浴场所检项目均符合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现在芦茨溪代表杭州市申报全省第一条全域可游泳河段。

同时,桐庐还打造了四大民宿集聚区,即白云源梅树坞自然村、芦茨自然村、茆坪自然村和石舍自然村民宿集聚区,使得民宿的经营更趋成熟、规范、有序,在赢得良好经济效益同时,也收获很好的社会效益。截止2014年8月,区域内民宿已有108户,乡村旅游累计游客达到475192人,营业总收入达到5129.247万元,其中夏季游泳人数达25万余人以上。真正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变为了现实。

为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桐庐在“提高农村环保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下了大工夫。记者在芦茨村垃圾处理站看到,这里有一台生活垃圾处理机,通过发酵等方式,把果皮、菜叶等厨余垃圾变成了有机肥。

新《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

方毅说,芦茨村位于富春江乡村慢生活体验区核心区块,每年有大量游客前来休闲度假,在实施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前,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全部混置运至县城进行无害化处置。2013年,芦茨村全面启动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并创新了“一源两管三用”模式。一源指抓好源头管理,两管指专门上人管、动态抽查管,三用指用好“奖励棒”、“面子牌”、“众人力”。

据悉,芦茨村的垃圾收集员每天上门收集垃圾并进行评定,垃圾分类合格的对象可获得“奖励棒”一根。“奖励棒”累计一定数量,可到村委兑换奖品。根据“奖励棒”获得数量多少,每月按照20%、30%的比例分别评选出三星级垃圾分类农家乐农户、二星级垃圾分类农家乐农户。对获得荣誉的农户进行户前挂牌,并在村委电子屏进行集中公示。

方毅说,针对农户、农家经营户、游客三种不同群体,芦茨村采用一蓝一黄、二蓝一黄、蓝黄大桶收集模式,鼓励农户及游客按可堆肥和不可堆肥进行分类投放。可堆肥垃圾进入县里本土设计研发的垃圾处理设备发酵3-7天,“变成抢手的有机肥料”。

“这样,不仅大大减少了垃圾运输量,缓解了县城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置厂运行压力,而且实现了垃圾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料可提高果蔬品质。不可堆肥的垃圾仍按以前的方式运送到县城进行焚烧处理。”他说。

农村分散生活污水中心

浦江治理水晶企业等,把臭水湖变天然游池

金华市浦江县城的西南角,翠湖生态湿地公园里樱花、海棠花在盛开,翠湖边的芦苇、美人蕉摇曳生姿;湖边的长廊,市民们正在休憩、聊天、下棋……陈女士正带着两个孩子在玩水,她告诉记者,去年孩子在翠湖里游泳后,一直惦念着再次来游泳,不过现在天气还冷,不适合下水,所以先来玩玩水,“解解馋”。

翠湖是浦阳江上的一个人工湖,也是浦阳江浦江段最宽的江面,被评为可游泳河段。谁想得到,这里曾是废旧塑料、违法水晶加工企业的聚居区。各种污水直排湖中,使翠湖成为远近闻名的臭水湖、垃圾塘。

新《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浦江县委书记施振强说,从2013年开始,县里关停取缔了流域内养殖场17家、废塑加工点38家、水晶加工企业1400家,累计拆除违法建筑8.3万平方米,建设污水收集管网2900米,区域内1092户3490人生活污水实现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整治,翠湖水质从劣五类稳定达地表三类水要求。“翠湖已成为浦江人纳凉休闲的胜地、家门口的天然游泳场,完全免费。”施振强指着湖边一块电子屏告诉记者。记者看到,电子屏上显示有气温、水温、水质各项指标等实时监测数据。

“如果花钱建一个体育馆,能来使用的人是少数。通过污染治理,让水质变好,市民们只要走出家门,就能享受到优美的环境,能在天然运动场里运动,还不用花钱。”施振强高兴地说。

浦江县也规范了水晶加工行业,把其集中到浦江经济开发区二期规划范围。按照建成现代化生态工业园区要求,将实现“园区集聚、统一治污、产业提升”的目标。当前,一期工程、厂房等主体建筑均已建成,年内将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按功能划分,园区设有综合产品生产集聚区、污水处理区以及综合配套服务区等。

浦江翠湖臭水塘变天然游泳池

“浦江县水晶企业从22000家锐减到1376家,彻底摆脱水晶产业依赖,成为2014年浙江经济年度样板。”浙江省环保厅厅长、省治水办常务副主任徐震说。

浙江坚持制度化、法治化治水,对环境违法“零容忍”

无论是建德、桐庐还是浦江,都不是个例。徐震说,“水环境污染表现在水里、问题在岸上、根子在产业。水污染防治的根本出路在于产业转型升级。我省坚持源头治水、倒逼转型,持续推进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

据介绍,“十二五”以来,浙江重点开展了铅蓄电池、电镀、制革、造纸、印染、化工等6大涉水重污染行业的整治提升工作。全省273家铅蓄电池企业关闭224家,行业总产值较整治前增长113.2%,利润增长174.5%;1544家电镀企业关闭734家,行业总产值增长45%;180家制革企业关闭106家,行业总产值增长66%;全省造纸、印染、化工行业累计关闭企业1139家,单位产值废水排放量分别下降28.5%、35.1%、23.6%,行业总产值分别增长18%、17%、51%。同时,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制度,全省所有县(市、区)依法划定了畜禽养殖禁限养区,累计关停或搬迁养殖场7.46万个,完成年存栏50-100头养殖场污染治理近2万个。浙江还建成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81套、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系统131套、重点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1100余套。

新《环境保护法》规定,“第二十六条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徐震说,浙江省一直“坚持制度化、法治化治水”,确保治水常态长效。建立以“河长制”为基础的责任落实机制。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全覆盖,全省现有6名省级河长、189名市级河长、2344名县级河长。把“河长制”考核与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合起来,考核结果纳入“五水共治”和各级生态建设考核体系,与生态补偿、项目审批、政绩考核、经济奖惩挂钩。同时加强立法支撑,陆续出台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等法规规章以及一大批水环境保护的政策性文件。

徐震说,浙江还坚持环保行政执法与公众、舆论、司法三大监督相结合,加强环保与公检法联动,对环境违法“零容忍”。

据统计,“十二五”以来,浙江共完成行政处罚案件3.8万件,罚款17.4亿元,年均行政处罚案件在1万件左右、个案处罚达4万元以上,执法力度连续10年位列全国首位。新环保法实施后的头三个月,全省行政拘留104人,刑事拘留143人,按日计罚5件,限产停产38件,查封扣押410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不断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金额累计达29.4亿元,占全国的三分之二。

不懈努力结出了丰硕的成果。据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总体高于93%;到203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当前,浙江部分工作已接近或达到“水十条”的要求。

作者单位: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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