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提升中央钢铁企业专利水平的对策措施
2015-12-28
浅谈提升中央钢铁企业专利水平的对策措施
□ 魏建新
摘 要:分析了专利技术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意义,以及中央钢铁企业专利现状,提出了提升中央钢铁企业专利水平的对策措施: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与规划,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加快国际化专利战略布局,有选择地进行对外专利实施许可与专利权转让,积极争创中国专利奖,建立健全专利的评价激励机制与管理体系,加强专利等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关键词:专利;中央钢铁企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战略;技术创新
一、 前言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强调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知识产权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创新是时代的主题,知识产权的质量和规模,以及对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能力,已成为衡量一个企业创新实力的重要指标。
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为推动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转型升级,企业必须不断提升专利的创造、运用和保护的能力。
中央企业是国有企业的主体,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顶梁柱的作用。目前,中央企业中的钢铁企业有宝钢集团、鞍钢集团、武钢集团3家(简称中央钢铁企业)。2014年,中央钢铁企业粗钢产量1.11亿吨,占全国粗钢产量8.23亿吨的13.49%,占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员企业产量6.58亿吨的16.87%。中央钢铁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处于钢铁行业的领先水平,分析其专利情况对于提升我国钢铁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中央钢铁企业专利现状分析
“十二五”以来,中央钢铁企业均不断完善专利管理制度,重视专利的创造、运用和保护工作,专利在促进企业竞争力提升中的作用不断增强,成效显著。
1.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逐年上升
“十二五”以来,中央钢铁企业专利申请量由2011年的4 588件逐年增加到2013年的5 563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由2011年的1 561件增加到2013年的2 425件;专利授权量由2011年的3 421件增加到2013年的4 001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由2011年的761件增加到2013年的879件。截至2013年底,中央钢铁企业累计拥有有效专利16 139件,其中发明专利3 862件。2013年,中央钢铁企业专利申请量占重点钢铁企业专利申请量的51.23%,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占重点钢铁企业专利申请量的51.53%。“十二五”以来,中央钢铁企业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详见表1。
表1 “十二五”以来中央钢铁企业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数据来源:国务院国资委
2.多件专利荣获中国专利奖
中国专利奖是我国政府在专利领域颁发的最高奖项,旨在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创新型国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1]。中国专利奖获奖情况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企业优秀专利技术运用的水平。中国专利奖从1989年开始评选以来,钢铁行业共有72件专利获奖。其中,中央钢铁企业共有30件专利获奖(其中金奖4件),占钢铁行业获奖数量的41.67%。
3.专利结构中发明专利占比较低
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作为衡量知识产出水平的重要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原始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占专利申请总量、授权总量的比例从技术层面反映了其专利产出的结构与质量。
从专利的结构与质量看,中央钢铁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比低于44%,发明专利授权量占比低于24%,累计拥有有效专利中的发明专利占比为23.93%。“十二五”以来,中央钢铁企业发明专利占比情况详见表2。
表2 “十二五”以来中央钢铁企业发明专利占比情况
4.中央钢铁企业之间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差异较大
“十二五”以来,中央钢铁企业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保持稳步增长,但由于各企业研究开发投入、专利技术研发能力不同等原因,3家中央之间的申请量和授权量仍存在较大差异。2013年,中央钢铁企业专利申请与授权情况详见表3。
表3 2013年中央钢铁企业专利申请与授权情况
三、提升中央钢铁企业专利水平的对策措施
专利作为衡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是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中央钢铁企业作为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国家技术创新的国家队、主力军,应强化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的创造、运用和保护工作,促进专利成果的产业化和资本化,不断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1.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与规划
专利战略是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主动利用专利制度提供的法律保护及种种方便条件有效地保护自己,为取得竞争优势而进行的总体性谋划。
为促进中央钢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各钢铁企业均应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同时,?还应根据专利战略编制专利发展5年规划,并滚动实施。系统构建知识产权创造、防御、进攻体系,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专利规划应围绕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和技术创新发展规划,以重点产品和关键技术为重点,着眼于保护企业的核心技术,全面推进关键技术的专利布局。同时,应对专利布局进行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的思考,打造“技术创新—形成专利—市场运营—新一轮技术创新”的良性循环,努力提升中央钢铁企业在世界钢铁业界的影响力。
2.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中央钢铁企业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逐年快速增长,但在专利申请与授权及授权结构中实用新型专利占比高,而权利更加稳定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较少,说明企业专利质量仍待进一步提升。
专利质量的提升离不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而发明创造是有规律可循的。发明问题解决理论(TRIZ)就是其中最为实用的方法之一。
TRIZ理论是由前苏联发明家根里奇·阿奇舒勒(G. S. Altshuller)在1946年创立的。TRIZ是从全世界250多万件高水平的发明专利中总结提炼的一整套解决发明难题的分析方法、分析工具、发明原理、解题模型、标准解法等系统工具与方法,是基于知识的、面向人的发明问题解决系统化方法学[2]。
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中央钢铁企业均应大力推行TRIZ,系统开展TRIZ理论培训,在研究开发机构进行TRIZ项目试点,并聘请有成功案例的咨询公司或TRIZ专家来指导,待取得一定成功经验后逐步向企业内部其他部门和单位推广[2]。
3.加快国际化专利战略布局
近年来,国际大公司纷纷利用专利来垄断技术,从而间接实现垄断经济的目的。目前,许多国际大企业正在开展看不见硝烟的“圈地运动”,即科技界的圈地运动——专利布局。这就好比一条高速公路,在所有可能的道路上都设上了关卡。
就钢铁企业而言,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新日铁的国际专利申请量一直排在全球钢铁企业之首。新日铁国际化专利战略布局的做法值得我国钢铁企业借鉴。
新日铁在国外公开专利的目的是打开市场,占领市场,最终取得市场竞争的有利地位。为长期取得竞争优势、争夺市场,新日铁在韩国和中国公开的专利量合计占该公司在国外公开的全部专利的一半以上。
为占领细分市场,新日铁在国外公开的专利有很强的针对性:在钢铁产品专利中,结构用钢或钢板专利、镀层板专利、不锈钢专利主要针对韩国,专用钢专利则主要针对中国,长材产品专利主要针对加拿大和中国(在加拿大以管材为主,而在中国则以线棒材为主);在各种部件专利中,电子元件或电子元件用材料专利以在韩国公开为主,各种焊接结构件和建筑结构件以针对中国为主;涂敷、轧制、焦炭与烧结、信息化、环保、检测领域专利主要针对韩国公开;炼钢与连铸专利、炼铁专利和各种合金专利主要针对加拿大、印度和美国;化工专利针对欧洲公开[3]。
中央钢铁企业应借鉴新日铁的经验,结合国际化进程的推进,加大海外专利布局的推进力度。建立国际专利管理信息系统及公司重点突破技术跟踪管理模块,动态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开展对国外同行发明专利结构的分析,探索工艺技术申请专利的可行性。根据相关产品和技术海外目标市场拓展的要求及时开展海外专利策划,提出PCT国际专利申请。
同时,鉴于国外专利申请费用较高、申请周期较长,中央钢铁企业对外专利申请必须将资源集中于关键性/重要性技术。企业应从市场需求、竞争对手进入的国家(地区)、资源环境、法律环境4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同时选择有较强的综合技术实力、较为合理的管理机制、专业从事知识产权代理、在本行业内享有盛誉、承诺合理收费与质量控制的代理机构来进行PCT国际专利申请,以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4.有选择地进行对外专利实施许可与专利权转让
对于企业暂无条件或无法充分实施以及对本企业竞争优势和持续经营不构成消极影响的专利,中央钢铁企业应适时通过技术贸易许可他人实施或进行转让。
在专利技术转让方面,宝钢股份通过成套设备进行专利输出的方式值得其他企业借鉴。
滚筒渣处理技术是1项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冶金熔渣处理技术,由宝钢股份自主研发,具备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4],该技术已形成了50多件专利。目前,宝钢已向马钢、邯钢、台湾中龙钢铁、印度JSW、韩国浦项等20多家钢铁企业输出了滚筒渣处理装置。在输出滚筒渣处理成套设备的同时也间接带动了专利技术的许可与转让。
中央钢铁企业应积极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成套设备,并将专利技术集成在设备中,通过成套设备的销售来带动专利技术的输出。
5.积极争创中国专利奖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1]。获得中国专利奖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企业优秀专利技术运用的水平。鉴于钢铁行业的特点,为促进中央钢铁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的提升,各企业应重点争创反映优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水平的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
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规定,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采用推荐的方式,由各地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根据当年评选通知的要求进行择优推荐[1]。
6.建立健全专利评价激励机制与管理体系
中央钢铁企业应不断完善并优化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注重创新的内涵建设,突出发明专利在评价中的权重,并对企业经营贡献突出的发明人进行激励。同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评价和激励的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中央钢铁企业的专利质量,提升知识产权对企业经营的贡献。
中央钢铁企业还应形成以专利为重点的技术创新绩效评价体系。如在科技成果及重大科技奖项评比时,设立知识产权门槛,要求一等奖以上必须有发明专利,设定知识产权量与质评审基数[4]。同时,在科研成果与专利技术的关系上,应明确“专利申请先于成果鉴定”的原则,尤其对于某些具有独特技术的科研成果,在鉴定前必须及时申请专利,以便重点保护。
另外,为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建设创新型企业,中央钢铁企业应积极贯彻实施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促进企业专利等知识产权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为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升提供支撑。
7.加强专利等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为提高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水平,中央钢铁企业应加强对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文化建设。
一是要在企业中培育创新意识,倡导创新精神,完善创新机制,发展创新文化。二是要打破束缚自主创新的一切思想和行动禁区,大力弘扬敢为人先、勇于创新、鼓励竞争、宽容失败、开放包容的创新文化,尊重创造愿望,鼓励创造活动,发挥创造才能,肯定专利等创造成果。三是要发挥有利于鼓励创新的各项制度和政策导向作用,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氛围。四是要加大力度培养知识产权的专门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五是要要努力营造尊重创新、激励创新和保护创新的文化氛围,使通过专利实现自主创新成为企业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的平台。六是要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树立企业良好的知识产权外部形象。○
参考文献:
[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EB/OL]. http://www.sipo.gov.cn/ztzl/ndcs/zgzlj/ tz/201403/t20140327_923400.html,2014-03-27.
[2]入世十年我国钢铁行业知识产权情况(三) [EB/OL]. http://www.shandongbusiness.gov.cn/index/content/sid/ 179903.html,2011-10-31.
[3]魏建新.钢铁企业推行TRIZ的思考[J].冶金经济与管理,2012(3).
[4]齐殿威,周舒野.新日铁在国外公开专利的策略分析[J].冶金经济与管理,2009(3).
[5]孙玉敏.宝钢技术“移植”之路[J].上海国资,2013(2).
[6] 《创新科技》编辑部.田力普:将知识产权融入中国创新体系运行[J].创新科技,2013(12).
(作者单位: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经济管理研究院,湖北武汉 430080)
文章编号:1002-1779( 2015) 05-0044-04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