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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平反冤假错案的历史回顾

2015-12-25李俊

百年潮 2015年12期
关键词:复查知识分子会议

李俊

在十年“文化大革命”中,黑龙江省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产生了大量冤假错案。这些冤假错案长期以来不仅使党和人民在政治上受到压抑,而且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随着1976年10月“四人帮”的覆灭,“文化大革命”的终结,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各项政策,成为一项紧迫的政治需要。“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黑龙江省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迅速展开,并走在了全国前列。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的平反工作

1978年1月7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第三次常委会,讨论了落实干部政策问题并对省委、省革委负责同志的工作分工问题进行了安排。会议提出,要认真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统战政策。会议要求从实际出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要摸清情况,提出意见,尽快解决。2月10日,省委二十三次常委会召开讨论干部问题的专门会议,讨论并同意为“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定性为犯“走资派”错误、严重路线性错误、严重错误的十几位同志平反,并对原来一些没有安排工作的干部和工作安排不当的干部进行了适当调整、安排。

3月,省委统战部向省委提交了《关于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报告中指出,统战部根据省委指示,到哈工大、医大、建工、东北林学院、省中医学院、兽医研究所、省卫生局、建委、邮电局、哈电机厂、轴承厂等11个单位,对高级知识分子的统战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报告针对当时知识分子面临的安排使用问题、科研工作条件问题、住房问题、对子女的影响问题等提出落实意见:(1)进一步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2)积极为他们进行科学实验提供必要条件。(3)生活上给予适当照顾。(4)对清队遗留问题抓紧处理。(5)对某些人被查抄的财物尚未返还的,认真核实抓紧处理。(6)保证高级知识分子有5/6的业务时间。对某些人兼职过多、社会活动和科研工作经常发生矛盾的要做必要的调正。(7)要进一步推动他们自觉学习马列和毛泽东著作,努力改造世界观。

紧接着,省委于3月14日至15日召开常委会,再次讨论落实干部政策问题和落实知识分子及统战人物政策问题。会议提出,要切实抓紧落实好老干部问题。对过去被审查遗留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地尽快妥善处理;对需要作出审查结论的,应尽快作出;对“四人帮”强加于人的一切不实之词,应予推倒;对被林彪、“四人帮”打击迫害的,应予彻底平反。会议听取了统战部、科委、文教办关于统战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落实情况和意见的汇报,强调要落实好这方面的政策。并要求当前要做好几项工作:(1)对被审查的知识分子,凡是需要作出结论的,都要抓紧认真地按照党的政策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2)各级党委和省直各部门要把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这件事向广大干部群众讲清楚,真正把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3)对知识分子要大胆使用,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4)对现有研究所要抓住重点,分期分批地进行整顿。(5)要积极地抓紧解决高级知识分子生活上的困难,特别是要解决好住房问题,保证起码的工作和休息条件。(6)对知识分子要进行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教育,对自己也要一分为二。

1978年6月3日至12日,省委召开了地、盟、市委和省直部、办、局负责人会议。省委第一书记杨易辰提出要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毛泽东思想体系,要实事求是地区分各种是非。他在讲话中敢于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在全国第一个为“文化大革命”前的省委平反,明确肯定:“文化大革命”前的黑龙江省委不是“黑”的,而是“红”的;有缺点错误,但不是主流,是支流。杨易辰的讲话为带动全省范围内的解放思想与平反冤假错案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这之前的3月23日,省公安局党组向省委提交《对原军工所谓二十七人反革命大字报一案的审查平反意见》,要求对这一冤案予以平反,并为相关涉案人员恢复政治名誉并合理安排工作。4月23日,省委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听取了省公安局对此案的审查平反意见。会议决定:对所谓“二十七人反革命大字报”一案应予全部平反。对27人的平反和恢复政治名誉问题,由省公安局负责通知给这27人所在单位和他们本人。

6月19日,省委批转呼盟党委《关于进一步解决挖“新内人党”问题具体意见的报告》,指出,省委同意呼盟党委《关于进一步解决挖“新内人党”问题具体意见的报告》及附件《关于对“新内人党”及其变种组织“民族统一党”等几个案件平反的决定》。对所谓“新内人党”这一大错案进行了处理。

8月11日,省委作出《关于为“一·三一反革命案件”冤案平反的决定》,指出,所谓“一·三一反革命案件”,是潘复生积极推行林彪、“四人帮”假左真右路线,为镇压群众,保护自己,篡党夺权,指使其同伙在哈尔滨工业大学阴谋制造的重大政治冤案,应予彻底平反。捏造的有关文件一律作废。对于这起冤案的受害者一律平反,恢复名誉。要召开平反大会,公开为“一·三一反革命案件”平反。同时,省委还作出《关于给欧阳湘同志彻底平反的决定》,并作出对《关于请求撤销〈“两告”鸡西市人民书〉给予平反的报告》的批复,分别为欧阳湘和由于《“两告”鸡西市人民书》遭受迫害的干部群众彻底平反。

1978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向中共中央提交了《关于抓紧复查纠正冤假错案认真落实党的政策的请示报告》。《报告》指出,到1978年10月底,各地对“文化大革命”以来判处的反革命案件进行复查的情况是:黑龙江已复查了53%,辽宁43%,江苏38%,上海30%,福建24%,贵州21%。全国平均已复查的大约还不到1/3。由此报告可以看出,黑龙江省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是比较积极的,并取得较快的进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平反工作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彻底否定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重新恢复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方针。全会高度评价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审查和解决了历史上遗留的一批重大问题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并对“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政治事件和“文化大革命”前遗留下来的某些历史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指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必须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只有坚决地平反假案,纠正错案,昭雪冤案,才能够巩固党和人民的团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为全国各地的平反工作扫清了障碍,指明了方向。

12月26日,黑龙江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的文件。与会同志联系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以来的实际,解放思想,畅所欲言,总结经验教训。会议是跨年召开的,共开了14天,到1979年1月8日结束。最后一天,杨易辰作了重要讲话,他根据这次会议上大家的发言,代表省委常委按着历史顺序明确了十几个问题。这其中涉及“一·三一”夺权事件、“地下黑省委”问题、关于“炮轰派”问题、“以欧阳钦、李范五为首的里通苏修反党叛国集团”的重大冤案,“反击右倾翻案风”问题,等等。28日,省委作出《关于为“以欧阳钦、李范五为首的里通苏修反党叛国集团”假案平反的决定》,指出这是一起彻头彻尾的假案,决定予以彻底平反,恢复受迫害者的名誉。

1979年2月19日,省委作出对“红旗军”“战备军”“荣复军”“八八团”“赤卫队”平反的决定。3月30日,《黑龙江情况》12期发表省委办公厅《当前落实老干部政策工作中的几个问题》一文。文中指出,各级党委重视落实老干部政策,工作进展较快,全省1949年9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地师级以上干部受迫害严重,过去没有平反或需进一步平反的有484名,现在已经平反了453名,占93%;受历史和政治审查的515名,现在已有514名作出了结论。现在没有担任实职的102名地师级干部,该平反的绝大部分已经平反,进行历史审查的都已作了结论,已有44名担任顾问,18名担任视察员,6名正在安排,其余的除个别属于犯错误审查尚未安排,大部分是因病离休,也都得到了相应的照顾。全省处级以下老红军干部需要进一步平反的35名,现在已经平反了30名。有149名安排了实职,9人担任顾问,16人担任荣誉职务,其余106名已离休、退休或长期病休的,作了妥善安置。在上面这两部分老干部中,“文化大革命”期间逝世的和非正常死亡的有29名,现在已有21名召开了平反昭雪追悼会,作了善后处理。老干部政策的迅速落实,受到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热烈

欢迎。

4月29日,省委批转了省委统战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政策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去年5月,省委发出41号文件,推动了我省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落实。截至目前,我省资本家被查抄的存款和财务已大部返还给本人。被降低、扣减的资本家工资绝大多数得到恢复和补发。对资本家的安排使用已区别不同情况,作了适当的调整。《意见》对进一步抓紧落实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提出了具体意见,在关于被查抄的巨额存款和其他财务问题,关于被扣减高薪的问题,关于被占用房屋的问题,关于安排和使用的问题,关于参加企业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评比问题,关于生活福利待遇问题,关于定息问题,关于对资产阶级分子子女的政策问题,关于处理“三案”问题等方面都作出了相关

规定。

7月24日,省委办公厅向中央政法小组办公室提交了一份报告,报告提到,截至6月末,全省共复查政治案件32355件,占应复查36367件的88.97%,平反纠正了24767件,占复查数的76.55%。复查普通刑事案件43062件,占应复查75255件的57.22%,平反纠正了4796件,占复查数的11.14%。政治案件复查工作,司法机关已全部结束,公安机关正处于结尾,全省已转入集中力量对普通刑事案件的复查。整个复查纠正冤假错案工作,预计在年底前基本结束。

1980年2月20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向中央提交《关于撤销对杨易辰同志所作严重政治错误结论的请示报告》。报告建议中央撤销中共辽西省委扩大会议1954年6月30日《关于杨易辰同志在东北地区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中所犯的严重政治错误的结论》,予以平反并恢复名誉,并建议将其干部档案中这部分材料予以清除处理。9月17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黑龙江省委发出文件,文件中提到“经中央批准,同意撤销1954年6月30日《关于杨易辰同志在东北地区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中所犯的严重政治错误的结论》”。

1980年3月,省委组织工作会议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平反冤假错案与落实干部政策的问题作了总结。在《全省落实干部政策的基本情况和今后意见》的会议材料中提到,黑龙江省落实干部政策工作进度很快,效果较好,现在已进入尾期。杨易辰主持省委工作以来,落实干部政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对审干遗留的没有作出结论的,抓紧了内查外调,及早进行结案。对经过立案审查并已结论处理的干部全部进行了复查。到1979年8月初,复查案件就已完成了97%。对尚未复查和结案案件,经过各地积极努力工作,到1979年年末,据典型调查,复查案件已完成99%;未结案件已基本结束。“文化大革命”中定为“死不改悔走资派”一人,“走资派”错误170人,严重错误(路线性)997人,经过复查全部撤销,推倒了一切污蔑不实之词,摘掉了戴在这些同志头上的“紧箍咒”。对于应落实政策的农村基层干部,到1979年11月末已落实98.4%。同时,还认真清理了“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干部档案,到1980年已经基本清理完毕。根据中央的指示和省委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地做了“三案”平反工作,凡是冤假错案不但在政治上给予平反,而且在各项政策上得到了落实,尤其对致死、致残和受迫害严重的同志,在生活上给予了妥善安置,在经济上也给予了适当补助,基本达到了受害者、群众、组织三满意。这项工作已基本结束。关于右派复查改正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进展比较迅速。黑龙江省1957年反右派斗争时划定右派分子全部进行了复查。到1979年末,已复查改正的占98%;经过复查不予改正的占0.54%;正在复查的占0.86%,大部分已经安置工作。此外,还对定为右派言论及反社会主义分子,也进行了复查,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全部进行了改正。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黑龙江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一开始就走在全国的前头,历时两年多时间基本完成,落实了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干部政策和统战政策。全省开始出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作了必要的准备。(编辑 王 兵)

(作者是中共黑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研究二处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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