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怀“举头三尺有神明”的敬畏
2015-12-25刘晓鸣
刘晓鸣
在“打天下”的年代,我们共产党人以“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铁律严格律已,赢得民心,取得天下,毛泽东同志曾以“延安作风”打败“西安作风”道出了共产党人夺取政权的奥秘。在“坐江山”的新征程中,党员干部执一方之治权,领一地之教化,影响大,诱惑也多,党员干部更加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严三实”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从严从实的执政风格,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题中应有之义。对照“三严三实”这面镜子,我们在许多方面还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比如,在用权不严方面,有的淡忘宗旨、滥用权力,不习惯受监督约束、大事小事“一言堂”。
严以用权,是践行“三严”之要,就是要按规矩、按制度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是把双刃剑,关键在我们以“三严三实”的态度把好这柄剑。秉公用权,可以造福人民;以权谋私,就会祸国殃民。能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运用权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严以用权,要做到“三不”:公权不私、谋私即盗,勤政有为、不为如贪,用权不滥、依轨守规。
常怀公仆之心,坚持用权为民。鸿忠书记告诫我们:“公权谋私、公器私用,即为盗贼。我们作为用权者,是人民雇佣我们,我们的工资就是佣金。廉而用权是本义,不是高要求。”干部必须把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作为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鸿忠书记同时也指出,如果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如同犯罪。
常怀清廉之心,坚持用权为公。朱镕基同志在任总理期间引用古语反复讲:公生明、廉生威。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为官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群众不耻。
常怀敬畏之心,坚持用权有规。权力如流水,在沟渠之内奔涌,可灌溉田地、运输货物;倘若破堤决坝,则将淹田毁屋,破坏力巨大。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将各种权力纳入法治轨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让“笼子”通上“高压电”。领导干部没有法外之权,有权也不能任性。用权谋私,首先是不合法,其次是不道德,最后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讲也是不安全,是坏事业、害社会、害人害己之事。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时刻牢记职权法定的法律要求,依法合规行使公权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只有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