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业将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2015-12-24
9月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通过指导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白酒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白酒质量安全。
编辑点评:当前,公众和政府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已经达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10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无疑,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成为摆在食品生产企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此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就是总局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安全追溯制度要求的第一个指导意见。
近年来,白酒市场假冒伪劣现象猖獗,高端白酒更是假冒者长期追逐的对象。虽然相关部门及白酒生产企业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打击,但假酒仍然泛滥,使国家、企业和消费者遭受重大损失,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并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为此,我国政府不断颁布各项政策,以应对日益严峻的酒类假冒伪劣形势。2011年,商务部发布《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酒类行业的质量追溯系统,并在五粮液、茅台等几家有代表性的白酒生产企业进行试点,推进从原料采购、生产、仓储、运输、批发到销售终端的全过程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同时,我国部分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白酒生产企业为响应监管部门对白酒质量追溯的政策要求和提升产品品牌形象,也开始尝试构建白酒质量追溯平台,应用物联网技术进行白酒质量追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此次发布的《关于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是一个有关白酒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政策性指导文件,标志着我国白酒质量安全将迈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随着这一政策的深入执行,我国白酒生产企业的管理和质量水平将提升到一个新的档次,品牌形象也将得到大幅提升,消费者的信心也将得到极大的提振。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