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企业应对反倾销一定要注重利用复审制度
2015-12-23李华端
李华端
(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北京 100004)
反倾销与知识产权
陶瓷企业应对反倾销一定要注重利用复审制度
李华端
(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北京 100004)
中国的瓷砖行业很可能是遭受反贸易救济调查案件,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最多的一个行业了。根据统计,从2001年加入WTO以来到今年上半年,中国瓷砖行业至少已经遭受了12起贸易救济调查。目前,各大洲主要的瓷砖进口国均已经对中国发起过了贸易救济调查。从明年开始,中国瓷砖企业应对反倾销案件的重心,势必将从应对层出不穷的原审新案,转入参与大批存量案件的复审工作。而反倾销复审工作的思路和策略与应诉原审案件有着明显的不同。中国陶瓷企业一定要注重并善于利用复审制度。
1 反倾销复审制度的简介及复审程序类型的划分
反倾销调查具有打击面大、以“有错推定”为原则、调查期限定、大量使用推定数据等特点,因而反倾销调查结果的准确程度和反倾销措施的适当性往往存在着很大的局限,由此导致以下两种结果:1)反倾销措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用;2)措施的使用超过了必要的限度。
因此,反倾销调查不应当是个一锤定音的事情,一个反倾销调查的终裁也并不意味着一个终局的结果,它还需要通过复审程序来再次捶打,以达到一个准确、合理的效果。无论WTO反倾销协定还是各国的反倾销法律均规定了各种形式的复审制度,以实现对原反倾销措施的调整,包括对适用主体、实施力度、实施范围、实施期限等的调整。
各国的反倾销复审程序大致可进行如下划分:
复审程序名称 发起方式 发起时间 裁决效果行政复审/年度复审/期中复审出口商、进口商、国内生产商的申请,或者调查机关主动发起 通常为原审措施实施1年之后 反倾销措施的“修改”、“维持”或“撤销”税务重估程序/退税程序 进口商的申请 原审措施实施3个月或6个月之后 向进口商退还(或不退还)已征收的反倾销税新出口商复审 原审调查期内未出口并且与原审涉案企业无关联的出口商的申请 原审裁决生效后 给新出口商裁定一个单独税率(或者平均税率)1、原反倾销措施不变,延续实施5年/ 3年;2、重新计算倾销幅度并延续实施5年/ 3年;3、原反倾销措施终止反吸收/反规避 起诉方(国内生产商)的申请,或者调查机日落复审 起诉方(国内生产商)的申请,或者调查机关主动发起 原审措施实施5年或3年到期后关主动发起 原审措施生效后 1、提升原审裁定税率;2、限制规避行为
立案国 涉案产品 经历的复审 措施实施时间欧盟 一次性打火机 2次期间复审,2次反规避调查,3次日落复审 2 2年欧盟 自行车 2次期间复审,3次反规避调查,3次日落复审 2 1年美国 淡水小龙虾 1 6次年度复审,3次日落复审,6次新出口商复审 1 7年美国 家具 9次年度复审,1次日落复审,1 1次新出口商复审 1 0年美国 三氯异氰脲酸 9次年度复审,1次日落复审,1次反规避调查,2次新出口商复审 1 0年
复审制度对于反倾销案件中的起诉方和应诉方都有着重大的意义,是一个运用合法程序达到“进一步制限”或“反制限”目的的手段。对起诉方而言,利用复审程序可以进一步更加有力地打击已经实施反倾销措施的进口产品,而对于出口商来讲,合法利用复审程序可以获得重新返回“失去”的市场机会,或减少原案调查的倾销幅度,进一步巩固占据的市场份额,达到削弱竞争对手的目的。
在实践中,有很多反倾销案件都经历了复审程序。有的案子还经历了多轮的各种形式的复审,税率经过了很多次的变化。以下是一些经历复审次数比较多的典型案例:
就瓷砖产品而言,也有一些反倾销案件经历过多次复审,如下:
案件名称 经历的复审印度瓷砖反倾销案 1次日落复审,9次新出口商复审韩国瓷砖反倾销案 2次日落复审欧盟瓷砖反倾销案 1次行政复审,2次新出口商复审
此外,有些国家涉及瓷砖产品的反倾销案也即将进入日落复审的周期,如泰国瓷砖反倾销案2016年日落复审;欧盟瓷砖反倾销案2016年日落复审。
2 应对和参与复审程序的一些基本思路
在反倾销复审中,应诉方实际上是处于一种更为有利的地位。原审反倾销调查是对已经发生的既定事实(出口价格,出口产品结构)的调查,企业在面对突如其来的反倾销调查时,对于上述事实已经没有了调整的余地。与原审调查不同,复审所要调查的事实(复审调查期内的出口)则是可以得到事先安排的。因而复审的调查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是具备可控性和可预见性的。通过合理的策略安排,在复审中获得好税率的机会要大大高于原审调查。
实践中,中国企业对复审程序的使用上还不够积极和主动,对规则的利用还不够充分,缺乏长期规划。往往存在以下问题:
(1)原审获得税率不好,就直接放弃这个市场
律师建议:可以考虑申请“行政复审”,降低反倾销税。
期间复审是调查机关应各有关当事方的请求,或者依职权主动发起的就反倾销措施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措施的效力所进行的调查。调查的结果将会导致对反倾销措施的“修改”、“维持”或“撤销”。
根据WTO反倾销协定及多数国家的反倾销法律,为申请行政复审,申请人均要提供可供立案的信息、数据和证据,初步证明倾销幅度的变化或损害情况的变化,也即必须提供“情势变迁”的证明。另外申请人在复审调查期内的出口量通常要达到正常商业交易量,足以构成确定正常出口价格的基础。
在复审的立案标准方面,美国的立案标准最低,原因是美国采取追溯征税的制度,只要申请复审就一定立案;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立案标准也比较低,通常是只要有表面合理的理由即可立案;欧盟的立案标准则比较高,获得立案的概率相对较低,要求申请人主张的 “情势变迁”确实具有足够的影响力还要具有持续性;其他国家的复审的案件数量较少,尚无非常明确统一的审查标准,常常需要个案各议。
总体上看,为申请行政复审企业至少需要做到:
1)维持一定量的出口;
2)合理安排出口的价格,确保没有倾销或倾销幅度处于较低水平;
3)做好复审调查期内的账务处理工作,确保能够经得起调查机关的核查。
此外,为申请欧盟的行政复审,企业还需要提前进行一个针对“情势变迁”的全面挖掘或者设计,找出或者设计出能够导致企业生产成本、销售价格产生较大变化的因素(如企业技术的提升、生产方式的改善、企业组织架构的变化、新产品的出现、市场状况的改变等等);进而拿出具备较高说服力的复审理由并提供较为充分的数据分析,确保调查机关能够认可复审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时候,欧盟的调查机关还会主动发起复审调查。在这样的情况下,保持对案件的跟踪了解,并且做好了相应准备的企业才能抓住机会。如欧盟自行车案,措施实施了二十多年,税率一直非常高(48.5%),多少企业费尽周折税率也降不下来。后来调查机关主动发起复审调查,有些企业因为出口量非常微小而没有获得复审税率,有些企业虽然维持了一定出口量,但是价格太低没法获得好税率。只有如下三家企业抓住了这次机会,一举将税率降低了下来:
(2)原审获得税率好,继续大量低价出口
企业名称 反倾销税(%)浙江宝归来车业有限公司 1 9 . 2欧亚马自行车(太仓)有限公司 0爱地雅自行车(东莞)有限公司 0
律师建议:要考虑到起诉方提起日落复审/行政复审可能提高税率,把控好出口价格和出口规模,达到维持低税率甚至降低税率的效果。
反倾销措施实施之后,如果起诉方一方面可以申请前文所述的行政复审,要求提高反倾销税率;另一方面在某些国家的日落复审程序中,也有可能提高反倾销税率。
WTO《反倾销协定》和各国反倾销法律均规定了反倾销措施不超过5年的有效期,同时也规定了到期时对反倾销措施取消的必要性即“日落”的必要性进行复审的程序,调查反倾销税的终止是否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法律上称之为“日落复审”或“期终复审”。“日落复审”将决定反倾销措施是否继续生效,还是终止。
多数国家日落复审并不改变原有的反倾销税率,而仅仅决定是否延续原有的反倾销措施。但有的国家如巴西、印度、韩国和土耳其在日落复审中同时会对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和税率重新进行计算。泰国的日落复审也有可能会调整企业的倾销幅度和税率。
因此,企业即便在原审中获得的税率很好,也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高枕无忧、继续大量低价出口了。比如,韩国瓷砖反倾销案,两次日落复审后,抽样企业的税率均比原审时裁定的税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升。如果所有的涉案企业都能做好出口的规划,或许大家的税率可以维持甚至下降,使得出口的道路越走越宽。
(3)原审没有涉案,就直接放弃这个市场
律师建议:可以考虑申请新出口商复审,获得一个属于自己的单独税率。
各国反倾销法律均规定了新出口商复审的程序。对于新出口商的条件要求通常为:
1)原审调查期间未出口过涉案产品;
2)与原审调查期出口过涉案产品的其他出口商或生产商无关联关系;
3)在原审调查期后实际出口了涉案产品。至于实际出口的涉案产品数量,各国的要求也大都是达到正常商业交易量,足以构成确定正常出口价格的基础即可。对于这一条,根据欧盟的法律规定还可以是签订了出口数量可观的不可撤销的买卖合同。
新出口商复审具有如下特点:1)条件规定的清楚、简单,申请获得立案的概率很高;
2)可预见性和确定性都比较明确,获得好税率的概率很高;
进行新出口商复审的企业在大多数国家的案件中都可以获得自己单独的税率,相当于原审抽样企业的待遇。由于受调查出口交易是原审调查期后安排的,因此获得好税率的概率大大高于原审。例如在美国的家具和小龙虾案中,印度的瓷砖案件中,都有大量的企业通过新出口商复审获得了零税率。
但欧盟的情况有些特殊,欧盟的新出口商复审裁决如果认可企业的申请,将赋予申请企业原审调查的平均税率。在平税率比较低的情况下也有申请的价值,如聚酯高强力纱案的平均税率是5.3%,铸件反倾销案中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企业的平均税率是0%。
3)程序比较简单,调查和裁决的速度比较快。
3 结语
总体上讲,对于反倾销中的各类复审程序,我们的建议是企业最好能采取一种积极和主动的态度,根据复审规则做好市场规划,出口安排,通过参与和应对复审程序争取并维持较低的反倾销税率,确保能够长期出口。对于复审,企业一定要有耐心,要有长期的战略性思想。一个能够成功应对反倾销原审调查及复审复审调查的企业,会给国外客户以非常大的信任感,吸引更多客户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