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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大学生择偶意愿的家庭影响因素

2015-12-23朱安新

当代青年研究 2015年5期
关键词:子代意愿子女

朱安新 蔡 樑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 乌得勒支大学)

一、研究背景

(一)“90后”大学生择偶意愿问题的提出

大学生的意识是社会转型期的重要社会状况之一。社会状况产生于许多因素的交叉作用,众多因素的交汇对于事情的发生起着重要作用。[1]亚洲众多国家正在经历“压缩型现代化”过程,经济、政治、社会乃至文化等变迁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以高度浓缩的方式呈现。[2]目前阶段动态共存的多重社会现象构成影响大学生意识的重要因素。社会研究是以经验的方式,对社会中人们的行为、态度、关系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社会现象进行的科学探究活动[3]。本文在这种时代背景和研究思路下,尝试探索我国社会转型期大学生择偶自主意愿与包括家庭影响在内的多重社会脉络之间的内在关联,这也是有待系统跟踪探索的青年问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适婚期青年的择偶事件是青年个体生命历程中的核心事件。一直以来,家庭因素无疑对择偶的过程、结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传统的婚姻往往由家中长辈安排,家中长辈关切适婚家庭成员的择偶,或是将婚姻当作一种功利行为,或是出于对子代成员幸福的担忧,防止子女出于纯粹的浪漫激情而谈婚论嫁。[4]自主择偶观念和行为在西方社会实践得更早也更普遍,但长辈安排、干预等传统因素仍然不失其影响力[5],即使在以自由择偶著称的文化体中,以父母为首的直系亲属影响子女择偶倾向依然存在[6]。

我国曾经形成严格的传统家庭制度,亲代安排子代婚姻的择偶方式是传统时期青年婚姻的主流。择偶自主观念作为一种理念出现并慢慢流行最早是在20 世纪初,当时,西方的自由婚恋、个人主义和崇尚爱情等思想在中国迅速产生影响。新中国成立以后,先后颁布和修订的婚姻法一贯保障民众婚姻自由。随着子女受教育机会增加、职业和区域流动屏障消除以及文化市场越发开放活跃,家族、父母亲所占据的传统意义上的资源已失去往日的吸引力,青年在恋爱和婚姻上的自主性增强,家长的影响则日渐弱化[7]。然而,虽然青年的择偶自主性越来越强,但是在父母安排下的婚姻依然常见,由于受婚姻成本限制以及传统家庭的代际双向反馈模式的影响,子女在婚姻上并不能完全自立。[8]

(二)国内外关于大学生择偶自主的研究

有关择偶自主的国内研究成果多采用二分法询问被访者其婚姻是由父母或由本人决定,以此判断个体择偶是否自主、计算自主决策择偶的总体比例,或是停留在测量结果的均值比较层面。[9]相对深入的讨论主要由郝玉章[10]和罗小琴[11]展开。郝玉章在对600 个武汉青年样本分析中指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在择偶自主程度上有显著差异,后者在择偶时独立自主性更强。罗小琴使用上海、河南、湖南三地以及互联网平台的调查数据,发现独生子女青年的择偶自主性有城乡、民族、年龄、教育程度、收入和职业的差别。综合来看,国内对择偶自主意愿的研究尚存在如下问题:缺乏成熟的测量方式,目前的测量方式对尚未经历婚姻的青年缺乏良好的效度;对择偶自主问题的分析多为测量结果的均值比较,停留在简单的数据描述,缺乏对择偶自主意愿影响因素的较为完整的逻辑分析。

国外相关研究给予本文更多的学术性启发。国外相关研究集中在子代择偶问题上代际冲突的演变和跨文化视角下亲代对子代择偶干预的比较[12]。其中,用于跨文化择偶机制比较研究的父母影响力(简称PIM)量表[13]在对具有不同社会文化背景的大学生的比较研究中,有效揭示了择偶机制中父母影响力大小与该家庭所处文化社会特征的相关关系。该量表由十个题项组成:(1)如果理由充分的话,父母有权力决定子女的婚姻;(2)为子女找配偶是父母的职责,而子女有义务接受父母选择;(3)如果父母考虑了子女的意愿后,为子女选择了配偶,那么父母就可以要求子女接受这个配偶;(4)尽管子女有权力选择自己的配偶,但最终而言,父母掌握决定权;(5)面临配偶选择时,子女总是应当向父母咨询意见;(6)如果父母强烈反对子女倾向于选择的配偶,子女应当结束同那人的关系;(7)在选择配偶时,子女应当考虑到父母的意愿;(8)对于父母为子女选择的配偶,子女有拒绝的权力;(9)对于子女的配偶选择,父母有权力表达感受,但最终而言,子女掌握决定权;(10)子女有权力选择自己的配偶,完全不需要父母的任何干涉。答题选项共五项,为完全不同意、不太同意、无所谓、比较同意、完全同意。在该项研究的具体分析中,反映子代择偶自主意愿的(8)、(9)、(10)题项被逆向编码,加总到反映父母影响的前七个题项中,形成择偶机制中的父母影响尺度。本文在以国内大学生为对象的定量研究中借鉴该量表考察大学生的择偶自主意愿,具体将其中反映父母影响的前七个题项进行逆向编码,加总到反映子代自主择偶意愿的后三个题项,形成子代在预设父母影响前提下的择偶自主意愿,并进而考察包括家庭因素在内的国内社会因素对大学生择偶自主意愿的影响状况。

(三)影响大学生择偶自主意愿的因素与研究假设

随着高等教育急速扩张,更多青年有机会就读大学而离开原生家庭,与他们朝夕相处的不再是包括父母在内的亲属,而是年龄相仿的同辈群体。随着生活领域的扩大和信息来源渠道的多元化,子代大学生受到原生家庭以外的影响逐渐增大,自主进行的社会性互动甚至逐渐取代原先由家庭和组织控制的互动[14]。而20 世纪80 年代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变迁也有利于促进大学生提高个体决策独立性水平和亲子关系的平等化。具体表现在子代群体有机会获得影响长辈的能力,即“文化反哺”现象[15],而“90后”青年显然是反哺行为的先锋,尤以迅速更新知识的大学生为甚。目前在校的“90后”大学生大多将在毕业前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初次面对婚姻的大学生既抱有独立决策爱情的渴望,也希望父母能在择偶上给予意见参考,以及在婚姻成本急剧上升的背景下获得父母的实质援助。在子代大学生择偶的自我决策和父母干预等家庭因素之间,不得不说将形成非比寻常的推拉关系。

第一,关注家庭中的传统观念对大学生择偶自主意愿的影响。无论是传统社会还是现代工业社会,家庭都处于社会中的关键地位,联系个人与其他社会机构,是培养下一代和进行社会化与社会控制的基地[16]。家庭往往承载着对传统、惯例或保守态度的信息,并通过社会化过程传递给下一代。假设1:子代在以家庭为实践场域的第一次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更强的保守观点将意味着其对家庭、习惯性做法的依赖,有可能限制其自主择偶意愿的程度。

第二,亲代知识信息更新情况对大学生择偶自主意愿的影响。家庭作为社会文化信息变迁的主要载体,对其社会成员的观念有着重要的形塑作用。越是观念更新迅速的家庭,其代沟会随着代际共识的达成而削减。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家长的知识信息更新也不断加快,家长和子代的择偶冲突有可能随着代际观念相当程度的趋同而减少。假设2:父母接触互联网将使得子代可能获得相对较强的择偶自主性;相反,父母若从不接触互联网,则可能由于缺乏代际交流的共同平台,使两代人代沟明显,从而亲代难以理解子代需求,更容易对子代灌输自己的择偶观念与期待。

第三,家庭类型的影响。在扩大家庭制度和理念规范占主流的社会中,子代的择偶行为往往超出个人行为的范畴,婚姻并非形成一个新家庭,而是将新成员吸收到原先的家庭中[17]。在这种婚姻类型中,家中长者往往拥有决策权限。而在核心家庭制度和规范占据主流的社会,新的婚姻不再以亲属集团为基础,亲属体系对择偶行为施加的影响减小甚至消失了[18]。一般说来,在以核心家庭为常态的社会中,代际间平等关系更容易形成,加上浪漫爱情往往被强调为婚姻的基础,因此自主择偶也更容易发生[19]。假设3:核心家庭结构将促进子代择偶自主意愿。

第四,父母经历的婚姻类型也会极大影响父母对婚姻方式的理解。如果父母在择偶时受到上一代的控制和安排,那么他们将更有可能延续这一传统,对子代择偶也更多将采取控制、干涉的方式。假设4:父母是“包办”婚姻的,子女的择偶自主性将受到控制。

第五,在婚姻成本急剧上升的背景下,亲代对子女婚姻产生影响力。假设5:即资源影响力假设,掌握资源越多的父母,对子女的择偶影响力越大。

由于社会转型期呈现的多重社会脉络共存的特点,除上述与家庭有关的因素之外,还有计划经济时期延续下来的城乡二元体制等社会因素以及以个体化为代表的多种新型社会因素也可能影响大学生择偶自主意愿,所以子代独立性倾向、性别、民族差异、城乡户籍、是否独生子女等因素也需要作为控制变量予以关注。

二、数据与方法

本文中的择偶自主意愿概念内涵是在预设父母干预等家庭因素以及社会约束的情境下,子代大学生最有可能做出的择偶选择。鉴于国内尚缺少相应研究主题的全国性数据,本文通过“大学生择偶自主性问卷调查”(2014 年)收集江苏N 大学本科生的择偶自主意愿数据作为分析的第一手材料。N 大学全体本科生人数约1.4 万人,按照随机抽样的方法,平均约每23 人发放1 份问卷,样本量为600 份。最终回收582 份(回收率97%),适用于下述回归模型分析的为其中的535 份。

因变量:择偶自主意愿。该变量是连续变量,取值范围是1 至5。数值越大,择偶自主意愿越强。本文对收集到的数据,依照科隆巴赫(Cronbach)α 系数进行度量的可靠性分析之后,根据题1、2、3、4、8、9 建构(α=0.78,其中前四题逆向编码)择偶自主意愿数据。这样做既能最大限度地有效参考国外较为成熟的量表,又能基于国内数据的实际情况保证因变量形成时的内在合理性。

核心自变量:家庭影响因素。(1)子代大学生的权威主义观念:连续变量,取值范围是1 至5。数值越大,权威主义观念越强。关于权威主义观念的测量,本文参考了法兰克福学派的权威主义量表,题项为:“1.遵循老经验,将会产生最好的结果”、“2.在对孩子的教育过程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是要求孩子对父母绝对听从”、“3.对传统和习惯性做法抱有疑问的人,往往会把事情弄糟”、“4.在复杂社会中,把握方向的唯一方法是听从领导或专家”。(2)父辈上网习惯:定类变量,1 代表“接触网络”,0 代表“从来不接触网络”。(3)父母结婚类型:定类变量,1 代表奉命成婚,0 代表其他,包括“经自由恋爱而结婚”“经介绍(含相亲)而熟识结婚”等。(4)家庭结构:定类变量,1 代表核心家庭,指由亲代和未婚子代的两代构成的家庭;0 代表其他类型的家庭,包括两代以上构成的家庭。(5)原生家庭的社会阶层地位:连续变量,取值范围是1 至10 层。其中,假定整个社会自上而下分为十层,第一层代表最低(记为1),第十层代表最高(记为10)。(6)父亲的教育程度:分六个层次,由低到高依次是小学未毕业、小学、初中、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本科(含大专)、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在被转换为教育年限时,依次被赋值为3、6、9、12、16、19,为连续变量。

控制变量:(1)子代的个体决策独立性:连续变量,取值范围是1 至5。数值越大,个体决策独立性越强。在本文中,个体决策独立性指个体不受他人影响,有较强的独立提出观点以及实施行为的能力。这种个体能力是社会形塑的结果,往往首先体现在与子代大学生密切相关的个人事务处理中,包括当前专业、毕业去向、未来工作选择等三项为内容的人生发展决策。子代大学生在这方面自我决策的重复实践将强化其独立意识,进而可能影响择偶行为的自主意愿。个体决策独立性水平的综合指标由上述三个测量内容合成,经计算,科隆巴赫α 系数为0.81。(2)性别:定类变量,1 代表男,0 代表女。(3)户籍:定类变量,1代表非农业,0 代表农业。(4)民族:定类变量,1 代表汉族,0 代表少数民族。(5)独生子女:定类变量,1代表是,0 代表否。

三、结果与分析

上文中所述各种变量的描述统计如下:因变量“择偶自主意愿”的得分均值为4.27(标准差:0.59),自变量中的权威主义观念的均值为2.02(标准差:0.64),家庭层次认知的均值为5.28(标准差:1.51),父亲学历的均值为13.30(标准差:3.68),个体决策独立性的均值为3.82(标准差:0.74);受访者中94.58%的大学生的父亲有上网习惯;76.64%的受访者出生于核心家庭;1.50%的受访者大学生的父母属于奉命成婚的结婚类型;受访大学生中,60.19%为男性、92.52%为汉族、68.79%是城市户籍、71.21%是独生子女。其中,核心因变量即子代择偶自主意愿(均值4.27)处在高于中点的水平。这个数值水准表现了社会进步开放在大学生意识形成上的作用,但由于缺乏直接的历史数据,尚需要通过后续研究来比较说明目前水平的高低。

针对大学生择偶自主意愿的影响因素考察,本文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数据进行处理(见表1)。表1 中有两组模型。模型1 显示,在控制其他自变量的条件下,在统计学意义上,保守传统观念越弱、父辈有上网习惯、非核心家庭、父母非奉命成婚的受访大学生,其择偶自主意愿越强;而家庭层次认知和父辈学历等反映父母掌握资源状况的变量和大学生的择偶自主意愿之间,不存在显著相关。模型1 的R²(解释力)达到26.7%,这意味着家庭因素对大学生择偶自主意愿差异拥有很强的解释力。在加入反映家庭影响因素之外的五个控制变量后,相比于模型1,模型2 的拟合效果有了微弱提高,达到29.6%,由模型1 推导的结论依然成立。

为方便比较,本文利用变化值占因变量“择偶自主意愿”总体变化的理论全距(5-1=4)的百分比进行说明,即自变量回归系数的绝对值*自变量总体变化的理论全距/因变量总体变化的理论全距*100%。根据模型2 可以推论:在控制了其他变量之后,受访大学生中权威主义观念最重的学生(他们强调老经验的有效性、认为子女要对父母言听计从、摒弃对传统和习惯的怀疑、在复杂社会中更倾向于听从权威)较之在选项中倾向于另一个极端的个体而言,前者的自主意愿低了42.3%(p<0.001);父辈接触网络的受访大学生相比较于父辈不接触网络的学生,前者的择偶自主意愿高出5.3%(p<0.05);父母的结婚类型对子代的择偶自主意愿有显著影响,父母奉上一辈之命成婚的家庭,其子女的择偶自主意愿要低12.6%(p<0.01);出生于核心家庭的受访大学生比非核心家庭出生者的受访者择偶自主意愿要低2.8%(p<0.05),即出生在核心家庭的受访大学生的择偶自主意愿更弱;而父母的掌握资源状况与子代大学生的择偶自主意愿之间,不存在显著相关。同时,根据模型2 发现:在控制变量中,自身发展决策最独立的个体比起那些对他人依赖最强的个体,择偶自主意愿要高出11.3%(p<0.001);民族变量也达到统计学显著水平,即相比于少数民族,汉族大学生的择偶自主性更强(p<0.05);而性别、户籍、是否独生子女等变量并无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效果。

综合上述内容,就此次调查的受访“90后”大学生而言,择偶自主意愿影响因素的OLS 模型对择偶自主意愿的解释力达到29.6%,较好拟合了影响大学生择偶自主意愿的因素间关系。在控制了个体决策独立性、性别、民族、户籍、独生子女等变量之后,在前文关注的与家庭因素有关的五个研究假设,除核心家庭变量假设和父母资源影响力假设外都得到了验证。

表1 大学生择偶自主意愿差异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四、结论及展望

在国内对大学生择偶自主意愿的研究尚缺乏成熟测量方式和系统定量分析的研究状况下,本文借鉴国外择偶机制研究中的PIM 量表并兼顾国内的社会因素,设计了相应的问卷调查,调查N 大学“90后”大学生,初步探索可能影响大学生择偶自主意愿的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其中重点关注了家庭影响因素。

首先,家庭中传统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从回归模型判断,子代择偶自主意愿受家庭因素影响甚大,越是在保守和传统的家庭,子代的择偶自主意愿越弱,具体表现在:子代大学生的权威主义观念水平、亲代的观念更新水平(不接触网络)、父母的婚姻方式(受上一代操控)都显著地对子代的择偶自主程度起负面影响。从而,就受访大学生的数据,假设1、2、4 得到了证实。而扩大家庭和核心家庭之间的差别(假设3),同假设观点产生了矛盾,但结合当下“压缩型现代化”时期的快速社会转型事实,这一点也有理解的可能。我国家庭结构变化呈现急速小型化和核心化的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2010年全国户均家庭人数已降至3.1 人,而本文数据也发现核心家庭已成为主流,占总样本的76.6%。在快速社会转型期大量形成的核心家庭中,由于父母的关注焦点单一,资源投资和代际传递乃至家庭兴衰完全承载在子女身上,父母对子代的控制欲望有可能达到更高的水平。另外,核心家庭的父母影响力更大的背后原因还可能是父母与子女感情更好、资源控制力更大。这一论点尚停留在假设阶段,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和揭示。

第二,子代的个体决策独立性对其择偶的自主意愿具有可信的说服力。从回归模型判断,子代在自身发展和恋爱决策上的自主意愿能合理地提升择偶过程中自主的可能。值得注意的是,个体决策独立性与城乡(户籍)的方差分析结果(Sig.=0.122)表明城乡大学生之间的个体决策独立性差异并不显著。

第三,汉族学生较少数民族学生的择偶自主意愿更强。从组织视角看,民族差异可能导致观念和行为的巨大差异。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社会态度和习俗的差异使得社会成员在权衡婚后可能获得的社会资本之后,有可能更倾向于在本民族成员中选择配偶,尤其是当该民族有明显的宗教倾向时,强调文化和组织对个体约束的民族“内婚原则”将更为突出[20]。本文样本中受访少数民族大学生中近40%具有信仰宗教,其中超过75%信仰伊斯兰教。而伊斯兰教对其信众的择偶有异常严格的标准,对信众个体的择偶行为有极强的筛选和控制作用,这是导致少数民族择偶自主意愿较低的主要原因。

第四,男女大学生在择偶上自主意愿的程度相当接近,已有文献强调的女性更依赖于家庭的观点显然不能对应受访本科生的现状。迄今为止的研究中,男女性别在择偶自主意愿上存在的差异往往受到重视。比如国外研究主张父亲更倾向于在子代择偶上施加影响,而女儿则更容易受到影响[21]。尤其中国传统的父权体系,使得女性在家庭中长期处于受支配地位,其择偶自主意愿更容易受到家庭的控制,女性被认为更依赖于家庭。甚至在当代,女性的择偶和恋爱更多地受家长管束,女性听取家人意见的概率也更高些[22]。而本文发现在N 大学,这种状况已经有所改变,即男女大学生的择偶自主意愿程度相当接近,从表1 的模型2 推断,虽然没有达到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水准,女性大学生较男性大学生而言,在择偶自主意愿的程度上甚至有更强的倾向。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深入,国内青年在择偶以及其他方面,基于性别差异的自主意愿差距已然缩小。这个论点需要进一步的实证研究加以验证和拓展。

第五,新中国成立以后形成并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成为导致受访“90后”大学生择偶自主意愿差异的社会因素,这一点值得强调。国内原有的研究强调城乡差别是导致择偶自主意愿差异的结构性因素[23]。不仅如此,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市和乡村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城乡差别甚至成为解释中国社会现象的主要社会因素。但本文的研究发现与迄今的一般观点并不相同,在受访“90后”大学生的择偶自主意愿上,城乡结构并未对其带来较为明显的差异。本文的此点研究发现是否能延展到城乡二元结构趋向消除的讨论?这是在今后研究中值得关注的重要论点。

第六,独生子女因素的作用隐遁。有研究表明独生子女这一极具中国特色的变量导致独生子女在择偶中更重视父母的意见与作用[24]。本文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也发现了相似的结果(Sig.=0.048),但在投入更多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后,发现是否独生子女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因素对子代择偶意愿的强弱并不具有明显的影响。

综上可知,近几十年来积淀的城乡二元结构和计划生育政策这两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文脉在影响社会事件方面的作用有趋向隐遁的可能性,在本文的具体表现就是对受访“90后”大学生择偶意愿的影响作用式微。已有研究也发现,随着现代化程度的加深,非社会结构型、非政策型的个体社会属性在影响大学生观念时将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25]。本文愿意抛砖引玉,以期引起学者对这方面论点的关注。

占据人类漫长历史的安排式婚姻慢慢被打破,个人在择偶事件中越来越掌握选择的自主权。在中国,这一转变有着深重的历史性和文化性以及现代社会结构的羁绊。本文发现,在这个重视家族作用和曾经城乡二元分割的国度,“90后”大学生择偶自主意愿的发展异常迅速,出现了上述新特点。当然,本文仍然存在诸多不足需要在后续的研究中改善。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样本单一问题,研究在江苏N 大学展开,学生的内部同质性较高;另外,尽管大学生在青年中的比例越来越高,但在同龄人中仍然是相对少数。为此,为让本文的研究发现具有推论价值,笔者将在本文研究的基础上,拓展研究对象至不同类型的高校本科生乃至社会青年的未婚群体。对于家庭结构类型差异对子代择偶自主意愿的影响,父母各自与子代间的关系情况的影响,以及亲代掌握资源因素的影响作用等,笔者也将进行补充考察,以期描绘出这些因素对子代择偶意愿的影响及其动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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