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莲崖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总结
2015-12-23刘华春杜鹏程
娄 云 刘华春 杜鹏程
白莲崖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总结
娄 云 刘华春 杜鹏程
一、简介
随着我国水利水电项目开发力度的加大,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环境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通过对安徽省白莲崖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总结,分析目前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可为此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环境保护管理提供参考。
二、白莲崖水库工程验收工作概况
1.工程概况
白莲崖水库工程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境内,是治淮19项骨干工程之一。水库流域属安徽省西南部大别山北麓,坝址地处淮河南岸主要支流淠河的主流漫水河上。水库大坝为碾压混凝土拱坝,最大坝高104.6m,以防洪为主,兼有发电、灌溉、供水等综合利用效益,水库总库容4.6亿m3,水库的特征水位见图1。
2004年8月29日,白莲崖水库工程的交通、施工供电、房屋建筑等辅助工程开工建设;2005年12月23日,白莲崖水库工程实现截流;2009 年4月16日,白莲崖水库开始下闸蓄水;2010年1月17日,白莲崖水库工程机组启动验收通过。
水库正常蓄水位208m时相应库容2.01亿m3,死水位180m时相应库容0.59亿m3,有效库容1.42亿m3,库容系数0.23,调洪库容2.81亿m3,水库为年调节能力。白莲崖水电站配2.5 万kW发电机2台,满负荷发电流量80m3/s,发电引水隧洞进口底高程为165.0m。发电尾水排入佛子岭水库库尾漫水河库段。
2.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白莲崖水库工程建设中基本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2004年11月11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审〔2004〕459号文中虽然要求“进一步核算水温结构和影响程度,调整改进现有发电取水设施为分层取水结构,减缓对下游水生生物和农业灌溉的影响”,但工程实施时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调整改进现有发电取水设施为分层取水结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主观上对分层取水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下游佛子岭库区河段没有发现珍稀鱼类和经济价值较高的鱼类,发电尾水下游15km内没有灌溉取水口,低温水不会影响农作物灌溉,对渔业养殖的影响通过增加佛子岭水库鱼苗投放量和养殖面积的补偿措施可以予以解决。
二是当时自来水取水等小流量取水口采用分层取水设施较多,而发电系统大流量引水采取分层取水方案的例子全国少见,安徽省还没有,可借鉴的成熟经验很少。
三是尚无可供遵循的规范规程。
3.解决方案
2011年1月6日,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持召开了《安徽省白莲崖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技术评估会,由于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将现有发电取水设施调整为分层取水结构,且上述变更未依法履行环保手续,会议提出了白莲崖水库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相关建议,并要求“开展水库水温结构和泄放水温变化的监测工作”。
2011年8月至2012年7月在白莲崖水库和下游河道共进行了8次水温观测,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白莲崖水库库内水温结构及坝下河道水温变化观测研究报告》,水温监测结果表明,白莲崖水库水温属于分层型,水库水位187.2~199.49m条件下,白莲崖水库下泄流量对下游5km减水河段存在低温水影响问题,发电尾水下游15km内没有农业灌溉取水口,没有发现珍稀和经济价值较高的鱼类,可采取运行调度、增殖放流等措施减缓对水生生物的影响。由于本次观测时段内,水库水位为187.2~199.49m,未达到水库正常蓄水位208m。当达到208m正常蓄水位时,温跃层可能会上移,发电取水口存在位于水库稳定层的风险。因此,业主委托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了《安徽省白莲崖水库工程发电引水系统分层取水设施设计》,增加了分层取水的设计内容。
图1
环保部《关于安徽省白莲崖水库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要求: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库区水质的常规监测,掌握库区水质的动态变化;继续开展增值放流工作,根据鱼类繁殖所需流速和水深开展和安排生态调度试验和观测,改进水库运行调度方案;持续对白莲崖水库坝前水温、发电尾水水温和下游河道沿程水温进行观测,适时调整改进发电取水设施未分层取水结构。当水库蓄水至208m高程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水温观测、专项观测及分析报告、分层取水设施及效果作为后评价重点。
三、经验总结及建议
1.经验总结
白莲崖水库工程验收从第一次技术评估到最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历了近3年的时间,反映出了水利水电项目建设环境管理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1)认识不到位。环评单位和设计单位缺乏有效的沟通,对于环评的批复意见设计单位在后续的初步设计中认为没有必要的可能并不执行,导致环评批复文件不能有效落实。
(2)环保监管程序缺位,环保措施缺乏后续管控,“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够完善。按照现行审批流程,需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环评文件报批。而工程后期的招投标、施工阶段发生的工程变更等重要问题,无法体现可研阶段的环评和批复意见。加上个别工程建设中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够彻底,尤其对“同时设计”阶段缺乏有效的监管,使环评制度执行力度大打折扣。工程变更导致的新的环境影响及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相关整改与补救措施难以实施,为后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增加了难度。如白莲崖水库工程环评批复文件明确提出的“调整改进现有发电取水设施为分层取水结构,减缓对下游水生生物和农业灌溉的影响”,在初步设计阶段由于种种原因未考虑,严重影响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3)验收调查工作难以真实反映工程建设和运行产生的长期影响。目前,水利水电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一般包含检查项目设计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实际建设和调查项目已显现的环境影响两部分内容,实际过程中更侧重前者。从白莲崖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来看,竣工验收调查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对于水库运行产生的长期性、累积性的影响,限于调查时间、调查方式和手段,不能真正有效地开展。
2.建议
(1)增强环评单位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直接沟通,提高各部门的环保意识,而不能把环评批复当作上项目的一张通行证束之高阁,应把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监理机制。强化水利水电行业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责任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工程变更情况,督促建设项目在设计和实施工程中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建立水利水电行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备案制度,将环境监理报告作为批准试运行和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依据。
(3)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大型水利水电项目建设阶段分明,环境影响各异,仅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无法全面反映水利水电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因此,建议对于环境影响较大的水利水电项目,在运行3~5年或满负荷运营后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作者单位:水保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233001)